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範本

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1

  1、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學校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確立安全資訊報告負責人,副校長為安全資訊報告負責人。

  2、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並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5、在校學生學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6、學校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後,學校除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施救外,必須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屬於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

  7、學校發生涉及學生傷害的違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災、食物中毒、急性的傳染病症狀等情況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外,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

  8、學校安全事故報告範圍,除包括校內校外各種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對校園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搶劫、縱火、爆炸、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園火災、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評中,對校園內或由學校組織的活動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瞞報現象的,將實施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發生遲報現象的,學校必須向市教育局作出書面解釋,理由不充分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直接予以通報批評。對由於瞞報、遲報導致安全事故擴大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10、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2

  1.學校應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應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並由教師救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末到校原因。

  6.學校需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瞭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瞭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情況。並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並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8.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保健室醫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務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救務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後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救務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學校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3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生出勤資訊通報

  1、學校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晨檢工作,並及時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根據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透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告家長通知書等方式,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

  3、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並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4、班主任要嚴格學校規定的學生考勤制度,督促並認真檢查相關班幹部填寫班級日誌和相關情況統計,班幹部若發現有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在如實填寫班級日誌的同時,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或班主任發現上述情況時,班主任要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如果聯絡不上,或事態嚴重,必須向政教處報告。

  5、如學生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暫時聯絡不上,可採取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絡等方式,並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

  6、如學生24小時無故不到校,各班應立即上報政教處,由政教處幫助聯絡。

  二、學生事故資訊通報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注意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症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首例發病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症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處理情況等。

  5、報告的資訊必須是真實記錄,經確認可公開發表的資訊,公佈事實時間、數字必須準確;事故原因要根據學校所掌握的資訊公佈;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學校領導要向區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6、刑事事件由保衛處與當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後,及時處理。如實向家長闡述事故經過,確係校方責任不相互推卸。

  7、公佈的受傷情況以醫院診斷結果為準,傷殘等級以司法鑑定部門為準。

  8、不清楚的事實,待有關方面調查後再公佈;涉及學生及家庭隱私的,必須依法予以保護。做好傷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三、學生身體資訊通報

  1、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相關學生安全的資訊,在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發現要及時告知政教處,政教處要做好這些學生的安全資訊記錄和相關調查,並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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