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防止疾病經水傳播,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全縣學校集中式供水、自備水、二次供水。

  第三條 三臺縣教體局是學校生活飲用水行政主管部門,縣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其他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生活飲用水必須與學校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第五條 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網覆蓋區域的學校必須全部使用城鎮集中式供水,農村及城鎮集中式供水無法覆蓋區域可以使用農村集中式供水或學校自備水源供水。

  第六條 學校自備供水衛生要求(含農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選擇的衛生要求

  1、水源選擇:

  水質良好、水量充沛、取水點及附近地區衛生狀況良好,便於防護。

  水源選擇應優先選擇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選擇應儘可能遠離汙染源,地面水的取水點應儘可能設在城鎮和工礦企業的上游。

  2、 水源水質的衛生要求: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3838要求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T 14848要求水源水質經衛生部門監測評價合格。

  (二) 水源的衛生防護要求:

  1、以地下水為水源的衛生防護:

  (1) 水井周圍30m範圍內不得設定廁所、滲水坑、糞坑或化糞池,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汙水管道,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汙水灌溉,不得施用永續性或劇毒的農藥,並不得從事破壞深層土層的活動。

  (2) 取水設施的衛生要求:儘可能修建取水層在第一不透水層以下的深井,並修建符合要求的井壁、井臺、井欄、井蓋、排水溝和泵房等設施。

  井壁:上部使用鋼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衛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閉嚴密,下部(含水層部分)為濾水管。

  井臺:井口周圍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徑為1.5—2m、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臺,井臺表面從中央向四周傾斜,井臺周圍設排水溝。

  井欄:井口的井壁高出井臺20—30cm。

  井蓋:用不透水材料設易於開啟和上鎖的井蓋。

  井房和泵房:修建專人管理,可上鎖的井房和泵房。

  2、以地面水為水源的衛生防護:

  取水點周圍半徑100m的水域嚴禁捕撈、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汙染水源的任何活動,並設定明顯的範圍標誌和嚴禁事項的告示牌;

  取水點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不得從事網箱養殖,其沿岸防護範圍內不得堆放廢渣,不得設立有害化學物品倉庫、堆疊或裝卸垃圾、糞便和有毒物品的碼頭,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汙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劇毒的農藥等有可能汙染該段水域水質的活動。

  水源為水庫和湖泊水時,應根據情況,將取水點周圍部分水域或整個水域及其沿岸劃為衛生防護地帶,並按上述要求執行。

  (三)制水、供水衛生要求

  1、應當根據水源水質狀況設定必要的淨化設施、裝置。

  以地下水為水源的應進行沉澱(或澄清)、過濾處理,以地面水為水源的應進行混凝、沉澱(或澄清)、過濾等常規淨化處理。如經常規淨化處理後某些指標仍達不到要求還需進行特殊的淨化處理。

  2、必須採取消毒措施,並保證落實。

  無論水源水是地下水還是地面水,也無論水源水質的好壞,都必須設定消毒設施、配置消毒藥品對水質進行消毒。

  第七條 學校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一) 二次供水設施周圍 10m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廁所、垃圾堆等汙染源。水箱周圍 2m內不得有有汙水管線及汙染物。

  (二)二次供水設施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1、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設定在建築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於 80cm,水箱應有相應的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並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並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必須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洩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洩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不影響水的感觀性狀。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學校 48小時的用水量。

  2 、二次供水設施不得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連通,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連線,不得與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連線。

  3 、二次供水設施須有安裝消毒設施的位置,有條件的單位應安裝二次供水消毒裝置。

  (三)每半年至少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一次,並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

  第八條 水質檢驗和監測要求

  學校提供的生活飲用水必須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15)的要求。

  (一)學校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時,必須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對水質進行全面分析,出具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的水質本底檢測報告與消毒效果檢測報告。

  (二)採用自備水及二次供水的學校應儘可能開展日常水質微生物專案自檢,使用氯化消毒而無條件開展水質微生物專案自檢的學校,必須配置餘氯快速檢測裝置,開展消毒效果監測。

  (三)採用自備水及二次供水的學校在水質無明顯變化、無新增汙染源等正常情況下,由衛生部門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15)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監測專案和頻次,但每學期不得少於一次。

  第九條 學校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工程時,必須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供水。

  第十條 學校應指定專人負責飲用水管理,自備供水或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必須加蓋上鎖,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發生。

  第十一條 學校應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制度及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 學校應選擇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水質淨化消毒設施裝置、淨水劑、消毒劑和輸配水管等涉水產品,並向廠家或商家索取產品衛生許可批准檔案的影印件。

  第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生活飲用水檔案管理制度。收集儲存生活飲用水法律法規和標準,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平面佈置圖和管線圖,水質監測檢驗報告,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培訓記錄,衛生監督文書,消毒記錄和餘氯監測記錄。

  第十四條 學校應建立水質汙染應急處理預案和報告制度。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汙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如遇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五條 飲水從業人員每年必須經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十六條 教育、衛生應加強資訊溝通與協調,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教育、衛生對違反飲用水衛生安全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予以通報。

  第十八條 本規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局、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2

  一、 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 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用。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水塔蓄水池每學年進行一次清洗。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於二次。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衛生。

  四、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誌的,並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檢驗報告,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淨水。

  五、相關責任人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保持其外圍十米範圍內不得有汙染源。

  六、如發現有人為造成影響正常飲水情況,包括損壞飲水機、桶,由損壞者照價賠償。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自行拆御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八、鍋爐房供水裝置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汙、清洗。

  九、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

  十、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為了保證學校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飲用水消毒制度如下:

  一、飲用水消毒由專職水工負責,總務處抽檢。

  二、消毒方法是採用消毒粉在水中水解方法:

  1、井水、流動水源的消毒,在夏秋季節每天消毒2次左右,冬春季節每天消毒1次。

  2、持續消毒法:根據我校的井水、樓頂水箱的容量,可因地制宜地採用消毒方法,但每個樓頂水池一定做到持續消毒法。如:漂白精粉末懸掛自行溶解消毒法。並對本水池的管末進行含氯量抽測如實記錄(餘氯量在0.05─0.1之間),根據記錄做好消毒的調整,確保消毒的準確,飲水的安全。

  三、記錄要如實,並有消毒地點、時間、效果、檢測人。每天一次(餘氯量在0.05─0.1之間)。

  四、做好飲用水的安全衛生宣傳,不喝生水,學校供應足夠開水和桶裝水。

  五、消毒人員嚴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職責,如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員相關責任。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3

  1.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學校為師生提供充足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建立和落實學校衛生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確保師生飲水衛生安全。

  2.學校需要為師生提供管道直飲水,須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有效管道直飲水衛生許可證方可使用。

  3.學校提供瓶(桶)裝水,要選擇信譽好、水質優、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供水,並負責衛生監督檢查。建立索證和進貨臺賬制度。學校與供水企業簽訂合約,由企業的專業人員定期為飲水機消毒,更換過期、破損部件,送達水質檢驗報告單,經審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供水。

  4.學校總務處專職對管道直飲水、瓶(桶)裝水、燒開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負責,專人專管。管理責任人要明確職責,正確掌握管道保養維護、清洗消毒、更換飲水設施等的操作規範和衛生要求,確保供水各環節的衛生安全。

  5.及時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飲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強與專業監督機構的溝通,做好檢查與記錄,共同做好師生飲用水工作。

  6.總務處要建立師生飲用水工作管理檔案,接受教育、衛生部門對學校飲用水情況巡查、督查。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師生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飲用水突發事件,特制訂有關管理制度:

  一、學校飲用水有主管校長負責,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

  二、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學校飲用水必須有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將各崗位責任制,責任到人,嚴禁非飲用水工作人員隨意操作飲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飲用水的衛生與安全。

  四、加強學校內部自身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學校飲用水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飲用水操作從業人員的體檢工作,並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五、學校衛生室應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

  六、建立健全飲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

  七、保障水源周圍30米內無汙染。

  八、定期對蓄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

  九、消毒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

  十、免費為全校師生提供開水。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證全校教職工、學生飲用水的安全,保障師生健康,樹立節水觀念,建設節約型校園,根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加強飲用水安全,對蓄水池(箱)、水源的水質在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基礎上及時申領《生活用水衛生許可證》。

  二、對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網末梢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5749-2006和gb/t5750-1985的要求,進行定時、定點的水質檢驗。

  三、對供水裝置、管線及蓄水池每年進行1-2次檢修、清洗、消毒,儘可能請專業清洗隊清洗,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水池清洗消毒記錄。並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率達98%以上。

  四、蓄水池30米範圍內嚴格按照gb5749-2006要求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反。

  五、直接從事供水和管水的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六、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和其它作業。

  七、水房、蓄水池院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以防被人為破壞。

  八、對供水設施上各種出口都要加鎖和密封,以防汙染。

  九、使用的供水設施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裝置原材料,必須為經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合格產品。

  十、給水執行人員應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保護好現場。

  十一、經常檢查蓄水池,並定期清理,嚴防水質汙染。

  十二、巡迴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給水、噴淋給水、汙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外溢情況及時處置,防止造成事故。

  十三、嚴禁任何部門、個人私接管道,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四、任何用水部門、個人按照計量表,按時繳納水費,不得拖欠。

  十五、後勤服務部負責按照學校的安排適時與學工處配合,開展各種安全用水和節約用水教育活動,在全校學生、教職工中樹立安全用水和節水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建設節約型校園。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幼兒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

  1、幼兒園飲用水為統一供應的自來水,幼兒園安排專人負責定期檢測,以保證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幼兒園安排專人對飲水設施及飲用水進行管理。做到專人專管、定期清洗、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衛生。

  3、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5、裝飲用水的保溫桶,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於五次。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6、使用的飲水設施和桶裝水應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7、幼兒園制定了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遵照“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8、在園內定期利用周計劃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喝礦泉水,純淨水。

  9、經常宣傳相關飲用水衛生安全常識。

  10、飲水設施及飲水桶必須無毒無害。接受我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應制定直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2、使用的直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一個學期兩次),並做好清洗消毒記錄。

  3、明確專人為師生直飲水管理員。並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4、直飲水機處應通風良好,地面、牆壁、頂部應使用防水、防滑、防黴材料。

  5、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6、在校內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7、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8、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並節約飲用水的好習慣。

  9、直飲水機專人專管,責任到人;李連生老師負責每天對直飲水龍頭檢查、消毒,樓層阿姨負責直飲水機的衛生清潔。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8

  一、環境衛生

  1.要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分片包乾,定人、定點、定期檢查。要消滅蚊、蠅、蟑螂等害蟲。

  2.幼兒玩具要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

  3.要經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室內要有防蚊、防蠅、防暑和取暖裝置。

  4.廁所要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兒飯前便後洗手,早晚用流動水或淨水洗手和臉,經常保持清潔。

  3.飯後要漱口,大、中班幼兒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頭和洗澡。

  5.每週剪指甲一次,每週剪趾甲一次。

  6.保護幼兒視力,室內要注意採光。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電視時不要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7.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便後給幼兒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離

  1.兒的水杯和毛巾堅持天天消毒,消毒液濃度配比為1:500,在夏季高溫和有疫情時濃度配比為1:200。

  2.對消毒藥品必須堅持所要許可證制度,保證使用的消毒藥品科學安全。

  3.負責消毒的教師要按規定科學合理配臵消毒用水。

  4.兒童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應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要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5.對患兒要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餵飯。

  6.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級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7.幼兒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未接觸傳染病的要觀察兩週,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8.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幼兒園飲用水安全衛生管理,有效預防師幼飲水突發汙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幼的健康安全。根據上級對飲用水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飲用水水源由自來水供水,供水設施必須安全密閉,有必要的衛生防護措施。

  二、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供給應用:

  1.混有異物,出現異色、異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與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要求的供水設施及用品直接接觸的。

  三、具體操作注意事項:

  1.幼兒園每天用自來水燒成開水,班主任每天為幼兒準備足量的開水,加入涼杯供幼兒飲用,水溫在50~70℃之間,為幼兒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做到冬暖夏涼。飲水時須有一位教師監督,注意安全。

  2.涼杯內一次加水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3.每天早晨灌水前對涼杯進行清洗或消毒,保證水質。

  4.杯架每天必須用消毒水消毒,水杯杯口朝上,杯柄朝外。

  6.教職工不得使用幼兒水杯。幼兒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清洗消毒。

  7.保證幼兒自由飲水,養成幼兒良好的飲水習慣。

  8.保證幼兒足量飲水。春冬季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夏秋季一日三次,上午、中午、下午各一次。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確專人為學生飲用水管理員。

  2.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良好習慣,堅持喝開水或礦泉水。

  3.學校、班級要經常檢查學生的飲用水情況,並隨時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汙染。

  7.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8.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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