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稽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範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彙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培訓規範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範》,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範。
第五條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範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稽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彙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後實施。
第六條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週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2
一、目的及範圍
第一條本公司為提高在職人員素質,改進知識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績效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公司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相關事項均按本辦法辦理。
二、權責劃分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教育培訓的權責:
1.舉辦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
2.擬定、呈報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4.上報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的實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編撰、指定共同性培訓教材;
6.審議培訓計劃;
7.檢查、考核培訓的實施情況;
8.審查、辦理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
9.研擬、執行其他有關人才開發方案;
10.擬定各項培訓計劃費用。
第四條各部門的權責:
1.彙總呈報全年度培訓計劃;
2.制定、修改專業培訓規範;
3.確定講師的人選;
4.舉辦內部專業培訓課程及上報有關實施成果;
5.編撰專業培訓教材;
6.檢查本部門專業培訓成果。
三、制定培訓規範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規範,為實施培訓提供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類別的培訓課程及總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第六條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改變後,或因技術升級導致生產條件、設計開發過程發生變化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培訓規範進行修訂。
四、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七條各部門根據培訓規範和實際需要,填寫在職培訓計劃表,並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將各部的培訓計劃彙編成年度計劃彙總表,上報總經理稽核、簽發。
第九條各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上報稽核後,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第十條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經上報稽核後實施。
五、培訓的實施
第十一條培訓主辦部門應依據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時實施培訓,並負責該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的選擇、教材分發等。
第十二條如有輔助材料,講師應在開課一週前把原稿交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刷,並確保上課時發給學員。
第十三條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簽到,人力資源部應切實瞭解上課、出席情況。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對於曠課、遲到、早退、不專心培訓的學員參照平時獎懲規定處罰。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成果,並予以記錄,送交有關單位參考以利改進。
第十五條各項培訓結束後,應有相應的考試、測驗,由主辦單位或講師負責監考,試卷應分為三至四類,由講師提前選交主辦部門。
第十六條各項培訓考試因故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參加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七條培訓考試的成績、成果報告,作為考績和升遷的參考。
六、呈報培訓成果
第十八條每期培訓結束後,講師應於一周內評定出學員的成績,登入在職培訓考試成績單,連同試卷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員工個人完整的培訓資料儲存。
第十九條主辦單位應在培訓結束後一週內填報在職培訓總結表及講師小時費用申請表,會同在職培訓考試成績表和學員意見調查表送交人力資源部,以支付費用並存檔以備查。
第二十條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主辦單位應填報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經稽核簽發後支付。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事先填寫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每隔三個月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情況報告書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了解該部門在職培訓實施情況。
七、培訓的評估
第二十三條每期培訓結束後,主辦部門應讓學員填寫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同考試答卷一併收回,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稽核,為今後再舉辦類似培訓提供參考。
第二十四條為評估各部門培訓成效,各單位主管應填寫培訓成效調查表,由人力資源部彙總,並參考生產及銷售績效的變動,分析、評估培訓成效,之後做成書面報告,經上報稽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為下一次培訓提供參考。
八、外派培訓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為適應工作、升遷等需要,推薦有關人員到外接受培訓,須送人力資源部審議並上報總經理核准後,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第二十六條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教材、考試成績、結業證書等送人力資源部存檔,並將其培訓成績記錄於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七條外派受訓人員將接受培訓時所學的知識整理成冊,作為講習材料,並舉辦講習會,自任講師,向有關人員授課。
第二十八條凡參加外派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個人外派培訓申請表、個人外派培訓記錄表、及個人教學記錄表。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教材講義編撰費用及講師小時費用標準根據具體情況訂定。
第三十條凡舉辦各種培訓,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下班後培訓超過1個小時或上下午均有培訓時,應由主辦單位負責提供學員餐費。
第三十一條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年度考績、晉升等活動時應參考受訓人員的培訓成績、資歷等。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呈總經理稽核批准後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透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透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專案。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資訊,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物件、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檔案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儲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件、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