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俱樂部規章制度

健身俱樂部規章制度

  健身路徑是鐵路社群職工家屬活動和休閒的'場所,為保證路徑器械正常使用,方便大家活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免費向鐵路社群職工家屬開放,非鐵路社群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強行佔用運動器械。

  二、參加運動者,要遵守器械上的指導牌要求進行鍛鍊身體,遵守科學健身原理,因使用不當造成自傷的,後果自負。15週歲以下兒童及不具備獨立操作能力的人,在鍛鍊時應有成年人監護,以避免傷害。嚴禁在路徑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動作,若給他人造成傷害,由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三、對場內的設施器材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居民、運動員均有義務向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報告,物業管理指定專人定時檢查器械和設施使用狀況,發現異常時應及時維修,保持完好使用。如器材損壞嚴重,予以拆除。

  四、路徑場內及運動器械上嚴禁堆垛雜物、涼曬物品,如有違反,首次警告,再次發現,清理出場,並由佔用人支付衛生清潔費,每次50元。人為故意損壞設施、器械者,照價賠償。

  五、遵守公共衛生,所有參加運動的人員有義務保持、清掃運動場衛生的責任,共同維護球場整潔,為社群體育活動盡一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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