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關於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宿舍區:
人員:隆力奇所屬各住宿人員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併到宿舍管理員處登記,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室長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室長彙報,後由室長向厂部負責人或者公司宿舍主管人員反映。
3.3室長每天自查宿舍、樓道及盥洗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修改,公司相關部門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未經許可一律不得留(寄)宿外來人員,對來司探親或介紹應聘人員必須向宿舍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住宿。
3.5公司宿舍的會客時間為17:30-21:00,統一放假日則為8:00-21:00,會客人員及來賓一律在門衛處登記,不得隨意進入員工宿舍。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員工需自行增加生活、休息、娛樂等設施應向宿管員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5元-50元的處罰。
3.8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等功率超過350KW的電器。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50元的處罰。
3.9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50元的處罰。
3.10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盥洗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放在垃圾簍或垃圾箱(桶)內,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3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