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防火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宿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管理辦法,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學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火安全的預防管理納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體住宿學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從保障自身安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定,堅決杜絕各種違規行為,防微杜漸,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準故意破壞、拆除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同時要保證宿舍樓內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五、住宿生在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電燈,認真檢查好室內情況,方可離開。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電路,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裝置,不準使用電褥子,一經發現,沒收電器裝置。情節嚴重並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不準擅自設定灶具(如煤氣爐、酒精爐、火爐等),嚴禁在宿舍樓內焚燒廢紙及棄物,禁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災隱患的行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樓內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九、加強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對火災規律及其危害的認識,加強防火、滅火、逃生自救等常識的瞭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識,提高全員防火安全責任感。

  十、維修人員在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電器線路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排除險情並作好記錄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防火安全檢查是實現依法治火、嚴格監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員每日要對學生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特別是節假日防火安全大檢查及重點要害部位大檢查,提高預防管理水平。

  十二、發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報告,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反學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為。

  十三、住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法令,違反制度規定視其情節,對其進行停宿、退宿或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範和做好學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規定:

  1、學生生活指導員是學生樓層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責任人。應切實加強責任心,高度重視安全消防工作,重視搞好宿舍成員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強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識。

  2、要不斷完善和熟悉學生宿舍消防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學生演練,熟悉程式,掌握方法。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啟動宿舍消防預案。

  3、要充分發揮指導員助理和宿舍長以及學生幹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嚴格樓層值班制度,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學生宿舍樓層記憶體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化學、危險物品等。

  5、學生宿舍樓建築安全可靠,按建築規範定期修繕;保持樓層內供水、供電線路、設施的正常工作狀態。及時報告和修理損壞的傢俱、電器。

  6、學生宿舍樓層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裝置,並建立臺賬,落實專人管理責任。每兩週一次檢查、維護和保養各種消防器材設施裝置,使之處於良好狀態,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7、學生應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和技能。熟悉宿舍樓建築結構、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8、學生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禁故意損壞消防設施裝置和器材;嚴禁在疏散通道、樓梯、走廊、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嚴禁封堵安全出口;嚴禁隨意改變防火門的常閉狀態;嚴禁擅自移動、挪用、損毀消防器材、消防標記;嚴禁隨意啟動消防警鈴、消防設施。

  9、學生應當自覺做好日常防火工作。嚴禁在宿舍樓內燒廢紙、點蠟燭,禁止將點燃的廢紙、雜物扔向樓外;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扔菸頭和把菸頭扔向窗外;嚴禁違規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熨斗、電熱毯、充電燈、微波爐、電冰箱、電熱鍋、電炒鍋、電飯煲、電水壺、取暖器、空調等電器。

  10、禁止在宿舍內燒飯、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內亂拉電線、插座,私接燈具、電器等。

  12、禁止未經申報批准在宿舍內使用電腦。

  13、落實獎懲措施。對嚴守職責,工作落實,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顯,將給予當事人精神和物質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職,造成消防安全問題後果或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將追究當事人經濟、行政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瞭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誌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型別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記憶體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執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儘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5、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床上點蠟看書。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4

  為貫徹落實“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長統一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住戶戶主分別為防火責任人。

  2、我局職工、家屬人人有責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現火災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及消防部門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3、我局院內嚴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鞭炮(春節應在指定地點燃放),違者予以罰款,一次兩百,以此累計。

  4、嚴禁在辦公室和要害、重點防火部位及宿舍陽臺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嚴禁在我局院內倉庫、檔案室吸菸、用火。其周邊安全距離內和院內住宅陽臺上禁止燃燒垃圾點火。

  6、菸頭不準亂丟,室內廢紙、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理。

  7、各住戶生活用火,應做到人離氣關、封火、封灶;嚴禁液化氣灶和煤灶在一個房間內同時使用。

  8、嚴禁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壺和亂接電源,凡院內電器裝置、線路維修,必須報局辦公室,安排持證電工作業。

  9、愛護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帶、滅火器等器材供滅火專用,嚴禁擅自挪動;消防通道嚴禁停車、堆放物品。

  10、違反上述規定的,局辦公室可分別給予沒收物資、通報批評和罰款處理;造成損失或損失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5

  一、工廠要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年對全部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三、新職工入廠,要進行入職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安全法則和制度的常識、本單位和本崗位的危險性及防火措施、滅火器及消防火栓的操作使用及逃生知識、疏散演練等基本技能。培訓情況要記錄存檔。

  五、工廠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點崗位工人等人員要接受消防知識專門培訓。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6

  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於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並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或消火栓以及安全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消防安全設施器材。

  二、為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對消防設施的配置做到心中有數。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放在明顯、便於取用的地方,不能遮擋。

  四、不得擅自動用各種消防設施器材。

  五、每月對各類消防設施器材檢查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保養,並要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在防火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則而導致存在各類不安全因素的,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必須要及時消除。

  二、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報老闆或廠長。

  三、工廠經營者應迅速指派專人落實整改措施。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對各級消防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積極配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9

  一、不得在廠內吸菸。

  二、不得在廠內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氣爐、煤氣熱水器。

  三、如因更換裝置等需要動火的,呀做好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周邊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消防主管人員在現場監督,病不能按哦愛在晚上動火施工。

  四、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電線、裝置要經常維護保養,殘舊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六、開關裝置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電線短路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規範宿舍用電行為,保障宿舍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高壓、低壓、發電、配電室是宿舍的要害部位,禁止非專業人員入內。

  2、室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會客、打鬧。

  3、室內嚴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無關物品,對消防器材要隨時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4、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要嚴守崗位,做到勤看、勤聽、勤巡視,確保供電安全。

  5、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前必須建立工作票和記錄。

  6、送電時,必須得到電器檢查、維修負責人的送電申請。電器負責人要詢問是否解除有關肇事事宜,認為符合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

  7、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管人員人下達停關電指令。

  8、值班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

  9、對線路裝置每季度檢測一次,查出問題及時檢修。雨季前必須檢測一次避雷針,“五一”、“十一”、“新年”、“春節”等重大節假日要對電器裝置全面檢查。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規範宿舍用電行為,保障宿舍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宿舍安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定禁止臥床吸菸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菸行為,及時清除菸頭等雜物,具體如下:

  1、宿舍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稽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裝置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裝置;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宿舍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裝置應確定專人負責;

  (3)宿舍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定禁止臥床吸菸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菸行為,及時清除菸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執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裝置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並做好記錄。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嚴重者,開除專案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裝置,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管理者開除專案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捲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週檢查一次。專案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二、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裡的廢紙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並及時清除。檔案資料要遠離電源插座。

  2、辦公室內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火、電爐和其它電器加熱取暖(包括電暖氣、)。

  3、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辦公室內不得燃燒紙屑等物品。

  4、吸菸時菸頭應丟入菸缸內,嚴禁亂丟。

  5、每天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火災隱患後,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三、餐廳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廳內應禁止吸菸。就餐者如有吸菸者進行勸阻,並引導其到指定的場所吸菸。

  2、廚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種固體或液體燃料火鍋時,必須遵守操作程式。不許在燃燒中新增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

  3、餐廳的各種電器裝置,包括機器裝置、照明裝置及線路、插座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私拉臨時線。要定期對電器裝置進行檢查,如有短路、電阻過大、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檢修。

  4、餐廳要設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廳內的各種消防設施不能擠佔、挪用和遮擋。

  5、廚房在煉油、炸、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不要過滿,嚴防油溫過熱出現明火、溢鍋引起火災。

  6、廚房內燃氣灶具、烤箱,點火使用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不得用紙張引火。

  7、不得往爐灶、烤箱火眼等處倒置各種廢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不準用焚燒方式處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應切斷的電源,關閉燃氣的總、分閥。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一、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消防安全教育。

  建築業有其自身的特點:

  1、一線操作人員大多來自各地農村,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發各類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張掛各種掛圖畫冊,並要求各專案部在嚴格執行新《消防法》的同時,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對施工管理人員、農民工進行分批培訓,增強其消防安全意識。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落實責任,制度上牆,編制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擬定詳細的消防安全教育計劃;確保每一位施工人員都接受細緻認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數、手下不慌,並且將消防安全教育的紮實度作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整體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氣氛。

  三、加大現場管理力度,確保防患於未然

  1、在施工現場留置臨時消防車道,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選型合理。每棟樓面配備不少於4具滅火器材,樓層按照消防要求每層配置消防栓及消防水帶,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3、施工現場保證足夠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能夠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要求。

  4、是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要求安裝電工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設定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

  5、是加強現場材料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應做到專庫專存,徹底消滅火災源頭。

  6、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

  7、加強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內門窗、單人面積等應符合消防要求。嚴禁亂接電線和使用大功率電器。宿舍按要求配備滅火器,並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於使用的地方。

  學校寢室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一、為了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和科學管理。

  三、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部門應把預防火災作為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四、專案經理部確定一名領導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成立有關部門防火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消防工作。各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成立相應的防火領導小組,服從專案經理部防火領導小組的領導。

  五、專案經理部應設定消防安全機構,安保部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委託各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管理的消防設施需明確職責、範圍。

  六、專案經理部成立義務消防隊,並經常訓練,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職責:

  1、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2、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3、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4、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器材;

  5、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6、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7、調查火災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八、動火作業時,必須由安保部的批准。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九、專案經理部現場辦公室內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十、不得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辦公室內。辦公區域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格用火、用電管理,防止引起火災。

  十一、不準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十二、專案經理部的員工,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辦公樓內外的疏散路線。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關電力技術規範的規定,定期對電器裝置、開關、線路和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十四、消防安全機構的負責人以及義務消防隊員、職工,聞警後必須及時趕赴火場,撲救火災。

  十五、安保部應定期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六、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或集體,可由專案部給予表揚和獎勵: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2、嚴格執行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3、積極參加滅火戰鬥,搶救國家財產和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4、積極鑽研消防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5、發現和消除重大隱患者,表現突出的;

  6、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的。

  十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較輕的,專案部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擅自將消防裝置、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2、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

  3、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5、貫徹消防法規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翫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單位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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