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的範文(精選10篇)
關於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的範文(精選1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1
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統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
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 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打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打卡到崗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2、 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3、 對遲到、早退的處理: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5元;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10元;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20元。
4、 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
5、 籤卡只適用於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範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打卡而籤卡者,扣款30元。
7、 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籤卡的,必須到綜合辦申請,部門經理及
主管簽名確認後,方可籤卡。
8、 各部門主管籤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綜合辦統計籤卡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籤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 所有人員上下班須自覺排隊打卡,並把自己的卡插放於指定的位置。
10、 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讓人幫忙打卡,如發現有此行為,打卡者與代打卡者均處罰50元/次。
11、 綜合辦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本制度中如有為盡事項,參照《員工手冊》執行。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2
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統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
現作如下規定:
1、 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到崗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2、 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3、 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5分鐘的,扣款5元(含5分鐘),
②遲到、早退5-10分鐘的,扣款10元(含10分鐘);
③遲到、早退10-20分鐘的,扣款20元(含20分鐘)。
4、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
5、每月遲到或早退共一次者不計,兩次或兩次以上者除做相應處罰外,打掃區域衛生一個月。
6、每季度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者同視為曠工三次,按公司相關規定開除,
7、連續曠工3日或每季度累計曠工7日應扣罰月工資的30%,並按公司有關規定開除。
8、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礦工一日扣除兩日工資。
9、正式員工每週享受一天有薪假期,不能連休,如有特殊情況可以換休。
10、事假,一般員工請假1天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財務部,請假2天以上(含2天)的經總經理簽字後交到財務部,部門經理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生效。未經批准請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但病假,不扣除當天底薪,需提供醫院相關證明,無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超過三天以事假處理扣除薪水,除病假和突發事假,否則公司組織的各種活期間不允許請假。
婚假,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婚假時間為7天,需要提前15天報總經理批准。
11、每月但凡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其中一項者,全勤獎為0.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3
KTV員工遲到早退這種現象時常可見。有可能會有人認為遲到早退是小事。但是一旦因為遲到早退給KTV造成損失的那就不是什麼小事了。KTV管理人員為了嚴格要求自己的員工,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特地在KTV管理制度中制訂瞭如下關於遲到早退管理制度內容。
首先來看看在這一管理制度中關於員工遲到方面的規定:
第一條:對於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沒有打卡上班的視為遲到 如果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需要提前向相關領導請示,沒有請示著一律按照遲到處罰制度來進行管理。
第二條:KTV員工每遲到一次將扣薪5元
第三條:每月遲到三次以上者記小過一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
第四條:因為其遲到給KTV場所造成一定損失者,損失由遲到者擔負,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罰
第五條:KTV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後打卡而沒有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予以曠職論處
接下來我們在來一次看看在這一KTV管理制度中關於早退處理相關內容。
第一條:員工不按時間下班,在離下班還有15分鐘就私自下班者給其按早退處理
第二條:員工每早退一次扣薪金5-10元,給場所帶來嚴重影響者給予開除處罰,並且當月工資扣發
第三條:當月早退3次者記小過1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經常遲到者辭退
第四條: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15分鐘前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論處
以上大家所看到的這兩部分內容便是在KTV管理制度中關於員工遲到早退管理制度詳細內容,從制定完成之日開始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4
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嚴明紀律、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時間
1、本公司員工每日工作標準時間為8小時,每週工作標準時間為:
①生產車間(包括採購):每月工作時間為28天。
②辦公室:每月工作時間為26天。
2、員工上下班時間(以打卡機時間為準):
a.白班(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白班(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b.加班:按部門需求而定。
二、遲到
遲到定義:以打卡機時間為準,遲到一分鐘打卡者為遲到,遲到一分鐘扣一塊錢,30分鐘以後打卡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早退
1、早退定義:以打卡機時間為準,提前一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早退一分鐘扣一塊錢,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50元
2、法定節假日路程比較遠的員工可提前半小時回家;一個月除法定節假日外,路途比較遠的員工可以每月2次提前半小時回家,其它需回家一律按請假辦理
四、請假
所有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須於上午8:30,下午2:30分前將請假條交人事部,突發情況造成的請假,事後可以補請假條,結算工資時,如無請假條又沒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請假條應由主管簽名批准後,交由廠長簽名批准,再送達人事部。
五、曠工
曠工定義:未獲請假批准或假滿未續假,擅自不上班者為曠工
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當天未出勤工資,
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當天工資。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5
一、遲到早退
1、單次遲到早退5分鐘(含)至30分鐘(含)者樂捐愛心款30元/次。
2、單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至三個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三個小時按曠工一日處理。
3、單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不得超過6次;超過者,每超過1次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
1、公司員工請假,需各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並在辦公室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後,須到辦公室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絡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批准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後,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5、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准和辦公室同意,否則做曠工處理。
6、部門主管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7、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8、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6
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以內刷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刷卡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10元;
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20元;
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50元。
4、上班遲到不刷卡者,記小過一次。(注:記小過一次扣款50元)
5、籤卡只適用於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範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刷卡而籤卡者,記大過一次。(注:記大過一次扣款10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籤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後,方可籤卡。
8、各部門主管籤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籤卡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籤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排隊刷卡,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刷卡時不得插隊,違者記警告一次。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者讓人幫忙刷卡,如發現有此行為,首次記小過處理,第二次記大過處理,第三次給予開除。
11、前臺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12、曠工及籤卡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執行。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7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以內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半天按1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5分鐘以內的不處罰;
②5—30分鐘的,扣款50元;
③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
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者,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者,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注:一次扣款200元)
6、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務的,必須由部門主管及領導簽字確認後(部門主管由上一級領導簽字),按完指紋方可外出,外出單交到傳達室。傳達室有義務提醒外出人員提交外出公務單,如外出人員沒手續出門,傳達室負同等處罰,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7、各部門主管籤外出單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辦公室統計外出單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字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記過一次。(注:記過一次扣款100元)。
8、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按指紋,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違者記警告一次。
9、傳達室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外出單收集,每週一將外出單交至辦公室。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8
為了維護公司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經營運作,加大執行力度,做出此處罰規定:
一、考勤物件
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勤時間
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2:30-4:30(辦公室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原則上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如生產需要加時,由公司臨時安排決定。
三、考勤
1、公司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打卡;上班打卡時間為8:00點之前,下班打卡時間為4:30分(辦公室為5:00)之後,午休時間不必打卡;
2、員工上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簽字核准,報總務處外,其它視同曠工一日處理;
3、員工應提前到崗,禁止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四、考勤管理部門
1、總務部負責管理考勤記錄,督促員工按規定考勤,按月將考勤記錄轉交公司財務部。
2、公司財務部是考勤結果的執行部門,根據總務部上報的考勤記錄,依據考勤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的罰款額進行核算,並從當月工資中給予扣除。
五、違紀處罰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每次罰款5元,每月累計三次者扣罰30元,超過三次後每次加罰5元;
2、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罰款10元,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日處理;超過三次後每次加罰10元;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者按曠工半日處理,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日處理;
4、月遲到、早退次數不得超過五次,如超出五次,按相應的處罰外,另追加曠工一日處理;
5、曠工半日扣罰員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一日扣罰員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連續曠工二日或當月累計曠工三日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9
遲到
1、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
2、員工遲到每次扣薪5元,當月遲到3次者記小過1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
3、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後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論處。
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打卡者為早退。
2、員工早退,每次扣薪5元,當月早退3次者記小過1次。第4次以上每次記小過1次。依次累計。
3、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15分鐘前打卡而未請假者,以曠職論處。
員工遲到早退規章制度 篇10
1、每週實行六日工作制,週日休息。
2、每天工作八小時,上午:8:30—12:00,下午:14:00(14:30夏季)—17:30(18:00夏季);(注8:30到達市場)
3、工作時間內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超過3小時沒有回覆按曠工1天,代表超過一個小時沒回復20元/次,主管罰款 50元/次,代表收到辦事處簡訊息1小時內回覆否則5元/次)
4、如在工作期間擅自脫崗(包括事後檢查),視為曠工處理,出現一次(罰款50元),當月出現兩次(罰款200);累計3次給予降級使用,累計超過3者,予以辭退。
5、有事或有病先向上級主管請假,待批准後方可休假。
6、推廣主管、ka經理:
a、每月1—20日計劃落實、指導階段。
b、每週必須至少1次抽查長沙otc代表正常工作路線,1次電話抽查地辦代表。 每週六例會時向地區經理彙報抽查情況。
c、每月28—30日市場彙總總結(鋪貨情況、終端價格、代表情況、銷售彙總量)及下月工作計劃(各負責代表下階段工作重點指標要求)。
7、otc代表:
a、週一至週六,工作執行階段,週日下6:00前上報電子周總結、計劃。
b、長沙市區專員執行週二、四、六日開例會。
例會時間:週二:上午8:30準時報到
週四:上午8:30準時報到
週六:下午13:30準時報到
(其他參會人員:地區經理、ka經理、推廣經理、商務經理、內勤)。
湖南各地級市人員週一、三、五電話報到推廣經理(ka經理)
8、時間分配:
a、各級主管必須保證80%的時間在市場前線工作,包括調研、促銷、檢查、培訓、指導工作等,其餘20%時間用於文案工作,包括制定計劃,總結,填寫報表等。
b、otc代表必須制定每天的時間規劃,如客戶的拜訪時間、內務時間等,杜絕在工作時間做工作以外的事情。
違規責任:不按照規定標準執行、情況屬實,對當事人第一次嚴重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對其線直接負責人罰款50元,並取消當事人的年終評優晉級資格;情節特別惡劣或第三次違反規定,對其予以辭退處理。
檢查方式:隨即檢查
直接責任人:地區經理、推廣經理、ka經理、商務經理(主要是地級市協助檢查)
抽 查 人:地區經理
請假制度:原則上每名員工每月最多隻允許請假兩天,未經允許私自離崗屬曠
工按:時間管理(第4條處罰)。任何事由的離崗都需要由推廣經
理、ka經理報地區經理批准。(直接負責人必須知道其負責專員在
崗情況,如直接負責人不知道專員是否在崗對負責人處罰50元/次)
檢查人:推廣經理、ka經理
抽查人:地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