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精選16篇)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精選1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 “ 四防 ” 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裝置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裝置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 “ 五知二會 ” 。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2

  A 、在校長領導下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B 、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重大節日前領導小組負責佈置學校各方面保衛工作,確保節日安全。

  C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各室場責任人簽訂責任書。

  D 、加強防火、防盜經常檢查滅火器、消防栓、門、窗、鎖等。防止事故發生。

  E 、健全門衛、節假日值班制度,加強教師宿舍的管理,未經校長批准,外來人員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員須做好出入時間登記工作。

  F 、如發現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開會研究採取措施,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或口頭報案。

  G 、加強教工食堂和師生飲食管理工作,嚴防食物中毒,危害師生身心健康。

  H 、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杜絕不安全事故出現。

  I 、各室場責任人要做好貴重物品、易燃和易爆、劇毒物品的存放管理,嚴格檢查。保持室內清潔、通風、以免儀器裝置物品損壞。專用室做到“開門不離人,人離關好門”。各室場要做好電源、電器的管理,防止觸電和電線短路引起火災等事故發生。

  J 、經常對全校的線路開頭、插座、電器裝置、體育器械作檢查,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K 、凡翫忽職守或違反制度的責任人,造成損失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還要罰款損失款的10 %。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3

  安全工作制度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根據安全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實和制定新的安全工作制度。

  一、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建立歸檔工作,做到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歸檔;學校安全教育活動內容歸檔;學校制定安全事故處理預案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機構,職能分工歸檔;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歸檔;學校安全案件發生處理和整改措施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歸檔;學校安全排查工作情況歸檔;學校安全隱患記錄歸檔;其它需要建檔材料歸檔等,並單獨編制學校安全隱患預警檔案。

  二、建立“預、查、防”為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

  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1、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出師生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2、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體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

  3、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的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設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三、學生優先,生命優先制度學校安全制度

  規定任何條件下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須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任務,所確定的處理方案必須體現學生優先,師生生命安全優先於財物安全的原則。一切設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師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和表現出極高的職業道德水準,不允許出現教師在任何突發事件面前出現自私自利行為,更不允許出現置學生生命於不顧擅自離開現場的逃脫行為。同時學校還規定在事故現場為保證學生和教師的生命安全,現場指揮人員可以安排動用現場當時可用的一切手段進行營救師生和救險行為,以最大可能減少師生人身財產損失。

  四、責任到人制度

  學校根據“預、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現的事故性質進行分工,使學校所有可能出現意外的設施和險情明確其責任人,實行全天候責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擋。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4

  安全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種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值班、來客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認真負責校門口及其周圍的安全工作。

  2、認真盤查外來人員,禁止閒雜人員入校。

  3、來校辦事的外來人員要先登記,按規定認真填寫有關內容,與有關人員電話聯絡後方可出入。

  4、接好電話,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5、值班記錄本要認真填寫,細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時更換。不得丟失, 缺頁,亂塗亂畫。

  6、不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攜帶學校公共財產出入校門。

  二、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活動。嚴格遵守校規校紀,教學常規管理規定。班主任每天要對教室內各種設施巡查一遍,發現不安全問題,當天通知總務處主任,及時維修、整改。

  2、校外活動。班級組織校外活動要先請示政教處。經政教處同意後,方可行動。並認真準備好各種安全措施。活動結束後要到政教處彙報活動情況。

  3、班主任要經常與學生談心、當好學生的心理諮詢醫生。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與學生談心,與家長溝通交換意見,報告政教處。

  4、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病假請假制度》、《學生事假請假制度》、《學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學期針對學生安全問題,開好1 —3 次主題班會。辦好班級安全專題板報。組織好收聽、收看安全教育節目。

  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制度

  1、對於學校各重點部門,工作人員每天離校前必須將報警器開啟,關好門窗、落鎖。每天到校必須將報警器。檢查一遍,發現故障及時解決。

  2、總務處確定專人每學期兩次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修、更新。對每件消防器材應有編號,每次檢驗要有記錄,確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學校設施安全,由總務處每天進行常規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定期向全體教職工通報安全狀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鐘長鳴。

  四、教學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設施由各分管人員認真保管、維護,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總務處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對學生有危險的器具,任課教師應立即停用。確保學生安全。

  2、教學儀器中的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關規定,單獨保管、單獨存放、單獨建帳。教務處定期進行檢查。

  3、危險品、易燃、易爆儀器及物品的添購,需由實驗管理員每學期初造計劃,說明使用情況,庫存情況,添購數量,經教務處稽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校長稽核後執行。

  4、教務處每學期兩次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儀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險品、易燃、易爆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問題立即報告校長。

  5、各實驗室、教學樓、辦公樓,要做好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人員疏散方案。對實驗室管理員定期由學校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學習。訓練應急操作動作,明確應急對策方案。

  6、各實驗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檢記錄,保證教學設施完好、安全使用。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5

  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使用電器管理,本著既節約用電,又有利於服務教學,便於管理的原則,特制定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一、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安全使用電器第一負責人。對本處室、年級、班級的`電器使用、管理負總責。

  二、電器照明要樹立既服務教學,又節約用電的原則。每學年可根據季節變化適當延長使用時間。

  三、切實愛護公共設施,不得私拉亂接電源或隨意使用電器( 空調、電扇、插座、電暖氣等……) ,如需啟用由學校統一安排。

  四、教工辦公室空調及電暖器,教職工離開辦公室時要隨手關閉。

  五、學校每天將對各辦公室、班級電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將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

  為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及校園安全,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要切實樹立安全壓倒一切意識,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尤其是各種集會、集體活動要嚴密組織,確保師生安全。

  二、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處室、年級、班級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因疏於管理,麻痺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要確保用電安全。空調等電器在外出時,要隨時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辦公及個人物品,尤其是膝上型電腦等貴重物品。

  五、門口要加強值班,凡外來人員一律要與所會見的處室、教師先行聯絡。經同意後,再讓進入。凡本校教師出入一律執工作證。

  六、學校成立安全保衛小組,每兩人一組,輪流值班。對學校進行24 小時巡查,確保安全。安全保衛小組所有成員均有義務協助處理學校的突發事件。

  七、加強領導帶班與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切實負起責任,尤其是中午、晚自習放學時門口的值班。凡有突發事件出現時,要及時與帶班校領導聯絡。

  消防安全措施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消防責任人要了解本負責區域防火各部現狀,嚴格防範措施和規章制度,增強消防責任意識。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強安全檢查,及時堵塞漏洞。

  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記火警電話(119 ),愛護消防設施,增強消防意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五、不得在辦公場所焚燒物品,辦公及倉庫內不得亂拉電線,對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換。

  六、各倉庫、圖書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員要達到“三懂、三會”。

  1 、懂責任區火災危險性,會及時報火警。

  2 、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

  3 、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級火災。

  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應設專人管理。除借書者,閱覽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嚴禁吸菸和夾帶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電燈、電扇、空調等電器要隨用隨關。要經常檢查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內消防設施,管理者要學會安全使用。

  四、書庫、閱覽室、資料室鑰匙應設專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攜帶書刊出庫。

  五、要每日打掃室內外衛生,保持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清潔衛生。下班前要把室內檢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做好防火、防塵、防盜、防蛀、防黴、防溼工作,使工作規範化、現代化。

  七、對不符合入室手續和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工作人員有權加以制止。

  學校夜間安全保衛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接班後應檢查各教室、辦公室、實驗室等處的門窗、電器是否關閉,並鎖好各樓的大門鎖。

  二、按時開啟和關閉報警器、路燈,並檢查有關裝置的使用情況。

  三、每小時在校內巡邏檢查一次,對重點部位要加強巡視。

  四、接好電話,做好記錄,重要問題及時通知領導。

  五、夜班期間,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對確需進校的人員、車輛要做好記錄。

  六、任何人無領導批條,不能攜帶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間不準睡覺、會客,做影響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範安全檢查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大局平穩,加強學校的治安防範工作,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治安防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到崗,責任到人。

  二、健全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有領導牽頭,有專人負責。

  三、各專職責任人實行每月排查不穩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根據時間、季節、工作,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對檢查出來的治安、安全隱患,要詳細登記、記錄、彙總,並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或校領導,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有針對性地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檢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結果記錄上報。

  六、對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檢查情況,要認真登記,並要妥善儲存。

  “預、查、防”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一、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發性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二、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體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

  三、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部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實驗室分為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實驗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實驗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的電、水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並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稀缺貴重材料和劇毒、易燃、易爆放謝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分櫃存放,專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溫、防電火花、防曬,通風良好。

  三、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於取拿的位置,不準以任何藉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的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定進行實驗。

  五、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程式。嚴禁佔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

  六、堅持安全防洪檢查制度,及時發現漏洞,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學校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經學校研究,在學校實行消防工作逐級負責制。

  一、對本部門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二、積極抽調得力人員參加學校義務消防小組。

  三、定期進行本部門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四、制定本部門用火、防火險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依據以上條款,學校按年進行檢查、監督,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部門進行評比,獎優罰劣。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6

  上、下樓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為充分保障廣大學生的安全,嚴防上、下樓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制定學生上、下樓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如下:

  一、總務處應對樓梯、走廊等處的照明、扶手、玻璃設施定期檢修,保證樓梯、走廊正常照明、設施完好無損。

  二、政教處及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上、下樓時應靠右慢行,嚴禁擁擠、推搡、打鬧現象的發生,應教育學生不能沿扶手滑下。

  三、班主任、任課教師應認真組織好升旗、間操、學校重大集會、放學時的學生上、下樓安全,每層樓南北樓梯的左手、右手班級和正對面班級的當堂任課教師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各班原則上應由正副班主任負責整隊下樓進入操場,結束後整隊有秩序的回班。

  四、每節課後,由每層樓南北樓梯的左手、右手班級和正對面班級的當堂任課教師負責該節課後的學生安全疏導工作,對擁擠、推搡、打鬧的學生應及時制止,對偶發事件應妥善處理。

  五、東教樓學生上、下樓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美術班的輔導教師,特別是要關注特長學生晚上上課前後的安全工作。

  六、冬夏兩季,各教室、辦公室要時刻注意空調等安全用電,以免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校風糾察隊的值周教師要認真巡查晚自習下課時學生的下樓安全,督察記錄樓梯安全有關責任人的到崗情況。

  八、對在疏導、督察工作中脫離崗位、翫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教師,追究相應責任。

  九、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的學生將從嚴處理,並於班級量化管理制度掛鉤。

  十、本制度自宣佈之月起實施。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7

  預防學生違法犯罪的實施辦法為了實現依法治校,創造安靜、和諧,健康的學習環境和穩定的發展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組織開展法制教育活動,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

  1、堅持開足開齊法律課,以課堂法制教育為主陣地,進行系統的法制教育。

  2、政教處與法制副校長聯絡,每年舉辦兩次法制教育講座,爭取放兩次法制教育錄相片、成人模擬法庭。政教處、團委要組織法律知識競賽,開展“說法用法”評論徵文活動,要求各班學習園地有法治德治內容。學生幹部培訓要加入法治教育內容。

  3、班主任培訓要以法治教育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藝術和能力,探索“學校承擔指導家庭教育責任”的途徑,對有嚴重不良行為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學校要辦好家長委員會,建立定期同家長聯絡制度,要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學生、家長、學校和權利和義務,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預防效果。

  5、要創辦法制教育活動室。

  6、依法治校領導組要把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整體佈署,及時研究預防學生違法犯罪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鼓勵和表彰預防學生違法犯罪成績突出的組織和個人。

  二、採取有力措施,控制學生違法犯罪

  1、深入開展“關愛”教育,嚴禁歧視後進生或迫使學習差的學生出班、轉班、轉專業、回家;發現這種情況,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責任;

  2、教育學生必須按照《教育法》規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遵守所在學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義務。

  3、鼓勵學生戒除《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不良行為。

  4、建立“留校試讀教育制度”。對因嚴重違法違紀必須處以開除學籍的,且留在學校不會危害其它學生及學校安全的,學校與被幫教學生及其家長簽訂幫教責任制。政教處為實施幫教的組織機構,班主任、教師為幫教的組織者和責任人。建立幫教制度和檔案,每學年教師應完成一個幫教任務,要簽訂幫教責任書,幫教教師要想法關愛感化學生,並記錄好幫教者的轉化、成長軌跡,以便總結,進行科研之用。

  5、政教處要與法制副校長保持密切聯絡。搞好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治理工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6、團委要經常進行“告別三室一廳”教育,開展“拒絕毒品”、“遠離賭博”等活動,增強學生免疫力。

  7、對學生中的違法案件,該司法介入的要主動、及時請司法部門介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凡故意隱瞞使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要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計劃,明確工作部門和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實行目標管理,加強過程管理,加強考核,結果與個人目標考核成績掛鉤,與評先、晉級、獎懲聯絡。

  9、對不重視該項工作,不依法辦事,翫忽職守,導致學生輟學流失、違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責任。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8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9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 、教育培訓目的

  教育學校班主任及教職員工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 、教育培訓物件

  學生、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

  三 、教育培訓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同時各班級指定固定的“班級安全安全員”及時參加各培訓活動。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檔案,將導師制融入學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注意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臺賬。

  四 、具體實施途徑

  在實施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安監、交警、消防、衛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援,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每週一的升旗儀式,校長要親自講安全知識,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班會和活動課。班主任要精心備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培訓。同時,要定期對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進行安全培訓。

  4、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將安全教育融入締造完美教室與特色校園建設序列。

  5、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0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㈠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內容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影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㈡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腳踏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㈣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內容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門。

  十、任何人員違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2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片區教研室、直屬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宣傳媒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每月要有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節目,對本校各級幹部、教職員工、學生和承包經營戶主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年培訓率達100%。

  二、積極配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危化物品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司爐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賣部等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組織職工集中學習一次,不得少餘四小時。對新上崗和更換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教體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工作情況。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3

  在安全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提高安全防範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的部署。

  2、在學校管理活動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師會議、家長會議、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畫廊等都要將安全置於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機會加強宣傳教育。

  3、在學科教學中,有機滲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學課、體育課等課程的教學中,滲透安全知識學習和安全技能培訓等。

  4、組織專題教育活動。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學習《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結合與安全相關的特定節日開展安全宣傳、知識競賽,每學期舉辦一兩次以安全為主題“手抄報”比賽,組織看安全教育錄影寫心得比賽等等。

  5、不斷創新教育載體與活動形式,形成家庭、社會、學校都重視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6、加強炊工、生活輔導員等從業人員崗位安全知識培訓。按照有關要求,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設。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5

  為加強學校學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學員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精神,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務是:對學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積極引導學員安全健康成長。

  二、學校對學員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愛護學員,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管教結合,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三、本規定是對學員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的規範。

  四、學校要把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到議事日程上來,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員的防範能力。

  五、為加強學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將建立學員安全教育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員由各任課教師及各部門主管參加,在學校主管校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六、學校教職工要從愛護、關心學員出發、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和改善環境,保護學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學員發生意外以及學員要求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保護時,學校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學員應自覺尊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參與危害社會及學校穩定的活動。不得有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八、學員在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

  1、在實操室應嚴格按操作進行操作。

  2、在實操、社會實踐、軍訓及勞動中,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學員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保持宿舍衛生清潔,嚴禁使用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現,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律處分。

  十、如發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場學員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學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發生一般傷害後,學校將及時進行調查,根據當事人或他人的過錯,給予批評教育,並根據損失程度,除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外,同時要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十二、學員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因屬學校責任發生的傷亡、或致殘等事故,由學校承擔責任,並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處理及善後處理工作。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由於學員本人不能遵守紀律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三、學員參加未經學校校長批准的活動或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四、學員假期或畢業離校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五、由屬於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十六、對已參加人身保險的學員,在有效保險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屬於學校責任的,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補償,屬於學員本人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外,學校將不再負責。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擔責任死亡的學員,學校不承擔喪葬費,如家庭確有實際困難,學校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費金額最多不能超過500元。

  十八、因保護國家財產或他人生命而致殘或英勇犧牲的學員,學校將報請省、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同時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十九、本規定由學校學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頒佈日起實施。

  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二、學校必須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師生責任主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並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使教工、學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防火制度)。

  三、學校必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四、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五、學校每學期開學之際,必須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開展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新生入校後由政教處協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對新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進教工由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每年“11·9”宣傳日,由政教處、團委聯合採用電影、廣播、板報等形式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七、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時應當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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