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一):公司工裝管理制度

  實驗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範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實驗服的製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技術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實驗服的製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實驗服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彙總,建立臺賬,並於每年年底對當年實驗服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四、配發數量

  每人一套

  五、實驗服制作

  1、實驗服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後期延續性製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實驗服每一年更換一次,由技術部負責統計使用實驗服一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製作。

  3、員工配發的實驗服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成本後按上述要求製作。

  六、工裝領用

  1、實驗服制作完畢後,技術部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後通知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並做好記錄,整改週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後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實驗服領用登記表》,表上應註明日期、領用人、領

  用實驗服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實驗服,可根據公司實驗服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技術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技術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當備用實驗服少於4套時應及時製作,以備使用。

  3、備用實驗服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汙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技術部所有員工進入實驗室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實驗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實驗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九、工裝摺舊

  1、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實驗服費用。

  2、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成本價100%費用,被辭退收取實驗服成本價8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實驗服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實驗服成本價/套,)。

  十、遵守事項

  1、進入實驗室必須著實驗服;

  2、員工對配發的實驗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實驗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實驗服;

  5、實驗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技術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一、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由技術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二):公司工裝管理制度

  工裝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範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工裝的製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工裝的製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工裝製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彙總,建立臺賬,並於每年年底對當年工裝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糾正本部門員工著裝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並配合行政部進行著裝規範的檢查。

  四、工裝種類及配發數量

  工裝分為:夏裝和秋冬裝兩種,每種工裝配發一套。

  五、工裝製作

  1、工裝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後期延續性製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工裝每兩年更換一次,由行政部負責統計使用工裝兩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製作。

  3、員工配發的工裝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工裝成本後按上述要求製作。

  六、工裝領用

  1、工裝製作完畢後,行政部工裝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後通知各部門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並做好記錄,整改週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後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工裝領用登記表》,表上應註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工裝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工裝,可根據公司工裝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行政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在當季工裝少於4套時應及時製作,以備使用。

  3、備用工裝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汙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裝要求:

  3、著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涼拖和旅遊鞋,或不穿襪子。

  4、著工裝時員工必須正確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帶位置為胸前正中。

  5、工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6、著工裝嚴禁挽袖及卷褲腿,著西裝時應繫上兩個扣,夏季工裝著上衣時,男員工襯衣下襬應扎於腰帶內,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過多的首飾,裙裝最好配過膝長襪,

  男員工應勤理髮、勤剃鬍須。

  7、著工裝時,上衣外兜不得放多餘物品,特別是襯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著裝形象。

  8、除休息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在下班期間或娛樂場所員工不得著公司工裝。

  9、員工在參加體力勞動時,可視情況不穿工裝或穿生產工裝。

  九、員工著裝檢查

  1、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由行政部隨時檢查,定期檢查為隔週檢查一次。

  2、檢查時,檢查人當時記錄檢查出現的問題,並由當事人在《員工著裝規範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對檢查記錄做出彙總(定期和平時檢查的綜合),於週一公佈檢查結果。

  4、檢查標準如下:

  (1)工作期間未穿工裝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場合(會議、釋出會等)未穿工裝者扣50元。

  (3)衣服破損、有汙漬、掉扣者扣10元。

  (4)捲袖、挽褲腿者扣10元。

  (5)沒系領帶者扣5元。

  (6)襯衣未扎進褲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繫釦子敞懷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彙總於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由人力資源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工裝摺舊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員工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費用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十一、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三):建築裝飾工程公司:設計部管理制度

  建築裝飾工程公司

  設計部管理制度

  (a版0次修改)

  編制/稽核:

  批 準:

  2012年 12 月 29 日釋出 2013年 1 月 1 日實施

  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釋出

  目 錄

  1、 設計部職責2

  2、 設計部崗位職責2

  3、 圖紙審查管理制度4

  4、 設計、技術資料管理規定5

  5、 技術管理制度8

  6、 工程設計變更制度9

  7、 工程設計工作程式10

  8、 常用的規範和標準12

  9、 質量指標13

  10、 設計部微機管理制度14

  11、 施工圖、效果圖質量保證標準17

  12、 cad檔案製圖內部規範 18

  13、 單機硬碟資源分配表20

  1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四):裝修公司設計部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管理制度、調動設計部工作積極性,針對設計部組織架構、設計部日常工作、設計師提成等方面,特制定設計部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設計部組織架構圖:

  第二章、設計師職級考核:

  一、設計任務分解:

  1、量房---5%。

  2、主持方案設計(設計、談判、籤合同)---50%。

  3、工程施工圖---10%。

  4、設計效果圖---15%。

  5、工程預算---10%。

  6、交底與跟進---10%。

  二、設計師的職級: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為設計師提供繪圖支援。

  2、普通設計師:獨立完成全套設計方案。

  3、專家設計師:獨立主持全套設計方案。

  4、設計總監:專家設計師中的出色者。

  三、各職級設計師的能力要求: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

  ①、能根據方案草圖獨立繪製完整的工程圖(效果圖、施工圖),符合製圖規範.

  ②、有較強的協作能力。

  ③、有較高工作效率。

  2、普通設計師:

  ①、能獨立完成設計方案。

  ②、能獨立繪製工程圖(效果圖、施工圖)、預算、量房。 ③、有較強的協作能力。

  ④、簽單成功率30%以上。

  3、專家設計師:

  ①、能夠準確把握客戶要求,做出符合客戶要求的設計方案。

  ②、具有主持完成整套案的設計能力。能獨立完成方案的構思、設計、預算、製圖(效果圖、施工圖)。

  ③、能獨立談判,簽訂合同。

  ④、有較高工作效率,簽單成功率50%以上。

  4、設計總監: ①、具有較大型設計方案的組織能力。

  ②、能夠充分理解客戶意圖,準確把握客戶要求,做出符合客戶要求的設計。

  ③、有明確、清晰的設計理念,設計具備完整性,創意性,獨特性;功能完備,效能到位。

  ④、有較高工作效率,簽單成功率達到65%以上。

  四、各職級設計師的考核指標: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

  ①、獨立繪製全套設計方案的圖紙、預算及相關施工檔案。

  ②、圖紙:完整性90%以上;規範度90%以上;稽核合格率90%以上。

  ③、預算:誤差5%以下。

  ④、效果圖熟練度:五天內完成一張效果圖。

  ⑤、施工圖熟練度:五天內完成一套方案的施工圖。

  ⑥、效果圖表現力中專以上水準,施工圖符合工程製圖規範。

  2、普通設計師:

  ①、獨立完成部分方案的設計,獨立預算,籤合同。

  ②、簽單率:30%以上。

  ③、圖紙:完整性90%以上;規範度90%以上;稽核合格率90%以上。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中專以上水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熟知常用裝飾材料的用途,工藝做法。

  3、專家設計師:

  ①、獨立完成全套方案的設計,預算,談判,籤合同。

  ②、簽單率:50%以上。

  ③、圖紙:完整性95%以上;規範度95%以上;稽核合格率100%。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專科以上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精通裝飾材料的用途;熟知工藝結構;熟悉工藝做法。

  4、設計總監:

  ①、獨立完成全套方案的構思,設計,預算,談判,籤合同。 ②、簽單率:65%以上。【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

  ③、圖紙:完整性95%以上;規範度95%以上;稽核合格率100%。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本科以上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精通裝飾材料的效能,用途;精通工藝結構;熟知工藝做法。

  五、考核週期:【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

  職級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時間在每年的5,8,11,2月末,考核依據是過去三個月的業績和工作質量。根據考核結果重新確定設計師未來三個月的職級。

  第三章:責任制度:

  公司與設計部採取設計師責任制。設計師提成,公司與設計師單獨結算,設計、報價責任由設計師全部承擔。

  設計師報價折扣公司認可的,報價單價虧損公司概括承受。

  設計師報價非技術性漏報以及少報在5%以上的,公司要求設計師需向業主要求籤證變更,簽證變更不回來的,設計師承擔責任。

  解釋:技術性漏報指的的為了爭取簽單,在向公司報備情況下故意漏報或者少報,以達到業務簽單的目的。

  第四章:設計師薪酬體系:

  設計師薪資=底薪 提成 獎金 工齡工資

  一、提成

  1、設計師提成結算方式=工程總造價*3.7%(設計、施工圖紙、效果圖、報價)

  2、設計圖紙合格標準:

  ①、平面圖上清楚、準確標註有每個空間的尺寸及結構尺寸,重點部分畫出透視效果圖,拆改部分有標註,並畫出牆體改動圖。

  ②、頂面天花圖標註清楚每個房間標高,頂面造型尺寸、斷面造型尺寸和所用材料說明。

  ③、所做專案在圖紙上標註清楚尺寸,材質說明,所在房間名稱和裝飾線斷面圖。

  ④、在原結構平面圖上標註清楚所改動電路的照明電路、開關電路

  工裝裝飾公司規章制度(五):2015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製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註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4)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字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叄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並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傳媒公司規章制度

  傳媒公司對於公司的每一個崗位的員工如何制定崗位職責,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規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傳媒公司規章制度的範本,僅供參考。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於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併、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檔案,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並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專案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後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彙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係: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稽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餘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註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准,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後董事長簽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准,並經董事長籤批後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00元(dm及書刊印製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准後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製費開支應控制在該專案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並可憑印製合同、印製單位發票和印製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准後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專案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許可權和支出範圍核准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許可權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徵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並換取正式發票後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00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並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並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專案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專案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後在後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於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櫃,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於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於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櫃,專門由其保管,並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後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專案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資訊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大投資專案,必須慎重並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專案,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後報公司確定,重大投資專案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專案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委託的經營範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委託,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以外,其餘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並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製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 佣金 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佣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佣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製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不屬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委託簽約的範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大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並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專案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

  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釋出合同》、便函、檔案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櫃保管,統一編號,並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製的各類合同,並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並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徵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後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後,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檔案、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櫃,裝訂成冊,交於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釋出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檔案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檔案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件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後一律單行存放。

  七、專案檔案:一律按機密檔案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檔案處理程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大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於專案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檔案,須按程式並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專案運作請示檔案,待公司總部同意後予以下發檔案後再執行。公司委託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專案需要成立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委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委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專案運作。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執行。

  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於)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合同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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