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裡面,從而規範、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xx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範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稽核人、“四籤”後,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後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稽核,最後報教育局核准和財政局備案後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範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專案、科目,做到不重複、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並核准下達後,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範使用,不得擠佔、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專案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範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裝置購置費、裝置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裝置、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採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裝置(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築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路資訊系統正常執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佈,採用上牆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1.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頻、電話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準用於發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不準以教師培訓為由進行公款旅遊、休閒、療養等方面的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於購買菸酒禮品等費用支出。

  2.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生活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於35%。

  3.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4.學校購置儀器裝置、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採購,並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由區級財政部門、區教育局組織政府採購。

  5.學校要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6.學校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務性支出。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7.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1萬元以上支出報區教育局審批,要進行立項、招標、審計;1萬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經校委會研究決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財務管理小組審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行政校長審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主任審批。

  8. 學校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進行公佈,採用上牆公示、網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同時定期進行公用金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3

  財產管理:

  1、班集體財產:開學初交到班上,後勤作好登記,由班主任簽名接收;期末由學校驗收。如果完好率:中學達90%獎勵20元,達95%獎勵50元;小學達95%獎勵20元,達98%獎勵50元。期末如達不到以上標準,每下降5%,扣期末班級評比5元。

  2、教師財產:每個教師分的辦公設施,調走時必須如數完好交回學校,如果沒交回,則照價賠償。

  就餐管理:

  工會活動,每學期最多一次,超過的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報銷方法:(1):同級來訪,每人次8元。(2):鄉級來檢查:每人次10元。(3):區級檢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檢查,可適當放寬4元/人次)。

  參加人員:三位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員。

  包車制度:

  校長包車必須經教代會批准。

  其他人員包車必須經校長批准。

  用水、用電管理:

  為了使教師與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從XX年春期開始,用水按2.5元/m3計算;用電按0.47元/度計算。

  教師辦公用電每人每期補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則上在第一節下課時必須關燈,如確實看不見的時候,再開燈。

  教室做到隨手關燈。沒有關燈的班級,每次扣2分。三位校長、行政值周、後勤人員每天檢查。

  為保證安全,學生寢室不允許用燒水的電器燒水,發現一次,扣該學生所在班級操行分5分。

  通訊費:

  通訊費從XX年1月起:校長報100元/月;副校長報80元/月。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4

  為節約學校的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分清責任,明確審批許可權,確保學校經濟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管理歸口

  1、學校辦公室歸口管理經費

  (1)汽車燃修費:汽車修理費、燃油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

  (2)招待費;

  (3)電話、郵寄、網路費;

  (4)評優評先等部門及個人綜合獎勵費

  (5)報刊雜誌,文印影印,宣傳資料費;

  (6)學校績效工資(含課時津貼,考核獎,加班費,午餐補貼、職工福利費;子女保育費、職工困難補助費)

  (7)社會保障費:離退休金、離休經費、退休經費、離退休其他支出、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

  3、總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教職工基本工資;

  (2)基建費;

  (3)財務軟體升級、電匯手續費等日常財務費用;

  (4)學校臨時工、學校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公費醫療等相關費用

  (5)裝置購置費:專業裝置、傢俱、用具購置費;

  (6)低值工具及辦公、維修、實習用材料的採購費;

  (7)總務處小工勞務費、採購物資運輸費,材料加工費;

  (8)水電費。

  4、教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專業與課程建設費;

  (2)教學改革專項費;

  (3)外聘教師酬金;

  (4)教師代課費;

  (5)高中考及教師競賽等專項獎勵經費;

  5、科科處歸口管理經費

  (1)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專案競賽費用及獲獎人員費用;

  (2)課題費;

  (3)校本課程開發與課時費;

  (4)論文獎勵費。

  7、督導室歸口管理經費

  (1)教研督導業務費;

  (2)圖書資料購置費;

  (3)教材費、作業本費;

  8、政教處歸口管理經費

  (1)班主任津貼及考核獎勵費;

  (2)招生費用;

  (3)班級及學生獎勵費;

  (4)學生助學費。

  9、團委歸口管理經費

  (1)團費;

  (2)學報編輯費。

  二、經費審批程式(增加相關程式說明)

  由經辦人簽字,歸口部門負責人稽核,歸口部門分管副校長審批。後經學校分管財務校長、校長籤批。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5

  1、 成立學校學生免費營養午餐經費管理領導小組。

  2、 “學生營養午餐”專賬專設,專人專管,主管、會計、出納三分離。

  3、 “學生營養午餐”臺賬分社,收支平衡。

  4、 食堂採購人員當天完成採購工作後,必須當日填寫《學生營養餐採購清單》,交由主管人員稽核簽字,並存檔。

  5、 執行專款專用,嚴禁任何部門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把此款挪作他用。有此情況者,應追究先關人員的責任,嚴重者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6、 學校財會人員(報賬員)把轉款交當日採購員時,應辦理相關手續,做到資金賬目清楚,建立好“學生營養午餐”臺賬。

  7、 學生領取營養午餐後,應由學生親自簽名。個別學生因特殊原因當日不在校時應做好登記、並空檔不簽字。

  8、 定期透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師生和家長公佈學生營養午餐賬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 期末經學校全教職員工或教職工代表核算審理學生營養午餐專項資金專案,核算審理後的賬目檔案須由核算審理的教師簽名並存檔。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6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透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後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後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准後,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後校長經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櫃”。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於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髮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定期向教師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範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為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並在本條例的規定範圍內執行;社團會費全部用於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四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並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透過立項支援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為: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五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後交由經費管理機構託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後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

  第六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並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並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七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透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為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並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八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並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九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8

  為規範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併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型別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願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准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援。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透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籤,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稽核批准,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覆開支。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1、為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範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範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於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為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於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准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於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准,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於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援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為:預算合理並且有益於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准後方能使用。活動結束後,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2、使用原則為: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於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於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並保留原始憑證或影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檢查。社團幹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餘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所機關的財務管理,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式,根據國家財政、財務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市局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支出的審批原則

  各項經費支出,必須依照有關的財經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實行一支筆審批,堅持勤儉節約、專款專用、先批後支的原則,對超出預算定額的費用支出,不予審批。

  二、經費支出的審批許可權

  1、日常辦公經費的支出(包括購買辦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購買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財務人員執行。

  2、大額會議費支出,根據財政預算定額標準由財務人員核定會議費支出標準,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3、各類專項經費的支出,有關部門需列出詳細支出科目,經分管所長同意後,由所長批准,由財務人員執行。

  4、差旅費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據出差單和出差發票,由財務人員稽核後報所長批准;確因工作需要超標準的,事前需經所長同意。

  5、定額內的業務招待費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確需開支的,經所長批准後,由財務人員執行。定額內機動車燃料費、修理費、司機出車補助的支出、房租費、水電費、食堂伙食補助費和修繕費的支出,需由經辦人提出,經所長審批後,由財務人員執行。

  6、辦公裝置購置費支出,由所需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長或所長辦公會通過後,由財務人員執行。

  7、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包括學費、獎學金及其它有關支出,經所長或所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後,由財務人員執行。

  三,財務報銷有關規定

  1,取得的發票、票據及其他原始單據須以真實交易為基礎,票據填寫規範準確,專案齊全,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報銷票據必須由經辦人、部門領導、所長簽字後,財務部門才能予以報銷。

  2,所內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採購、保管和發放,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採購計劃,報辦公室稽核後統一採購、領用。對所內辦公用發生的電話費、水電費、煤氣費、食堂補助等由辦公室集中支付。

  3,機動車消耗費用支出,由辦公室專人統一管理。車輛保險費、檢車費等由財務部門統一支付;汽油款和過路費據實予以報銷;車輛維修需由司機提出申請,註明維修專案,經辦稽核簽字後,方可進行修理,支付維修費用;購買車用飾品,需經領導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辦理。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培訓質量,根據自治區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新疆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主要指“第二期新疆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程”(以下簡稱“雙語教師培訓”)。自治區臨時聘用學前雙語教師一年制培訓專案和地縣委託雙語教師培訓專案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各類雙語教師培訓專案的統籌管理、申報審批、教學管理與學員管理的組織實施、經費管理、績效評估等工作。

  第二章 統籌管理

  第三條 雙語教師培訓管理實行校院兩級“專案負責制”管理體制。學校成立“新疆師範大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專案領導小組”,下設“新疆師範大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專案執行辦公室”(簡稱“專案辦”),專案辦設在教師培訓學院,負責培訓專案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指導評估等管理工作。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學校與各承訓學院簽訂“自治區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專案要求和目標,落實各方責任和義務。各承訓學院組建“雙語教師培訓”專案團隊,實行主管院領導負責下的首席專家責任制,在專案辦的統籌管理下具體負責雙語教師培訓的教學管理和學員管理等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整合各方優質資源,通力協作,做好“雙語教師培訓”工作。

  第四條 在培訓專案申報階段,專案辦代表學校參加自治區組織的邀標答辯工作,根據自治區邀標答辯結果,結合專家終審意見及時釋出邀標結果,下達培訓任務。各承訓學院按照學校專案辦要求,積極參加邀標申報工作,組建本學院雙語教師培訓申報團隊,發揮團隊力量策劃、設計雙語教師培訓專案申報書;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交邀標申報書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申報;對於方案質量差、不按要求修訂、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專案辦有權進行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五條 在專案執行過程中,專案辦負責與自治區教育廳有關部門、烏魯木齊市教育局、地州相關教育部門進行對接和聯絡工作,包括實習基地的建設、教學實習的安排、地州委託專案的監管等。

  第六條 建立“雙語教師培訓校院聯席會議”制度。透過定期的調研、座談等形式,充分了解培訓進展情況,瞭解各承訓學院和培訓學員的實際需求,及時解決困難,協調有關各方,保障雙語教師培訓順利進行。

  第三章 教學管理

  第七條 專案辦負責組織專家定期修訂培訓方案和課程標準,指導各承訓學院制定科學、合理的學科培訓方案和教學計劃,以教學督導、日常巡查等方式監督檢查教學情況,全方位監控教學實施過程。

  第八條 專案辦負責統籌協調各學院組織學員統一參加MHK考試、入學體檢、新生教育、參訓學員學歷提升自學考試和結業考試等工作,負責安排和協調專案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各學院做好雙語培訓專案績效考核、檔案管理等工作。

  第九條 專案辦負責“雙語教師培訓”專案分段分級培訓改革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參訓學員入學後按照摸底測試的成績分班分級強化漢語水平,統一由語言學院和文學院負責教學管理和學員管理工作;學員第二學期參加完MHK考試後轉入專業學院重點學習專業課程,語言類課程不超過8節/周,語言學院負責為MHK未達標的學員開設漢語輔導課,以保證MHK過級率。教學管理和學員管理工作由專業學院負責。

  第十條 專案辦負責公共課程的統籌安排,負責雙語教師培訓課程資源開發和資訊化建設工作,逐步建立雙語教師培訓學員資訊化管理平臺,實現學員動態管理,建立學員電子檔案。 第十一條 各承訓學院負責遴選具有雙語教師培訓經驗、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專案首席專家、組建教學管理團隊(包括班主任和授課教師)、選派漢語學習輔導員(研究生或本科生),指導並開展課外漢語學習活動。承訓學院每學期應報送不少於3期培訓簡報,及時反映培訓過程的特色和亮點。

  第十二條 專案首席專家主要負責協助學院專案主管領導做好教學管理和專案過程性管理工作。職責如下:

  1.制定合理的學科培訓方案,加大學員基本功訓練和研課、磨課力度,增加教育見習、觀摩、模擬授課等內容,提高學員的雙語授課能力;

  2.按照中小學一線教師不少於1/3的比例,選聘校內外優秀師資組建教學團隊並根據教學效果及時最佳化教學團隊,選聘漢語輔導員開展早讀、晚自習等課餘時間的語言輔導工作;

  3.組織授課教師開展集體備課等教研活動;

  4.以培訓、督導、評估、反饋等多種措施實現授課教師,尤其是新任教師和外聘教師的教學質量監控;

  5.根據學員測評資料,形成學員學情分析報告並指導授課教師及時調整教學設計,監督課程計劃的實施;

  6.組織安排教學實踐環節,加強與實習基地學校溝通與交流,指導教學實踐負責人員制定教學實習等相關計劃,落實教學實踐環節管理要求,確保學員在教學實踐環節中完成至少20個課時的課堂教學實習任務,提高學員的課堂教學實踐能力;

  7.指導班主任做好學員結業的各項工作;

  8.做好學員結業返崗後的跟蹤調研、指導工作,鞏固和延伸培訓效果;

  9.做好專案總結、檔案整理等工作,按時上報培訓績效自評報告。

  第十三條 擔任雙語教師培訓專案的授課教師應按照學院培訓教學工作的要求,根據培訓課程標準,結合學員的實際水平確定有針對性的培訓內容,改革授課方式,提高培訓質量。

  第四章 學員管理

  第十四條 專案辦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各承訓學院的學員管理工作;協助教師培訓學院黨總支在學員中建立黨(團)組織,指導學員黨(團)組織開展思想教育工作和相關的學員管理工作;組織大型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包括新學員入學教育和各階段的學員思想政治教育、特定節日紀念日的活動組織等;建立雙語培訓學員自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管會”),指導自管會制定學員管理工作計劃,指導並監督自管會開展各項學員管理工作;對學員的請銷假、退學、休學、復學等手續進行最終核實和批覆;協調後勤服務等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 各承訓學院主管領導和班主任是學員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班主任工作內容如下:

  1.制定班級管理計劃,做好學員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

  後勤協調工作;

  2.做好班級文化建設工作,營造良好的班級學習氛圍,開好主題班會課;

  3.根據學員情況,定期開展文娛活動,豐富學員文化生活,以多種方式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

  4.及時上報考勤等學員管理情況,及時通報學員中發生的緊急情況和特殊情況;

  5.對學員的請銷假、退學、休學、復學等手續進行初審、核實並簽署意見。

  第五章 總結評估

  第十六條 專案總結評估採取過程性評估與終結性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案辦負責根據教育廳相關要求制定評估辦法和激勵機制;負責撰寫學校整體專案總結材料;負責組織專案總結評估大會,做好專案評估總結工作。

  第十七條 專案辦代表學校根據專案評估結果,對培訓業績突出的培訓團隊、優秀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班主任和管理人員的考核評優實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票否決制;對培訓工作組織不力,培訓績效評估不合格者,將遞減直至取消承訓資格,該承訓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專案。

  第十八條 培訓結束後各承訓學院要及時召開學院專案總結會,對培訓工作的成績、問題及時做好總結和經驗提升;要按照專案辦工作安排,組織參加學校專案總結評估大會;培訓結束後兩週內提交培訓工作總結材料,包括學員報到登記表、考勤記錄表、考核情況表、培訓績效自評報告總結、培訓簡報、活動音像影片、專案管理日誌等材料。

  第六章 培訓者團隊管理

  第十九條 專案辦負責完善雙語教師培訓者資格准入標準,修訂考核評優獎勵制度,對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在師德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學員管理能力、參加培訓者培訓的情況進行測評,督導各學院遴選合格師資組建雙語教師培訓者團隊。雙語教師培訓授課課時和相關工作量,納入學校年度考核等相關考評體系。

  第二十條 各承訓學院要加強雙語教師培訓者隊伍建設,要對全體授課教師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包括雙語教育政策解讀、培訓理念更新等,明確工作人員角色職責,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條 首席專家任職條件:有教師培訓工作經驗,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瞭解自治區雙語教育實際、基礎教育課程和教學改革前沿資訊,掌握雙語教學規律;具備專案需求的調研、分析和總結提煉能力,明確培訓目標;具備撰寫培訓方案、專案申報書、培訓總結、專案績效自評報告的能力;有實施雙語教師培訓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條 授課教師基本條件:熟悉雙語教育教學實際和基礎教育課改情況,有極強的責任心,能夠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承擔過雙語教師培訓教學任務,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有在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經驗者優先;原則上應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一線教師和教研員應具有相當於講師及以上職稱);授課教師團隊中,中小學一線骨幹教師和教研員所承擔的專業課課時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總課時的30%;不符合條件的授課教師,應參加專案辦舉辦的專項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教。

  第二十三條 漢語學習輔導員基本條件:政治思想合格,責任心強,溝通能力強,普通話發音標準,能流利地用漢語進行交流。漢語輔導員要在班主任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漢語學習活動,每週每班漢語輔導課時不少於5小時。

  第二十四條 為加強培訓者隊伍建設,專案辦從雙語教師培訓專項經費中設立雙語教師培訓者培訓專案,負責對全校雙語教師培訓者隊伍分類分層分批開展培訓;同時,針對雙語教師培訓的教學改革和管理工作,設立雙語教師培訓校級專項課題,提供專項科研經費,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將實踐性經驗及時轉化為理論性成果。

  第七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專案經費管理制度,培訓專案經費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經費管理要求,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申請、審批、使用、報銷按照學校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雙語教師培訓經費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劃撥至學校,學校按各承訓學院承訓任務劃撥經費;專案辦協助計財處負責稽核各承訓學院專案經費預決算,核撥培訓經費,監督經費執行過程;承訓學院負責按照培訓實際情況制定上報專案經費預決算,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 參訓學員年人均培訓經費為8000元,其中,培訓費5000元、實習實踐費1000元、住宿費1000元、教材費400元、交通費600元。學員的交通補助按照火車硬臥或汽車票價據實報銷(一年按照一次往返報銷),總價不超過600元。根據教育廳、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新教師201313號檔案精神,所有參訓學員伙食補助費由所在縣(市)財政承擔或由派出學校從公用經費中支付,每月按100元補助,一年按10個月計,年均補助1000元,兩年補助2000元。

  第二十八條 為統一學校雙語教師培訓專案培訓經費標準,根據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特點,參照學校本科教學和研究生教學課時費標準,制定雙語教師培訓相關勞務費參考標準:

  1.專案首席專家最低勞務費標準:2500元/學期

  2.課時費最低標準:

  教授:45元/課時 副教授:40元/課時 講師:36元/課時

  助教/研究生:32元/課時 3.班主任相關費用最低標準:

  班主任費:500元/月(學員人數不超過25人按500元計,每超過1人按20元/人增加)

  通訊補助:100元/月 交通補助:100元/月

  4.實習帶隊教師相關費用最低標準:2000元/月,含實習指導費、通訊補助、交通補助(擔任實習帶隊教師期間,教師承擔的校內課堂教學任務不得超過4課時,如實習帶隊教師同時也是班主任,則加發班主任費300元。)

  5.漢語輔導員最低勞務費標準:25元/小時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新疆師範大學雙語教師培訓專案,執行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2

  一、職工教育經費的來源

  根據《關於集團公司職工教育經費提取比例和繳納的通知精神,集團公司職工教育經費提取和使用比例定為企業職工核定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點五。基層各單位要按照規定比例及時足額提取;其中,基層各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1.5%提取使用;集團公司本部按照集團公司職工工資總額的1%提取,由集團公司統籌使用。

  二、職工教育經費的開支範圍

  1、開支範圍

  主要包括:

  ⑴培訓(養)費。指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職工學歷教育培養費;職工崗位培訓、安全技術教育、職業資格培訓等培訓費;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幹部的繼續教育、業務短訓和業務進修培訓費;職工參加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品行習練費用等。

  ⑵兼課酬金。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⑶開班費用。指由集團公司和礦(廠、處、院)組織的各類培訓班開班所發生的薄本費、培訓資料費、出卷費、閱卷費、監考費,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住宿、交通費等。

  ⑷評審、鑑定費。指集團公司在職職工晉升工人技師、工人高階技師所需的評審費,工人技能等級鑑定費等。

  ⑸公務資料費。指專職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和資料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教學實驗費,培訓教材編印費等。

  ⑹裝置購置費。指購置職工教育用一般教學器具、實驗儀器、圖書等費用。

  ⑺學員生活補助費。指各類學員在規定時間內的脫產培訓或函授面授所享有的生活補助費。

  ⑻《徐煤教育》編輯稿費、印刷費。

  ⑼職工教育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兌現獎;國家、省、市、集團公司職工教育培訓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獎。

  ⑽其他必須由職教經費支付的零星開支。

  下列各項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應按有關規定開支。

  ⑴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

  ⑵學員個人學習用參考資料、計算尺(器)、小件繪圖儀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圓規等)和筆墨、紙張等其他學習用品,應有學員個人自理。

  ⑶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裝置,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列支。

  ⑷屬於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

  2、調整部分經費標準

  ⑴教師講課費:內部聘請的兼職教師,高階職稱者每課時30元,中級職稱者每課時25元,初級職稱每課時20元;外聘兼職教師,特聘國內外名教授、名專家,授課費用根據市場價格協商決定。

  ⑵班主任津貼:短訓班(教學時間兩週內),每期30~50元;長訓班(教學時間兩週以上、一月內),每期60~100元。

  ⑶出卷、閱卷、監考費:出卷費每份50~100元(視試題數量和難度而定);閱卷費每份0.8~1.0元;監考費每人每場50元。

  ⑷培訓教材編寫費:按每千字30元核算。

  ⑸學員生活補助費:一年內,職工脫產培訓(含函授面授)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按每天每人15元予以補助;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教育班學員補助按原規定執行。

  三、職工教育經費的管理

  1、嚴格實行預算管理制度。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應由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兩級教委編制年度預算草案,依照有關程式列入同級財務部門用款計劃,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審批後使用。

  2、堅持“專款專用、節約使用、節餘結轉”原則。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職教經費必須按照規定建立使用專帳,並做到“專款專用、節約使用”,當年度節餘費用可結轉下年度使用;禁止剋扣、挪用和侵佔職教經費。

  3、強化兩級教委對職教經費的管理。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兩級教委分別負責職教經費的管理工作;兩級教委主任負責職教經費的審批;兩級教委辦負責職教經費使用標準的稽核。

  4、加強職工外培費用管理。職工外出參加各類培訓,須經集團公司和基層黨委會研究同意,培訓費、資料費由職工所在單位職教經費支出,住宿和差旅費由其他渠道支出;個人私自外出參加的各類培訓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個人負擔。

  5、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工資發放、統計管理工作的規定》(礦司20xx[40]號)的要求,加強工資(勞務)費用的統計工作。對聘請集團公司內部兼職教師的講課費,由相應教育部門報工資部門備案,對審稿費和班主任津貼一律由工資部門按工資審批規定辦理。

  四、附則

  本規定自檔案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3

  一、經費管理原則

  1、遵守學校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節約原則,加強我院各項經費使用和報銷的管理工作。

  2、本規定所指經費包括行政公用經費、新上專業開辦費、第二課堂活動經費、院創收經費和其他屬於學院統管的經費。

  3、全院經費使用管理由院長負責,院長會同書記審批報銷。

  4、各項經費使用實行"先申請、後使用"的管理辦法,未經預先申請批准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二、行政公用經費管理辦法

  1、行政公用經費來源於學校撥款,各項經費使用必須符合學校財務規定。

  2、行政公用經費主要用於院系日常運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辦公用品費、郵電通訊費、用車費、列印影印費、清潔衛生費、接待費等)。

  3、行政經費的使用必須與院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特別是採購、用車和接待,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審批管理手續。

  三、採購管理辦法

  堅持購前審批,購後驗收制度。要求:

  1、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購買,驗收後由院長核批報銷;

  2、超過500元以上的採購,尤其是單件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購買,由院辦公會議定後方可購買,驗收後由院長核批報銷入帳;

  3、為了加強採購過程中的監督,大件物品採購應由2人(或2人以上)同時參加;

  4、院長批准報銷時應指明列支經費的來源。

  四、新上專業開辦費管理辦法

  1、新上專業開辦費由院統一管理,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使用;

  2、用於採購的費用按有關採購管理制度執行;

  3、用於學術會議的費用按有關學術會議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執行;

  4、其他需從開辦費中開支的費用,由院長提出建議,院務會議做出決定。

  五、學術會議經費管理辦法

  1、學術會議經費來源包括學校下撥的出差費、新上專業開辦費中用於學術會議的部分、院創收增撥部分;

  2、參加學術會議必須經系主任推薦,由分管科研的院領導同意並報請院長批准,沒有經過批准的學術會議,費用一律自理;

  3、學術會議經費實行額度管理,分管院領導在批准參會時應同時規定經費額度,一般不允許超過經費額度,特殊情況超過額度時,必須說明理由,並經院長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4、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差旅報銷的標準,不能超標。

  5、會議期的旅遊娛樂專案開支一律不予報銷,資料費、會務費除非在會議通知中有明確說明,否則不予報銷。

  六、創收經費管理辦法

  1、創收經費由院長統一管理,分專案具體實施。凡專案本身發生的費用在專案收入中預先開支,待專案完成結算後,將淨收益轉入學院統一使用與管理。

  2、對聯絡有償專案人員給予資訊費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創收專案的費用開支由專案負責人安排計劃,報分管院領導審批。數額較大的費用開支,由院長直接審批;創收專案總支出預算及專案支出標準,由院務會議審批。

  4、院裡使用未結算專案的經費(即不是直接因專案本身而需開支的費用),要在財務上予以區分,以便專案核算。

  5、院創收淨收入主要用於院裡發展事業(包括教學、科研、職工福利、改善辦學條件等),在使用上應與公用經費分開,由院長核批。如需增補公用經費,應經過院務委員會批准。

  6、院創收收入和支出情況定期向全院教工報告,增強透明度。

  七、第二課堂經費管理辦法

  1、第二課堂經費包括學校按學生人數下撥的經費和院根據財力增撥的經費及專項捐助經費。

  2、第二課堂經費的開支由學生辦公室列出計劃,報院長核批。

  3、用於採購的經費按有關採購管理制度執行。

  4、結算報銷由院長籤批。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貫徹各級關於安全生廠工作“有錢辦事,有人辦事”以及“不發生因經費不能保障而發生重大安全生廠責任事故”的指示精神,確保我景區各項安全生廠工作均能順利實施,真正實現上級提出的“安全穩定,遊客滿意” 的目標,現結合景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學習和宣傳,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對安全生廠工作在謀求發展的全域性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認識。

  1、堅持及時地組織學習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檔案,全面領會和貫徹其精神。

  2、根據安全生廠需要,及時更新、配備必要的器材、裝備,組織培訓,做好應急預案並積極開展演練。

  3、切實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事事落實“一崗雙責”。

  4、“生命不存,何談旅遊;穩定不存,何談發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員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景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生廠工作專項經費,用於安全工作隱患整治,安全生廠教育、培訓、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根據景區特點,加強廣場、密集區巡查,更新監控裝置和加大儲存容量,增設重點區域,增加技術人員,實時觀注監控動態和異常情況。

  四:按相關要求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提取,並依據安全生廠工作形勢的發展需要,逐年增加安全生廠工作運作經費的預算額度。

  五、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穩定,三保發展”的原則,景區要切實保證隨時能調動最大財力,集中處理突發的重大意外安全責任事故。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我校經費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演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既要考慮學校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更要考慮到學校財力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編制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

  1、編制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政策,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預測學校的全年收入,儘量避免赤字隱患。

  2、編制支出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正常執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發展支出。

  二、預算的編制和審批程式

  1、學校各室根據學校總體目標和本部門的具體任務,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跨年度使用的專項資金應按進度分年度提出計劃。

  2、學校財務室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彙總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3、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單位綜合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報學校教代會透過。

  三、預算編制方法

  學校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並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根據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學校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做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學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四、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學校的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為保證學校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說明具體原因,經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後,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項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報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審批,實施採購,需自行採購的,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預算一經批准,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經同意後方可購買。

  4、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校長表態,副校長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5、財務室於每學期末在教代會上彙報學校經費的收支情況,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6

各鎮街道總工會,高新區工會,區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將就加強全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於職工用之於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最佳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佈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範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託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後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範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於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餘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裝置、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遊、秋遊,應嚴格控制在本市範圍內,並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並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於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路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於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裝置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資訊網路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裝置購置、專用裝置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資訊網路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並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餘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於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於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專案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區委、區政府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式規範,手續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7

  1、對於發給員工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制定額、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購入賓館辦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位較大、數量大宗的應透過庫存材料核算。

  3、撥給的補助費、週轉金應按實際撥補數,以批准的預算和銀行支付憑證列為經費支出。

  4、撥給所屬部門的經費,應按批准的報銷數列為經費開支。

  5、撥給的各項補助款和無償慈善投資,應依據受補助和受支援單位開來的收據準列為經費支出;

  6、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準計算提存,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並同時將提存從經費存款戶轉入其他存款戶,以後開支時,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為經費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資金科目。

  8、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我國旅遊業的迅速發展和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長驅直入,給酒店參與市場競爭帶來了新的機遇,同時也對我國酒店業傳統的財務管理提出了嚴峻挑戰。本文在會計制度、組織機構設定和現金管理三個方面闡述了中外酒店財務管理的差異,並提出了改進建議。

  一、統一會計制度和報表

  國際酒店的會計制度統一,能夠適用於大酒店和小酒店,每家酒店都可以從中選擇自己需要的圖表和賬戶;而且報表門類齊全,詳細明瞭,比國內的報表更具體,更科學。

  比如美國背景下的酒店業所遵循的“住宿接待業統一會計制度”(USALI/USAR)就是酒店業各部門編制財務報表的標準化會計制度。“住宿接待業統一會計制度”為各個新加入酒店業的成員提供了一種入門指導,體現在它提供了有關會計賬戶、科目、格式,以及各種財務報表和報告的種類、內容、作用等方面的資訊。例如,它不僅包含了基本的財務報表,而且包含了25個部門營業報表的附表、有關預算和預測的附錄、報表的格式、盈虧平衡點分析等。統一會計制度也為對相似酒店的經營結果進行更為合理的比較提供了方便。當各個不同的企業奉行一種統一會計制度時,它們在會計記錄上的差異性就會降到最小,從而保證可比性。而我國星級酒店長期以來沒有形成行業性的會計制度,一直沿用自己的財務統計方法與口徑,這使得我國酒店行業財務資料與國際酒店財務資料不具備橫向可比性,未能更科學、更客觀、更真實地反映出酒店這一特殊行業企業的經營狀況。因此,我們除了已有的三張標準財務報表外,還應設立“部門分析報表”,“管理報告”、“成本控制報表”、“經營業績分析表”……這些報表,可以使我們的會計管理工作更加細緻具體,克服以前大出大進的粗線條管理方法,防止許多漏洞的出現,使會計管理工作各個環節能環環相連,做到以經濟主體執行的有序性來應對市場經濟環境的非確定性。

  二、組織結構設定

  國外的酒店財務部和國內財務部的設定有很大差異。西方酒店財務管理是酒店經營管理的核心,酒店內的任何一個部門、任何一個人都和財務管理發生著關係;凡涉及酒店資金流向的每一個環節,從採購到加工、到銷售、到資金回籠、再到採購,都滲透著財務管理。酒店資金的迴圈過程稱作酒店供應鏈體系,供應鏈體系是否高效有序運轉,決定著酒店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國際酒店行業的財務機構設定一般根據不同的規模、等級和內部管理的需要而制定,沒有固定一成不變的模式。但大部分酒店財務部共由四部分組成:會計核算、信貸管理、成本控制、採購供應,財務總監直接分管財務部及其採購供應部。具體差異主要如下:

  (一)成本控制部

  財務部設定成本控制部及成本控制經理,直屬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管理。對整個酒店的成本控制、毛利率的調整、成本核算、合理庫存量的調整等,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有利於酒店總成本的控制。成本控制部的工作範圍就是成本核算,尤其是餐飲成本核算。酒店餐飲部各餐廳選單上的每一道菜餚,都必須有一份標準的成本核算單,又稱“選單工程”,每一份菜餚的所有原料、輔助配料的分量、單價都必須一一核算並記錄在案。這項工作是由成本控制部與廚師共同完成的。完成後的“標準選單配方”是各個餐廳廚師日常操作的樣板和“聖經”,成本控制部要據此進行成本核算和控制,發現有不正常的成本訊號,有向廚師長提出預警的職責。有了成本控制部的合作,餐飲部可以在每個月心中有數地完成部門的目標利潤。試想一下如果沒有成本控制,餐飲部工作就會缺乏理性指導而只能“跟著感覺走”。我們許多國有酒店缺少的就是這本“聖經”。國外酒店強調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不僅僅是會計的核算,而更重要的是財務的控制作用,而不是“生米煮成熟飯”後的核算工作。

  (二)採購部直屬財務部

  國際酒店管理下,採購部通常直屬財務總監領導。這樣設定便於瞭解商業、市場行情,降低經營成本,防止濫用資金和積壓物資。其優點是:

  1、有利於酒店採購成本的控制。酒店採購價格如何確定直接影響成本的水平。國際酒店對採購成本的確定一般是由採購部與財務部共同派員調查確認,對任何一個“採購申請單”一定要充分調查,實行貨比三家,最後由使用部門經理、採購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共同簽字審批決定;對食品原料貨物的採購,因其價格隨季節變化頻繁,一定要由餐飲部,成本控制部、採購部共同派員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扣除一定的批零差價,最後確定採購價,而不是由採購部門和供應商說了算。

  2、有利於調控成本率。餐飲部成本率高低、如何變化與採購進貨價關係密切。如果發生餐飲成本率異常,財務部門可以立即採取行動,在保證酒店產品質量的基礎上調整採購品種和要求,從而調整到適當的價格和成本率,防止成本率過高或過低。

  3、採購部直屬財務部,除了有利於財務部瞭解價格行情、及時監控降低成本外,還有利於避免部門分散,互相扯皮的情況發生。

  (三)稽核員。

  (四)夜間稽核員。強化調控管理手段

  三、總出納集中管理酒店資金的統收統支

  國際酒店對現金流量的控制與管理十分重視,“現金是王”的理財觀念滲透酒店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內部控制程式嚴謹又十分清晰。

  財務部對庫存現金(含銀行存款)要求必須每日盤點,並向財務總監提交《每日現金流量表》。現金的盤點是由總賬會計師進行的,每日出具總出納報告,目的是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按規定每月財務部必須按期編制現金流量計劃與供應商付款計劃,並向總經理報告付款情況。以保證現金按規定計劃流動,確保酒店的正常運營。對酒店現金的支付程式也十分嚴格,每一筆現金支付都要經過部門經理、總賬會計師、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的審籤同意,缺一項簽章現金都不能支付出去。各行政與營業部門均無權對外直接採購物品,必須透過“採購申請單”這一個渠道,按規定逐級批准後,由採購部集中辦理採購業務。採購回的物品要經財務部驗貨、業務使用部門收貨後,此筆採購費用方可支出。國內酒店對現金流量的管理重視程度不夠,不能說沒有計劃性,但畢竟線條較粗,對本部門使用的物品,由本部門申請資金後即可指派採購或者本部門員工購買,經總經理簽字後即可到財務部報銷支款。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篇18

  一、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財務管理,合理安排各項經費支出,節約經費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經費管理原則

  局機關的經費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局長、分管副局長的領導下,歸口辦公室統一管理。

  三、經費開支的審批規定

  (一)局機關經費開支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局長辦公會、局長、分管副局長和辦公室主任審批。

  (二)經費支出審批許可權:一次性開支在XXXX元(含XXX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XXX元以上至XXX元(含XXX元)的開支由辦公室主任稽核後,報分管副局長審批;XXX元以上的開支,由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但上述開支凡屬一般性正常開支,如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水電費、醫藥費等項支出的,不論數額大小,均委託分管副局長審批。

  四、會議費的管理

  (一)實行會議預算審批制度:各單位需召開的會議,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提交會議預算,填制《市局機關會議(培訓)預算審批表》,交辦公室主任稽核報局領導審批。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會場聯絡及食宿交通安排等工作。

  (二)實行會議經費定額管理辦法:

  1、全市國稅工作會議,全區各市國稅局長會議等全市性重要會議每人每天標準為200元以內(包括食宿等所有費用,下同),會場租金據實報銷。

  2、各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每人每天XX元以內,會場租金據實報銷。

  3、在公務員培訓中心舉辦培訓班的,每人每天XXX元以內。

  4、在南寧召開的會議,除負責會務和材料的部門外,其他部門的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安排食宿。

  市局召開的各類會議,原則上在本市召開。確需在外地召開的,原則上也要安排在本系統的培訓中心和招待所。

  (三)會議工作人員按會議代表10%以內的比例嚴格控制。

  (四)會議費結算辦法。會議結束後,由主辦或承辦會議單位憑“市局機關會議(培訓)預算審批表”及賓館、飯店、招待所費用清單向辦公室財務報帳,財務室核實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開支數轉帳結算。凡超過預算開支標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五、差旅費的管理

  (一)實行出差審批制度:市局機關人員出差應先填寫“區局機關幹部出差審批表”。在市內出差,一般幹部由處室領導審批,處室領導由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到市外出差,一般幹部和處室領導都必須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批。處室主要負責人出差,除分管領導批准外,還要報請局長同意。處級以下幹部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飛機,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飛機的,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處室領導簽字後,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批。

  (二)預借差旅費:由出差當事人填寫“借款單”,經處室領導簽字同意後,憑“出差審批單”到財務室借款。

  (三)報帳規定。出差人員回邕後,原則上一週內辦理差旅費報帳手續。財務室根據“出差審批單”上的出差時間、地點、路線、人數和費用進行稽核。如超出開支範圍和標準的費用,由出差人自行負擔。屬於特殊情況者,要說明緣由,並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報銷。在報銷差旅費的同時結清所借款項。

  六、辦公用品管理

  (一)大宗物品的管理。大宗物品(含藥品)一次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服務中心提出計劃,辦公室主任稽核並報局領導審批,由服務中心按有關規定辦理購置和驗收手續。一次採購金額超過XX萬元,的經局領導批准後交市局機關招標採購小組實行招標採購。

  (二)日常辦公用品的管理。原則上按季採購,由服務中心列出辦公用品購置明細計劃,按經費管理審批許可權審批後,由服務中心組織採購和發放。辦公用品的購置要嚴格執行採購計劃,控制數量和標準,確保質量,做到單據、帳目、手續清楚,以便核查。

  (三)零星急用辦公用品的管理:一次性採購金額在XX萬元以內的,由有關處室提出購置計劃,交服務中心稽核,並按經費管理審批的許可權報批後,由服務中心組織採購。一次性採購金額超XX萬元,的經局領導批准後由市局機關招標小組實施政府採購。

  (四)所有辦公用品的購置,都必須辦理清點驗收、領用登記及定期盤點手續。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按固定資產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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