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精選3篇)

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精選3篇)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精選3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1

  教研室是根據學科和專業設立的基礎教學研究和管理組織,也是落實和推進系日常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的重要部門。其主要職能是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及其他環節的教學任務,開展教學研究、科學研究和組織學術活動,師資隊伍的培養提高,佈置、檢查教師的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狀況,加強相關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等。

  一、教研室組織管理

  1、教研室由系教學副主任分管領導並共同對系主任負責。

  2、教研室原則上設立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負責全面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可根據工作需要分管相關工作。

  3、教研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其他教師負責一些具體專項工作,如實驗室管理、實踐教學、科研管理、資料管理等(以上工作作為系、教研室管理工作量)。

  二、教研室的職責範圍

  1、組織落實教學任務

  教研室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組織完成教學任務。主要包括:落實課堂教學任務和課外輔導工作,準備和組織教學中的各種實驗、實習環節;指導畢業生的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及畢業答辯工作。

  2、組織並實施課程建設工作

  教研室是學校課程建設的主體,其主要的職責有:制定課程建設工作規劃,根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大綱的編寫工作,組織對教材的選用和編寫工作,引進或開發多媒體課件,負責與課程相關的實驗室和資料室等輔助教學設施的建設。

  3、開展教育教學交流和改革研究

  結合課程組群的特點,制定教學研究的規劃,並提出年度教學研究專案,主要提出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目標及方案,研究和改革專業課程體系和結構,改革課程的教學內容,探索教學手段和方法,研製或推廣通用試題庫和CAI課件。

  4、開展科學研究工作和各種學術性活動

  教研室應根據學校和本部門的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在兼顧社會需要,教研室教學工作和教師專長的基礎上,積極申報校內外科學研究課題,鼓勵教師在認真搞好基礎研究的同時,積極從事應用研究和科技開發。教研室應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活動,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有關學術講座,參加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氛圍。

  5、開展教學檢查和質量監控工作

  教研室應定期組織教師互相聽課,組織觀摩教學,同時,應經常收集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幫助教師改進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的效果。教學任務下達後,督促教師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規定,認真備課,鑽研教材,寫出教案、講稿,並儘可能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精心組織教學,對青年教師和新開課程教師要注意具體幫助指導。擔任通開課教學任務的教師,在個人鑽研的基礎上,教研室可適當安排集體討論重點課程內容問題,集思廣益,提高講課質量。

  6、加強教師教育教學定向和培養培訓工作

  教研室應根據學科(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的要求,確定教師的教學方向、教學課程和科研方向,認真制定教師培養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特別重視對中青年教師和基礎課教師的培養,不斷提高有計劃地控制教師的增減,提高工作效率。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1、例會制度

  教研室原則上要求每兩週一次例會(根據需要可每週一次),佈置落實院系下達的工作任務,同時佈置和分工本教研室工作計劃以及工作任務。教研室活動要主題明確,解決實際問題,且注意問題的連貫性。

  2、值日和工作記錄制度

  教研室對各位教師要安排輪流值日,排出輪流值日表,落實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要建立值日記錄本,同時做好值日的工作交接。

  3、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教研室要保持室內衛生整潔,各項設施和資料和桌面要擺放整齊。室內電腦和相關電器要做到及時關閉,教研室鑰匙不準交給其他人員。

  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2

  第一條教研室院教學、科研的基本組織,教研室應該充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按照教學計劃的規定,完成所承擔課程的教學任務,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努力開展教研活動、積極承擔與本學科相關的任務。

  第二條教研室負責組織教師研究制定所屬專業培養方案;制定專業教學計劃、課程和實踐環節教學大綱、實驗(實習)大綱等教學基本檔案。

  第三條教研室根據學期教學計劃選派理論和實踐環節教師。

  第四條教研室負責所屬專業教材的選訂和組織教材、講義、習題及其他教學資料的編寫工作。

  第五條教研室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及課程建設計劃。研究並檢查各門課程的講課、課堂討論與習題課、實驗課、輔導答疑、課程設計和大型作業、教學實習和生產實習、畢業論文以及考試等各個教學環節的教學質量,總結交流經驗,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對教學人員進行業務考核。

  第六條教研室制定和執行科研計劃,開展科學研究。

  第七條教研室組織開展教學經驗交流,學術交流活動。組織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課程體系的改革研究。

  第八條教研室建設和管理所屬實訓室、資料室等教學輔助措施。

  第九條教研室組織開展課程評估、畢業設計、實習評估、實訓室評估等單項評估工作。

  第十條教研室組織任課教師結合本職工作,對學生進行理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明確學習目的,養成良好的學風。

  第十一條教研室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教書與育人有機地統一起來。

  第十二條教師要積極參加院、專業和教研室安排的政治學習,樹立為教學服務、對學生負責的思想觀念,大力提倡奉獻精神和愛崗敬業精神。

  第十三條教師要主動承擔教學任務,樂於接受和保證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教學任務,做好教學工作,刻苦鑽研教材,認真備課。

  第十四條教師要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下課。

  第十五條教師要注重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刻苦鑽研業務技術,勇於創新,不斷更新、完善知識結構,提高理論水平,鼓勵支援教師撰寫學術論文。

  第十六條教師要積極參加集體備課、進行教學方法的研究和討論,開展教學改革,並配合教研組自編教材的建設。

  第十七條教師要參加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不斷進行教學改革。要透過集體備課、教學評價、試講等方式,交流教學經驗、取長補短、努力提高教學質量。要加強課程建設,探討教學內容、課程結構、教學方法的改革。

  第十八條任課教師課前必須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做好課件。

  第十九條教師上課要衣著整潔、大方,舉止文明,語言規範,嚴謹求實,嚴格課堂教學紀律,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與質量。

  第二十條教師認真做好所授課程的命題、改卷,實行流水判卷制度,認真作好試卷分析、總結。

  第二十一條老師間要互相聽課,交流學習,為學院參加學校的公開課推薦人選。

  第二十二條教師要配合學校和學院的教學檢查,進行教研室內的不定期教學檢查活動。每學期開課前,教研室檢查教師的開課準備情況。

  第二十三條對新教師配備有經驗的教師以老帶新,充分發揮老教師對青年教師的指導作用。教研室制定教師培養計劃,培養的途徑以走出去、請進來的形式相結合。鼓勵教師攻讀碩士學位和獲取與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教研室建設與管理,促進教研室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教研室是學校基層教學組織,直接負責組織教學,進行教學管理,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課程和教學資源建設、師資培養等工作。

  第三條教研室按工作職能開展教研活動,教研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所在系(部)負責實施管理,教務處負責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設定與職能

  第四條教研室由學校根據學科、專業、課程和學校教學工作實際需要進行設定。教研室的設立、調整和撤銷,由教學系(部)提出意見,教務處稽核,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學校發文批准。

  第五條教研室設定條件

  1.原則上應按同一學科、專業的相同或相近課程群設立;

  2.有一定數量的專任教師。原則上不少於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學科、專業或課程組合的`原則進行合併;

  3.具有一定的開展教學研究的能力和結構合理的學術梯隊,一般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不少於2人;

  4.能承擔本學科和相近學科的教學與研究任務,教學與研究達到一定水平。

  第六條教研室主要職能

  1.執行和落實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及其各環節(含實驗、實訓教學、實習、研習)的教學任務,並對教學情況進行檢查。

  2.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和校歷,組織教師認真制定課程標準(大綱)、教學日曆等教學基本檔案,做好課程考核的命題組織、閱卷評分、成績登記、試卷裝訂、質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強教師和課程管理,加強教師課堂教學言論監管,執行學校各項教學管理制度。

  4.加強課程和教學資源建設,建設精品課程,推進教學資源上網,做好教材的甄選工作。

  5.組織開展教學研討活動,總結交流教學情況和經驗,聽取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和要求,推動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和創新,促進資訊科技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

  6.開展科學研究活動,堅持教研結合、以研促教,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強師資培養,組織教師外出學習交流,抓好教師師德和業務水平的培養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學校佈置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

  第七條教研室主任應當由思想政治好,教學與科研經驗豐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相應學科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中級職稱人員擔任。

  第八條每個教研室設主任一名,經民主推薦,系(部)提名,教務處初審,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教研室主任實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學校每學年對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第九條教研室主任主要職責

  1.全面負責教研室工作,帶領教師認真履行職責,遵守教學紀律,穩定教學秩序,防止教學事故,保證教學質量。

  2.制定教研室工作計劃,定期研究和改進教研室工作,撰寫教研室工作總結。

  3.負責安排本教研室教師的教學任務,組織編寫課程和教學標準,選用優秀教材,審定教學歷、教案、考試命題、成績登記、質量分析等教學材料,對教師教學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

  4.組織集體備課、說課、觀摩教學、公開課等教學活動,積極組織教師參加校級和校級以上各類教學競賽。

  5.帶頭開展科學研究。任期內,必須主持或作為第一參與人成功申報並完成至少一項省級或省級以上教學或科研專案。

  6.制定教研室教師的進修、培養計劃,對新教師任課資格和新開設課程提出初審意見。

  7.負責教研室教學資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工作。

  8.完成系(部)和學校佈置的其它工作。

  第十條教研室主任津貼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內,經考核合格,享受300元/月的津貼補助,在每一學年考核後按12個月一次性發放;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另給予教研室主任1000元獎勵;考核不合格的,扣發教研室主任50%津貼。

  第四章教研室活動

  第十一條各系(部)應當根據教學和學術專長,把從事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教學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編入相應的教研室。所有教研室成員都必須參加所在教研室的各項活動。教研室活動列入學校考勤管理,無故不參加教研室活動的,按學校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二條教研室活動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每兩週至少開展一次教研活動,並按學校和系(部)要求,建立完整的記錄。

  第十三條教研室活動經費列入學校年度預算,從各系(部)預算經費中開支,按學校財務制度報賬。

  第十四條教研室活動內容包括教育理論學習研討,教學方法研究,教學計劃和課程標準的修訂,教材研究,教學課件的製作研究,學科、專業、課程建設研討,實踐教學研究等。

  第十五條教研室活動的形式有業務學習、教學經驗交流、集體備課、學術研討、公開教學與評議、專案申報研討等形式。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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