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總務倉庫的管理制度

學校總務倉庫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倉庫實行專人管理制度,負責教學、辦公、衛生等物品的保管。

  二、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做好外購物資入庫工作。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檢視驗收,方可以辦理入庫手續。入庫時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格的物品不能入庫。

  三、合理安排物品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分割槽堆放整齊,分類清楚,保持倉庫整潔。倉庫管理員應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瞭如指掌。

  四、對倉庫所有的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通風等保管措施,對有毒、有害、易燃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賠償。

  五、物品出庫領用人要簽字,物資領發時,要準確核對物資名稱、數量,並及時登記入帳。

  六、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健全借用物品臺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摧收入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七、倉庫人員要定期盤點,每月一小盤,每學期一大盤,做到日結月清,帳物相符。對因現代教育的需求,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核查後報校領導同意,方可消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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