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2020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0員工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為了嚴肅廠規廠紀,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處罰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終目標,透過處罰達到令行禁止,培養員工的服從意識才是主要目標。
第三條透過對員工獎善罰惡起到引導企業文化發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章 員工處罰
第五條 員工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
第六條行政處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五種;經濟處罰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個等級。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50元罰款:
1、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遜;
2、無故不支援其他部門工作;
3、口出髒言,挑起事端,辱罵同事;
4、在公司內衣冠不整者(具體標準詳見《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5、在公司內隨地大小便;
6、亂扔垃圾,亂塗亂畫;
7、拈花惹草,破壞公司綠化;
8、隨意串崗;
9、上班時間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10、上班時間上與業務無關的網站、上網聊天、上班玩遊戲;
11、在生產現場接待私客。
12、未經允許不參加公司指定的培訓、會議;
13、車輛不放入車棚,不聽從門衛勸阻,隨意擺放;
14、違反就餐規定,隨意插隊;
15、剩飯菜隨意倒;
16、上班時間公話聊天;
17、上班時間吃零食;
18、車間內產成品、半成品不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地點;
19、下班前沒有將工作場地打掃乾淨;
20、下班時,沒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離開;
第八條犯有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但是有下列行為者,可以免予處罰:
1、事後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誠懇,積極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
2、主動向受害方賠禮道歉,得到對方原諒的;
3、積極揭發同犯人員者;
第九條嚴重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不服從安排,恐嚇領導;
2、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在禁菸區內吸菸;
3、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接待人員沒有阻止外客在禁菸區吸菸的;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私自在生產現場動用明火;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在公司內喝酒;
6、未經允許,私自移動滅火器材或將滅火器材改作它用;
7、製造、散佈不利於公司團結和發展的謠言;
8、遺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賠償;
9、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之一,在處罰通知開出三天之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10、連續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1、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犯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相互包庇者;
第十條記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1、聚眾鬧事,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在公司內部賭博;
3、傷風敗俗,在公司範圍內從事有傷風化之行為,影響公司形象;
4、無論在公司內外,從事不當行為,有損公司形象;
5、出言不當,得罪客戶;
6、向新員工灌輸不當資訊,故意詆譭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範圍內打架鬧事;
8、犯有第九條第1、5、6、7項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9、犯有第九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條記大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1、在公司內對罵、打架;
2、故意損壞公司生產裝置、辦公用具;
3、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檔案帶出公司;
4、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配比、配方等資料轉告他人或將記錄相關資料的檔案資料、表單等轉告他人員;
5、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設計圖紙等帶出公司;
6、未經允許,私自透露客戶資訊及各種材料、產成品價格;
7、犯有第十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辭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不服從安排,毆打領導;
2、私自將公司財物帶出廠門,盜竊公司財物;
3、第七至十二條各項規定,連續違反三次;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禁菸區內吸菸;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公司內喝酒;
6、購買變質大米、蔬菜,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7、對處罰不滿,投毒、縱火報復;
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偽造學歷、操作證書及其它證件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工作;
10、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第四章 員工獎勵
第十三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五類。
第十三條 嘉獎。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堪為楷模;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勇於探索、實踐;
4、維護公司形象,主動勸止他人的違規行為;
5、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
6、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獲得高一級學歷或取得某項職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7、全年無缺勤,無其它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 記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保質完成;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4、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適時實施搶修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5、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
第十四條 記大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大功:
1、維護公司利益,主動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2、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
3、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
4、 改善生產裝置,能提高生產率和產品質量;
5、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6、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十五條 獎金。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獎勵:
1、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科技創新小組討論,確能實施,並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辦業務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為公司節省開支;
4、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使公司免遭損失;
5、不畏強敵,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搶救公司財物;
7、改善生產裝置,提高生產效率,效益顯著;
8、員工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第十六條晉級。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1、記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2、記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3、在業務改進、機械故障預防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4、改善生產裝置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第五章 權責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有關考勤方面的規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xx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章 施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