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賢中心小學聲韻音樂社團規章制度
古賢中心小學聲韻音樂社團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 音樂社團是一個開放性的文娛部門。
2、 音樂社團原則:音樂社團是同學們本著“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學習、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對藝術的“共同的愛好興趣”為主體組成的學生社團。
3、 音樂社團宗旨:活躍校園文化,加強學術交流,激發同學自我展現熱情,提高學校藝術底蘊,鍛鍊學生交際能力,增強學生表達能力。
第二章 社員制度
1、物件:
凡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及愛好舞蹈、演唱、樂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學均可申請加入音樂社團,可以是個人自願或由本社成員推薦;
2、 招新:
招新時認真登記招新表。
3、社員權利:
(1)社員有權對本社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2)監督本社社團幹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級反映要求撤換不稱職的社團幹部
(3)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無償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種學習輔導資料、文化娛樂活動等。
4、 會員義務:
(1)遵守本社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團決議。維護大家講壇聲譽和利益。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支援大家講壇各項工作
(2)遵守校規校紀,文明禮貌,社員之間團結互助,樂於奉獻。
(3)積極向大家講壇社團提出寶貴意見,不參加非法活動。
(4)會員參加活動要愛護場地設施,保持文明舉止端正
第三章 活動制度
(一) 活動形式:
音樂社團以學生才藝展示為常規活動,將定期舉辦。
(二) 活動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確,具體職責到人。
2、活動時間:一般放在課餘時間,且要注意活動密度,不要太頻繁,也不要沒有什麼活動。
(三) 活動內容:
社長以及社團其他成員,一定要控制好活動內容的思想性、內容性等,使活動有內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響力度、從而使活動有意義,要符合音樂社團的性質。
(四) 活動紀律:
1、 音樂社團會議要求全體社員參加,無社長批准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者,視為自動退社;
2、 各部成員必須服從老師及社長的安排,,凡是集體活動嚴禁遲到、早退,有事必須向社長或副社長請假;
3、 大家講壇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組織, 有不同觀點,意見可以進行討論、辯論,不得有不文明的行為發生,如有發生情節嚴重者,不論雙方對錯均取消社員資格;
4、 大家講壇各成員之間要團結協作,相互促進,不得有推卸責任情況發生;
第五章 活動安排
社團活動 :
1、 活動時間:每週五下午第四節
2、 活動地點:音樂教室
3、 活動人員:音樂社團全體成員。
4、 活動組織:由社長和輔導老師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