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的規章制度
學生會的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透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三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主席團或辦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有主席團成員在場。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劃交辦公室。
(二)各部在學期末,擬一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辦公室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兩週交工作計劃,活動結束後三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辦公室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檔案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後儲存和調動。
(七)各部工作計劃、總結等檔案,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第四章 財務制度
(一)學生會經費在學校、團委的.監督下支配。
(二)學生會是為同學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服務這一目的上。
(三)學生會開支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團稽核、批准、報銷。
(四)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活動結束後應將製作經費結算表並附發票或收據交學生會辦公室,由組織人員和指導老師進行稽核。
(五)學生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條一律採用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劃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活動、報銷部門、報銷日期,經手人、負責人、主席的簽名,並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六)學生會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部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製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准。
(七)學生會搞的任何活動的帳目應清楚明瞭,由 指導老師 審查。
第五章 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每月評出優秀幹事、優秀部長、優秀部,以平時表現和工作能力等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
(2)懲罰
①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全會通報批評:
A 一次未完成佈置任務者
B 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 言行嚴重敗壞學校、學生會形象者
③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第六章 附則
(一)本制度由 合肥 市 蜀山 區 第五十中學 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三) 本制度由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