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學校學生的請假制度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條由政教處統一發放到班主任處,請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填寫完畢,經班主任批准,方可請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來請假或來不及請假的`,回校第一天馬上到班主任處簽字補假。

  三、學生事假應持有家長證明書,病假應持醫療單位證明。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三天內由政教處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室審批。

  四、各班考勤員必須記錄每天上課、自修和其他集體活動的出勤情況。週五下午將考勤表送交政教處,週一早上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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