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考勤管理的規章制度

小學教師考勤管理的規章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並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並報教導處備案後,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准;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准,中層以上幹部請假需由校長批准,二天以上由學區批准。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誌;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藉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後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並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說髒話,不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遊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行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誌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週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並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於教職考勤管理,獎勵物件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於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