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檯管理的規章制度
吧檯管理的規章制度
處罰條例:
1、上班前應先到一樓吧檯簽到,並準時到達工作崗位,不得代簽,違者扣1分。
2、上崗以後不準外出、不準吃東西、不得唱歌、哼小調、聽錄音機,違者扣1分。(嚴重罰款5元)
3、上崗時間不準打私人電話,接聽個人電話不得超過2分鐘,違者扣2分。
4、不準用粗言穢語譏諷客人或以客人不禮貌,不準與客人爭辯或在公共場合與同事爭論,更不準高聲談話和閒聊,發現一次扣1分。
5、上崗後,工作衣要穿戴整齊、清潔,要佩帶工號牌,全體員工要保持個人衛生清潔。保持工作區域清潔整齊,否則一次扣1分。(衛生不乾淨扣0.5分按情節嚴重否)
6、酒水要擺放整齊,商標和酒水要一致,並保持清潔,上崗時間不得看書,或幹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2分。
7、在酒店各場所不得抽菸,發現一次扣(1---3)分。
8、不準與同事或員工吵架,發現一次者扣(1----5)分,情節嚴重罰款20元。
9、穿便裝進入餐廳者發現一次扣1分(特殊情況除外)
10、顧客到吧檯酒水員必須站立服務,而且面帶微笑,要很有禮貌的跟客人打招呼,發現一次不到位者扣1分。
11、酒水員或收銀員做錯一次報表扣1分。
12、酒水過期不知者,酒水員扣2分,收銀員扣1分。
13、帶情緒上崗或態度不端正者扣1分。
14、給客人撕錯發票或未按時參加會議,和不知會議內容者扣1分。
15、未準備好自己所需物品或忘領用者扣1分。
16、違反《吧檯人員操作規程》者,按規程處罰
17、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者照章處罰。
18、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一次罰款5元,扣1分。
19、私藏錢、物,有財務舞弊現象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罰處,一次扣5分。
獎勵條例
工作積極熱情,能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多次受到表揚者加2分。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加2分。
嚴格控制成本,節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加3分,
在本月工作中沒有出現錯誤而且表現突出者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