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通用7篇)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通用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1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氣象局的《關於加強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確保師生在雷雨天時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孔德文
副組長:蔡大新
組員:徐建軍、龍方興、韓顯銘、周首平、劉程、常成林、劉荊鄖、張劍橋。
二、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三、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和宿舍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四、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五、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六、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七、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八、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九、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十、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十一、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年級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2
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製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根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並協助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
3、建立資訊預報制度。
4、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每年組織一次防雷裝置的檢測工作。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儘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保證防雷裝置的正常運轉。
5、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防雷辦通報,透過防雷裝置設計稽核後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6、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在每年的4——5月組織專題講座,以提高師生的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
7、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3
一、成立應急機構,明確負責人、各成員以及各自的職責。負責人負責指揮整個應急隊伍,協調各部門和人員處理進行雷電災害事件。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管理許可權做好相關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雷電的破壞作用在於強大的電流、熾熱的高溫、猛烈的衝擊波、劇變的電磁場,以及強烈的電磁輻射等物理效應,可以使建築物、電器裝置受損,資訊網路出現故障甚至癱瘓,引起爆炸和火災,造成人員的傷亡。所以在成立應急小組時,要考慮各種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確定成員的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擊建築物致使受損嚴重的,應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性評估。
四、導致網路故障時,除了檢查線上裝置的損壞程度以外,對不在工作狀態的網路裝置和電腦都應做全面的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從而採取相應的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
五、發生火災時要啟動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
六、如果發生人員傷亡,要報告當地公安部門。當雷電擊倒人致使心臟活動和呼吸停止時,應採取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的方法進行搶救,同時儘快通知醫院前來搶救。
七、在救災過程中,要考慮是否應切斷電、氣、水源等,以避免二次災害。
八、發生雷擊事故時,一方面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將損失控制到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級領導部門和氣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勘察、取證,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法。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煤礦建集團《關於加強2018年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切實加強施工現場雷電防禦管理,有效預防雷電引發的事故,減輕雷電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專案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專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訓制度
1、對於電工、金屬焊接、切割等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准許持證上崗。
2、在採用新方法,添設新裝置,調換工人工作崗位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安全例會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並且結合文化生活,進行各種安全生產的宣傳活動。
4、經常對職工進行用電、防雷、消防知識教育,使職工能熟練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自檢巡查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加強防雷裝置的安全監察力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雷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負責施工現場電氣、儀表、配電設施,通排風裝置及建築物的巡查管理,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3、操作人員負責配電室的安全裝置,變壓器、避雷裝置及用電裝置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5、防雷操作人員,對裝置安全執行負責管理,並做好記錄。
6、每天深入作業施工現場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積極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雷裝置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7、嚴格勞動紀律和工藝操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消除用電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防雷安全裝置管理的法規政策,按規定程式投入使用,並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保證安全可靠。
2、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治理,一時難予治理的,要採取防範監護措施,同時要積極防止新的隱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上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氣象部門備案。
4、防雷使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按規定立即向上級安委會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氣象部門報告,不拖延隱瞞,不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私自處理。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5
1、雷電時,要關閉電視、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用電裝置,並斷開電源及訊號線路。
2、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緊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
3、雷電時,不要帶金屬物體在露天行走,不要使用金屬雨傘,不要騎牛、騎馬、騎腳踏車等。
4、雷電時,在野外要立即尋找躲蔽場所。裝有避雷針、鋼架或鋼盤混凝土建築物是避雷好場所。
5、雷電時,在野外不要擠在一起,可躲避在較大山洞裡。
6、雷電時,不能停留在高樹林子邊緣,電線、旗杆周圍和乾草堆、帳篷、鐵軌、長金屬欄杆、龐大金屬物體旁,山頂、制高點等場所。
7、雷電時,不宜在室外游泳。
8、雷電時,如果躲蔽條件不允許,應該立即雙膝下蹲,向前彎曲,雙手抱膝。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6
(1)、各校應建立防範雷電災害責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減災管理規章,落實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雷雨後的檢查和日常的維護。
(2)、各校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3)、建設各校在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時,應根據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物的特點、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綜合考慮,採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和施工。
(4)、應採用技術和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施、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標準防雷產品和器件。
(5)衛星接收系統、計算機及網路系統、低壓配電系統、電化教室等場所要安裝防雷裝置,已安裝防雷裝置要符合要求。
(6)、新增加建設和新增加安裝裝置應用時對防雷系統進行重新設計和建設。
(7)學校每年要向氣象主管機構申請進行相關的技術檢測。
(8)、雷災發生時應及時向市防雷所上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再次雷擊
學校防雷安全檢查制度 篇7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二、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後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並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儘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透過防雷裝置設計稽核後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七、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八、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