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3篇)
關於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3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範本(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1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裝置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裝置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翫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2
為了更好的在二級學院的基礎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據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各院、處的消防安全特點,更加有效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一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方便消防工作的實施,消防安全工作由學保處統籌領導,各院、處積極配合開展。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於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院、處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並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於未然。諸如校園建築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佈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築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學校與院、處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年開學初召開消防安全主題班會,在每年11月份組織“消防安全月”、“119”消防日等活動中重點抓好消防宣傳、隱患排查、技能培訓及學生公寓的火災疏散逃生演練。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貫穿到整個學期教育管理工作中,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及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督促檢查
學保處將對各院、處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查,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裝置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五、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裝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櫃存放,並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裝置放置要定位,並按其效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鏽、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裝置經常處於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裝置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裝置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後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效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印表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裝置,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誌。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並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牆面應採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稽核備案並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後,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效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菸、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菸。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天然氣、電器等裝置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效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教師公寓、學生公寓、臨時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教師公寓、學生公寓、臨時住房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消防安全情況,對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督促住房人員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將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2、學校要對住房人員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專案。
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定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