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7篇)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

  一、學校治安保衛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由保衛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場。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衛人員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並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保衛科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群眾性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群眾,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六防”工作(防滲透洩密、防毒、防黃、防治災害事故)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群體性上訪事件,強化資訊反饋,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範,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並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衛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檢視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並上報保衛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傢俱、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並上報保衛科。

  14、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衛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後,予以放行。

  15、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裝置。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儘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菸,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系統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依據《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以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崗的學校所有工作人員。

  二、具體要求:

  第一條:教職工應全力保護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教師在課堂上,除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外,還應嚴密組織課堂秩序,並留心學生注意身體、精神等諸多方面的狀況,保證學生課堂中的安全。

  2.教師應按學校有關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時值勤)積極維護好課間秩序,避免各類傷害事故發生。

  3.學生進校前,應按要求在指定地點集合。班主任教師應按時去接學生進樓,並全程護送至教室。

  4.學生一經進校,除放學外一律不準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准,由教師陪同出校。

  5.學生放學,一律統一站隊,由班主任教師護送離校,並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和執勤教師共同護送學生到解散地點。

  6.學生參加體育競賽或活動,責任教師(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裁判員教師等)應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以避免傷害事故發生。

  7.學生參加校內集會或校外活動,一律安排配班教師。配班教師應協同班主任教師組織好學生秩序,責任共擔。

  8.學校實行靜校制度,任何人員不得在放學時隨意滯留學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許學生使用電器。

  10.後勤部門每學期檢查維護一次學校的門窗、護欄、牆皮、電線裝置及防火設施等,體育教師每學期檢查、維護一次體育設施,保障學生不受傷害。

  11.教職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積極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有責任按照學校各項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務。

  第二條:教職工應嚴格遵守事業道德規範。

  12.教職工不得參與邪教等會、道、門活動,不得向學生傳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4.教職工不得利用職務之便侮辱學生或侵害學生人身權力。

  15.教職工不得向學生違規收費,嚴禁在校傳銷,代銷未經學校許可的有關物品。

  16.教職工一律不許讓學生從事為教職工服務的事情。

  17.教職工應禮貌對待每一位來校家長,不得與家長髮生任何爭吵。

  18.教職工之間應團結友愛,語言文明,不得挑撥離間,造成事端,不得發生教職工之間爭吵甚至打鬥行為。

  19.教職工之間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響教師乃至學校的聲譽。

  第三條:教職工有責任保護學校資產不受侵害。

  20.教職工應加強防火、防盜意識,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1.教職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與教學無關的電器。

  22.教職工不得竊取學校財物,不得借用公物長時間不還而據為己有,不得丟失公物,不得因違規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損害。

  23.校財務人員應該嚴格執行有關財產保管制度和財經手續紀律,不得因此給學校造成損失。

  24.違規處罰:

  如有違反以上有關條款,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的,將由學校行政依據上級和我校有關規定,扣除當事人、主管主任、主管校長的安全獎,並視情節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透過,公佈執行處罰。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3

  今年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和諧平安校園為目標,以維護安全穩定為主線,堅持依法辦學,以德立校。同時也要認真貫徹教育局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校師生的法制意識,自覺遵紀守法;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最佳化育人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平安建設、構建安全文明校園為抓手,認真貫徹區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綜合治理網路機構,將綜合治理工作分解到學校各個部門,建立和完善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使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真正做到領導重視、組織完善、職責明確、制度健全。我校將繼續努力保持學校穩定,教育教學秩序良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潔安寧。為學生創造一個安靜、和諧、健康、安全的良好學習環境,為學校推進名校工程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工作目標:

  實現減少、消除、扼制特大、重大責任事故,做到“四個到位,七個無”的工作目標,即:宣傳教育到位、硬體設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各項制度到為;校園內無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無嚴重影響或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及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無重大傷亡及傷害事故、無重大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無責任交通事故、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及無傳染性疾病流行事故、無人員違法犯罪案件發生。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積極探索學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實做好學校的綜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同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減少師生違法違紀現象。為學校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三、主要工作:

  1、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學校綜治工作

  綜合治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確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要切實做好對校園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落實學校安全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逐級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形成教職工全員參與學校安全綜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2、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協調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協調穩定工作機制和制度,真正形成“書記掛帥、部門聯動、各方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協調工作格局。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校不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地確保社會穩定。

  3、強化社會治安防控機制,落實各項治安防範措施

  (1)加強治安隊伍的建設。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並要求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組的成員要積極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水平。

  (2)提高技防水平。學校要在作好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結合的同時,還要求教工將貴重物品存放好,特別要加強對財務室、計算機房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盜事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安全。

  (3)繼續認真落實《巢湖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道路安全與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嚴防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履行“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放火工作原則,定期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學校防火工作萬無一失。

  (5)整治校園及校園周邊治安環境。要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環境的綜合治理,依靠公安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防止網咖和淫穢書刊對少年兒童的侵害,淨化校園環境,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

  4、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違法犯罪

  (1)要大力加強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切實杜絕教職工違紀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師生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制觀念、道德水準,在社會上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加強校園內網際網路絡的管理。加強校園內網際網路絡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人,落實校園網際網路資訊保安管理責任制和監控措施,抵制各種有害資訊侵蝕,築起一道防迷信、反動資訊的“防火牆”,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最佳化育人環境。

  (3)加強安全警示教育和防範活動。要經常開展各種適合不同層次學生的安全教育活動,豐富學生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護自救的能力。要經常開展“防火、防盜、防中毒、”不穩定因素”的教育活動。加強對學校門衛、食堂、教學樓、專用室等重點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範,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5、加強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綜治意識

  充分利用班會、校會、政治學習等機會,在全校師生中開展法制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提高全校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增強他們參與綜合治理的意識,使他們學法、懂法和守法;組織師生認真學習《中小學安全須知》、《中小學自我防範安全常識》、《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使廣大師生能較好地掌握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減少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4

  一、學校成立安全保衛組,各班成立安全保衛小組,在學校安全文明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抓好全校的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全校師生的利益。

  二、保衛室每天二十四小時安排有人員值班,並加強巡查護校,值日教師應積極配合。節假日及其他重要時期,安全保衛組安排專人值班巡邏,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三、學生進出校門,必須佩戴校徽。

  四、來訪來客要到保衛室登記。學生來客不準在學生宿舍留宿,確因情況特殊,必須事先向安全保衛組報告。

  五、教室、宿舍、飯堂及其他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時間關鎖,任何人不許用非法手段進入。

  六、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行跡可疑者,應及時向安全保衛組報告。

  七、嚴禁一切不安全行為,不準在教室、宿舍生火,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裝置,不準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帶進公共場所,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不準逞強鬥毆,不準單獨游泳,不準拋擲硬物,不準在校內打槍、放彈弓、放爆炮。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5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衛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衛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衛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6

  一、每天(包括節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輪換值班,檢查和監督值班教師、學生寢室值班人員、保衛人員的工作情況。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離職守,遇事應及時反映和彙報,保衛人員每天在校園內巡視、巡邏。

  二、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由當日值班教師、學生寢室值班人員門、窗的關閉,而其它專用室則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管理,伙食團和醫務室要安排專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準時關閉教學大樓,12:00學校大門。

  四、學生在校期間不能擅自離校、不在教學區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嚴禁翻越門窗、樓道扶手、欄杆,不爬牆攀高,不打架鬥毆,更不能與社會上的青年聯絡和交往,每班選學生做好安全員,每天協助老師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全校教職工凡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必須立即妥善的辦法制止。

  五、嚴格履行外來人員進校和家長探望學生登記制度(上課時間或就寢後原則上不安排),家長給哪個給學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處由學生寢室值班人員轉交,學生在非放學時間離校必須有班主任開具的出門條,方可離開學校。

  六、師生需集中外出活動時,組織者要事先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然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臨行前還必須給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細檢查學生隨身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

  七、學校所有財物出校,必須持有後勤服務部主管領導的批條,門衛檢查無誤後方可放行。

  八、為共同做好學校保衛工作,各項檢查的登記冊、各類批條都必須長期保管,法定節假日的護校值班安排還必須報市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學校各類實驗室的管理人員必須將藥品按規定存放,對有毒、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的藥品還必須定點儲存並有管理措施,伙食團保管室、操作間、開水房、財務室等重地由專人管理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衛辦公室、後勤部門要定期組織人員對學校進行全面按檢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換過期的用電裝置,維修老化的建築設施。

  十一、在師生中進行安全教育,組建學校義務消防隊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培訓,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學會使用消防工具。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7

  一、學校傳達員、保安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重活動時期,學校組織領導輪流值班,杜絕無人值班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二、學校與、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對重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及時透過“校園110”與當地部門聯絡,並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外來人員必須查驗證明或查清情況,並徵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後進行登記,才可進入校園。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擅自出校門,學生放學後一律不準再到校。節假日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到校,如需學生到校的,由教師帶領來校,學生離校後教師方可離開。

  六、所有車輛不準駛入教學區內,教職工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七、辦公室內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不得存放私人現金、票證和其它貴重物品。

  八、學校安裝的紅外線報警系統、安監繫統指定專人負責,並與傳達室連線,夜間開啟,一遇情況就和“110”取得聯絡。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8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區衛生局、教育局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區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9

  1.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範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和獎懲制度,具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

  ⑴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成績顯著的。

  ⑵發現並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蹟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撿救災中事蹟突出的。

  ⑷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蹟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於職守、成績顯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建立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管理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⑵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⑶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⑷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夠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⑸對發生的案件的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⑹妨礙本單位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0

  一、認真落實上級關於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安全。

  二、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歐桂成校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陳論發副校長為副組長(直接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值日教師負責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負責本學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每學月一次,期初、期終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責任。

  六、值日領導及教師要加強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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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

  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區教育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範措施,佈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月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4、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

  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

  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6、加強情報資訊工作。

  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資訊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7、對學生的關愛制度。

  學校對學生建立檔案。隨時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採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特殊學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

  8、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資訊及時記錄並向校長報告。

  9、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

  定期開展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0、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1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後,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區教育局。

  12、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

  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2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學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所以要從穩定社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積極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消除隱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組織與任務:

  1、學校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制定了安全工作細則,明確了責任,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簽訂了包保合同,落實了包保責任制,具體分工如下:

  劉: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孫:負責全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防範,全校各年級的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檢查、領導、指導工作,負責總務處,值宿室,小賣店安全工作。

  張:負責全校教學工作安全檢查,負責教導處及微機室、實驗室、閱覽室、會議室、領導、指導工作。

  梁: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薛曉梅:負責保衛科、門衛室、。

  雷:負責初一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薛:負責初二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田中仁:負責初三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儀器室安全措施:

  1、制訂好儀器室管理排程,其中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識放在心中。

  2、加強對實驗儀器、藥品及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特別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單獨存放,並要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學校分管領導才能提取。

  3、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實驗後的儀器和藥品及時收回,並清點存放到儀器室,對於廢液、廢渣不隨便亂倒,及時處理。

  4、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儀器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科任教師備條或帶領下方可進入。

  5、儀器室的藥品,只用於實驗員和科任教師的實驗,其它人員不能進入儀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電,實驗室中電源由教師控制,平時必須切斷電源。

  7、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注意防盜、防火,裝好防盜、滅火器材。

  8、學校領導定期對儀器室的安全進行檢查。

  (二)自然學科實驗室教學安全措施教室、實驗室磚泥結構,電路佈局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1、演實實驗必須提前三天上報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接時準備,置於實驗室。儀器及藥品應事先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標準。

  2、教師使用儀器之後,及時送回實驗室,防止遺忘或發生意外、學生實驗時教師就對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3、學生實驗時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4、每位學生實驗時,必須嚴格監督其按實驗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其擅自操作及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實驗內容。

  5、犯規學生及故意損壞實驗儀器者,按《實驗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勒令其立即離開實驗室。

  6、確實需要個別研究的學生應在課外輔導教師帶領下進行實驗,切不可讓學生擅自一人在實驗室進行操作。

  7、進行電學實驗,事先應檢查使用電源規格,超過安全電壓就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口,電器是否電。如發現應及時更換,絕不允許帶電操作,特別是進行照明電路安裝實驗中,應及早並多次強調觸電事故的預防。

  8、在化學實驗中,使用藥品強調其化學性質,防止過量傷人事故的發生。藥品作用後,不得帶出實驗室,不準將各種用後藥品混合。

  9、生物實驗後,解剖時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學生謹慎使用,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其亂刻、亂擲,意外傷人。

  (三)活動安全措施:

  1、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槓,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由班主任組織管理,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7、嚴禁學生野遊、野浴。為了防止出現事故,我校歷來都嚴禁學生自己野遊、野浴。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會進行教育,我校並與學生家長簽定了包保合同書,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絕了事故發生。

  8、嚴控差生,防微杜漸。我校對差生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獎懲條例》,在《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如出現一起打仗事件給班級扣5----10分等等。

  (四)計算機機房及語音安全措施:

  1、計算機房和語音實驗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計算機的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並切掉電源。

  3、上機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來軟體。

  (五)學生日常安全措施:

  1、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後,到操場、單、雙械活動,不准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嚴禁在樓道、梯間進行體育活動和追逐打鬧。

  3、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教師在場。

  4、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生,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6、學生有特殊事情必須請假,各班建立放學回家時間的“簽字本”,減少學生在外逗留時間。

  7、不準將社會閒散人員帶來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透過教師妥善解決。

  8、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狀”,讓家庭真正參與到學生的安全管理中來。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時間,做到當面交接。

  2、加強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盜。

  3、認真記好值日值宿日誌。

  (七)腳踏車安全管理措施:

  1、騎腳踏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①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週歲,且有家長的書面申請。

  ②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③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④透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⑤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2、騎腳踏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①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②不準互相追逐,扶肩並行。

  ③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腳踏車。

  ④不在機動車搶道。

  ⑤不準載頭猛拐,典線競駛。

  ⑥不準騎車帶人。

  ⑦不準攀扶機動車。

  ⑧不準逆向行駛。

  ⑨不準闖紅燈。

  ⑩不準亂停腳踏車。

  (八)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措施: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按時開關學校大門。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閒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如校友會),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准方可。

  3、上課期間,外來車一律停在門口(特殊車輛經門衛登記允許後方可入內),嚴禁入校。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害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委;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教委,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鄉鎮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委。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4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

  4.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辦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8.按時開鎖大門。

  9.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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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外來人員進出入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長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6

  1、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學校在計劃內安排的年級、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校長批准。學校組織的旅遊、夏令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上報教育局審批,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

  2、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

  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外出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實踐等活動時,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保護教育、組織紀律教育。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火災撲救和抗洪搶險等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自願參加,也應阻止。

  3、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4、外出活動需要乘車的,要做好車輛的檢查,並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協議,不得超員超速執行。

  5、學校組織的文藝匯演、電影等大型活動由學校寫出申請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在活動的開展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人要處理及時,並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未及時上報或延誤事故處理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綜治安全工作制度17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5.用電安全教育;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9.網路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瞭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後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禦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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