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疾病防控安全制度

學校疾病防控安全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疾病防控安全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疾病防控安全制度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標

  1、完善疫情資訊監測報告及事故監測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確保不發生校園內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組織

  1、成立防控組織。學校成立防控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教師任副組長,班主任為成員。

  2、履行主要職責。在上級有關組織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防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工作,及時分析、研究學校內防治工作形勢,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組織實施,做好學校內加強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校園秩序的穩定;配合相關部門宣傳有關知識。

  三、落實防控措施

  1、宣傳教育

  學校要普及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尤其加強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預防和救護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初,集中開展一次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教育活動,透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自我安全保護能力,並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向家長宣傳講解預防傳染病的知識要求,來取得家長的配合和支援。

  2、預防措施

  1)加強日常的監測工作,實行學生到校情況晨檢制:發現學生體質有異或突發疾病,班主任應及時護送其到附近正規的醫療機構就醫;凡發現學生群體中有五人以上突發症狀相似疾病的,必須立即逐級上報。學校應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2)嚴格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學校內各類人員流動情況。

  3)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加強對教室、圖書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校園內公共設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檢查,定期檢查學校防護措施的完好情況。

  4)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的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多種形式的戶外運動,督促學生課間到室外活動,呼吸新鮮的空氣增強體質。

  3、應急措施

  加強宣傳工作輿-論引導,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建立疫情每日報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動,加強對外出活動的管理,未經報批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外出。加強學校人員出入的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4、保障措施

  組織防控預案的演練。學校由體育教師負責對全校各位老師進行防治知識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學校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知識。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備好必要的防護用品,為學生提供必要的設施。

  學校疾病防控安全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校傳染病防控及相應保障措施、傳染病監測與報告、疫情處理及學校衛生工作監督管理。

  第三條 為了有效地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應的防治工作計劃,並將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計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成立學校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領導負責全面工作,並且每年撥出專項經費用於傳染病防治,配備專用的計算機、電話、等通訊工具。

  第五條 校醫室承擔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具體實施,並接受上級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第六條 校醫室由專人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對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資訊報告與管理,建立傳染病登記冊和預防接種登記冊。

  第七條 校醫室定期進行各種形式的傳染病預防知識宣教,各醫務人員定期進行傳染病相關知識培訓。

  第三章 疫情報告制度

  第八條 校醫室為責任報告單位,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組織及電話直報。校醫室設責任疫情報告人,負責疫情管理和網路直報,負責本校的疫情報告工作。

  第九條 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現,有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條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後,應立即填寫、上報傳染病報告卡,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條 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於2小時內透過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系統進行報告。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應於6小時內透過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進行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透過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進行報告。

  第十二條 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於第一時間報告校醫室,校醫室在2小時內向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並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取樣與處理。

  第四章 發生疫情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發現疫情馬上啟動疫情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在學校傳染病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組織機構,並分工協作。

  (一)組織指揮組:負責對兩校區的醫療機構進行防控工作的協調和組織指揮。

  (二)衛生防疫組:負責整個校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出現疫情時實施對環境不間斷的消毒,對易感人群進行預防注射,預防用藥等。組織對疫區人員的體檢、衛生宣教和疫情報告等。

  (三)醫療救治組:對發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進行診斷救治,採用相應的消毒隔離措施,並視具體情況請求上級醫院會診、支援或轉診。

  (四)後勤保障組:負責所需藥品、器材的採購、供應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條 在兩個校區分設隔離病房,用於傳染病人的隔離治療,並由專人進行清掃消毒。

  第十六條 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和上級統一要求,實施建議學校做出相應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 建立疫情資訊員報告制度,每天向校醫室報告前一天的疫情,由校醫室負責統計上報。

  第五章 預防

  第十八條 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體檢。做好新生入學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種形式進行以傳染病為重點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九條 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對各班班長進行一定的培訓,採取相應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和地方法規為學生實施計劃免疫,應接種率達100%。

  第二十一條 對食堂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建立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定期檢查。

  第二十二條 對教室、宿舍等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掃和定期消毒進行監督,並建立相應制度,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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