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1、餐廳樓面部長鬍瑜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2、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3、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餐廳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4、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負責考勤的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50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1、餐廳考勤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餐廳總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總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2、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總經理稽核。

  3、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 終依據,一經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4、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餐廳經理和考勤負責人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1、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10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2、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4天休班,遇國家法定假期當月補一天公休。

  3、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4、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曠工:

  a.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b.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c.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d.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e.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f.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g.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月度工休假:

  a.員工每月享受帶薪公休假為4天,由部門負責人按工作需要於每月28日前做好員工排班表報至餐廳總經理稽核、

  b.工休不得累計至下月,公休不得連續使用。申請連續公休手續同請假。

  c.新入職員工工作未滿月,當月沒有公休(當月五日前入職,可適當根據餐廳員工編制情況給予2天公休)。

  2、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考勤管理員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餐廳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3、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考勤負責管理員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餐廳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4、特別休假:

  a.法定假日:

  全年法定假期為9天、元旦(公曆一月一日)1天;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清明節1天;

  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一日)1天;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1天;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1天;國慶節(公曆十月一日)1天。

  假日服務行業不允許休假,但可在節前和節後進行補假。

  b.婚假:

  ①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按國家法定婚齡(男滿26週歲,女滿24週歲)結婚。享有7天的待薪婚假;請假時間超過法定婚假按事假處理。

  ②申請婚假需在一個月前向餐廳經理提出,並須出示結婚證,婚假必須於結婚半年內使用,不能保留其他方式使用。

  ③婚假必須連續使用。如遇有雙休日和法定假日,不累計使用。

  ④子女結婚,休假1天、

  c.喪假:

  ①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2天;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d.生日假:

  員工生日當天,可根據餐廳經營情況給予半天公休、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0.5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4、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1、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2、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餐廳基層員工請假1-2天先由部門管理人員同意後,再報餐廳考勤管理員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全勤及全勤獎

  員工月內無遲到、早退、未經批准的工作時間離崗、曠工及各種請假的、被認為全勤,並獲得當月全勤獎。

  注:上述“遲到”指遲到次數少於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於15分鐘。

  二、休班

  按照企業各崗位規定休班或補休.

  三、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於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10元;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於1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20元;

  遲到(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警告一次,處罰50元,元全勤獎;

  一個月內遲到二次,警告一次,超過二次作記過一次處罰100元(不另收遲到罰金)。

  四、曠工

  未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經批准及無故在上班期間未經允許擅自離崗60分鐘(含60分鐘)以上者,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記過一次,處罰80元,曠工二次記大過,罰款300元,曠工三次除名。

  五、請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同意後方可休假,店長許可權範圍2天,如需增加天數,需在向店長申請同時向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申請,休假員工無全勤獎。

  2、病假

  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並書面申請,休假者無全勤獎。

  3、探親假

  工作滿一年,繼續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外地員工,可享受10天探親假,探親假期間無工資,有全勤獎。

  4、各類請假須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以書面形式申請,不得以簡訊、電話、網路或同事轉達等方式申請,請假申請須本人送上級主管簽署意見,不得由同事轉交(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交),否則請假人視為未請假,按曠工處理;准許者警告一次.罰款20元.

  5、提前上崗或結束休假須履行銷假,經店長同意方可上崗,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病癒證明方可銷假。

  餐飲員工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 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 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 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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