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物件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後,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籤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週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週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絡,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11.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准,並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3.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並調好課後,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4.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統計每週公佈,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6.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考勤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促進辦公秩序的穩定,提高辦公效率,為打造名校,鞏固基礎工程,特制定考勤補充規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帶入評教定級外,單獨設立獎懲制度,用以表彰先進,警示出勤表現差的現象。
2.每週出勤得負4分以內不獎不罰,負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計為準。
3.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扣款累計處理,直至該教師調離單位。
4.負分累計做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視情況約佔考評分的20%。
說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學習進修、開會除外,有縣以上醫院證明的病假,學校準假,並按請假記入考勤分。病假超過四周算長期病假,從第五週起扣工資的20%,超過八週,從第九周起,扣工資的30%。
2.考勤領導不盡職盡責,有教師舉報屬實,加倍給考勤領導扣分。
3.非規定時間或領導允許進電子備課室,進行遊戲、娛樂經查實後,以曠課論處。
4.特殊情況由校長室召開校委會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