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具體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員工具體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某酒店員工管理制度】

  一、電話費報銷:費用

  採購100元

  營業代表、司機200元

  二、報銷誤餐費:

  因工作外出,由部門總監預先審批,按每人每餐20元標準支付誤餐費,超出20元以外的部分自付,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准。

  三、報銷差旅費:

  因公出差,伙食費(含當地交通費)標準每人每天150元以內,住宿標準每人每晚150元以內,交通費標準按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硬臥,高階管理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可乘坐飛機。

  四、醫療福利:

  員工日常病痛可在醫務室免費就醫,收取1元的掛號費,主管級以上及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行政人員免收掛號費。

  保險:試用期滿的員工由酒店負責購買意外傷害保險100元/人/年(臨時工需自付50元),司機按300元/人/年執行;如果員工離職時保險未到期則需扣除100元,司機扣除300元;試用期滿的員工由酒店負責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實習生不適用本條款)。

  五、員工膳食:

  每天免費為員工提供3個工作餐。

  六、生日賀金:

  試用期滿的員工,生日可獲得人民幣50元賀金,並由工會安排每月一次員工生日會。

  七、夏季高溫補貼:

  工程、保安、廚房、PA、游泳池、司機、採購等室外工作人員,實行夏季(每年7月-9月)高溫補貼每人每月50元。

  八、員工休假制度:

  休息日:每週工作40小時,超過8小時內計加班費,含在每月獎金內;超過8小時以外部份安排補休,每週休息不少於一天。

  法定假日:員工每年享受10天法定假日,其中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3天、國慶節3天,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有薪年假:工作滿1年不足5年每年給予年假7天;工作滿5年以上每年遞增年假1天,均以12天為限;假期內遇公休假日,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員工休年假不得跨年度休假,須在工作滿一年後第二年內將假期休完,否則視為自動取消假期;如工作合同期為一年,而又不再續約的員工,則在合約終止生效日期的基礎上相應減去可休年假的天數,作為最後工作日;病事假一年累計超過10天者,不可享受年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九、婚假:

  新婚員工憑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規定晚婚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可獲加10天有薪婚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十、產假:

  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增加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計劃生育假:上環假及取環假3天;流產假:不滿4個月流產給予15天產假,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流產人員方可享用其產假。(實習生、臨時工不適用本條款)

  十一、慰唁假:

  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親兄弟組妹不幸逝世,可申請3天慰唁假。上述家屬在外地的可相應加路程假(按火車到達時間計算,單程12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算,滿12小時按一天計算,路程假總計不超過兩天)。

  十二、病假:

  員工請病假必須有本苑醫生的意見,並經批准方可獲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試用期滿後的合同工,每月可享受1天有薪病假。超出一天的病假按日工資的50%發放,但全年不得超過30天。

  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總監批准;3天以上必須出示鎮級以上醫院證明(含病歷、疾病證明等)經總經理批准。

  一次請病假達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勸退。

  十三、無薪事假:

  員工請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總監批准;3天以上須經行政人事總監批准;5天以上經行政人事部稽核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總監請事假須總經理批准。

  員工請事假1年內累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除名,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例外。所有事假均按天數扣除日工資。

  所有休假期間,員工確因需要可同時休補假,一次性補假不得超過5天,未有補假的不可提休。

  十四、發放賀金:

  中秋節:月餅一盒或發100元(如發月餅由酒店負責,如發賀金則由工會、酒店各50元);春節利是:由酒店根據酒店經營情況酌情發放,其他節日視乎酒店經營情況發放節日賀金。(實習生、臨時工按50%發放)

  十五、工鞋:

  作為制服的一部分,由酒店按職務或工種的不同而統一發放皮鞋或布鞋,其中皮鞋每半年更換一雙,布鞋每三個月更換一雙。如未滿三個月試用期離職者,需自付工鞋費用。

  十六、洗頭票:

  每月由財務部按下列標準發放價值10元的洗頭票,員工1張,領班2張,主管3張,主管以上(不含主管)5張。

  十七、其它:

  酒店在客人不多的情況下每週星期天部分娛樂設施(羽毛球場、籃球場、足球場、游泳池歌廳、健身器材)可對員工開放,但必須服從有關設施當值人員的安排。員工在店內各項消費均可預先透過部門總監申請優惠。

  晚上上班超過24:00點的員工按3元/晚補助夜餐費,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上晚班天數進行統計;如果員工生小孩或住院者,工會、行政人事部需派人探望。

  十八、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篇二: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A留長髮;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籤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籤卡和替別人籤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塗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洩露酒店機密情況;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裝置;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篇三:酒店員工規章制度】

  1:服從上級

  員工須服從上級工作分配,執行工作指令。如有問題須直接向上級彙報請示。

  2:儀表儀容

  1)員工須保持個人清潔: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異味。

  2)男員工頭髮不過衣領,發角不過耳,不蓄鬍子,不燙髮,染彩發。女員工保持淡雅清妝,長髮須盤起,不燙怪發,不濃妝豔抹,塗指甲油。

  3)工作時間內除結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飾物及私人行動電話等。

  4)皮鞋須保持清潔光亮。

  5)須按規定著裝,並保持其整潔。

  3:考勤

  6)除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須簽到、籤離。

  7)員工須執行上班簽到、下班籤離制度。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實際到崗、離崗時間為準。

  8)嚴禁代人、託人簽到、籤離。

  4:工作制服

  1:酒店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工作服的式樣和發放數量,員工工作時間內須按規定著裝,並要注意愛護,不得擅自修改。

  2:員工離店須將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遺失或無故損壞者須酌情賠償。

  5:拾遺

  員工拾到任何財物,須立即向部門報告,由統一送交吧檯登記、保管。

  6:會見親友

  員工當班時間不得會見親友。如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在酒店指定地點會見。

  7:電話和行動電話

  1: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嚴禁員工私用。特殊或緊急情況確需使用時,須先徵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後,方可使用。

  2:員工的行動電話在上班時間不的開機或震動

  8、小費和禮品

  員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費和禮品,更不得公開和索要。如客人主動給予時,先要婉言謝絕,說明情況;如客人堅持確實不能謝絕時,先應禮貌收下並致謝,事後須向上級報告並上交登記。

  9、部門規章制度

  除酒店規章制度外,部門經理可根據本部門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適用於本部門的制度,所有部門的制度須經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作為酒店總規章中的部分規章,並不得與酒店總規章相牴觸,否則無效。

  10薪金保密

  1)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並能為酒店盈利與發展積極做出貢獻,實施以貢獻論酬的薪金制度;為培養憑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避免優秀人員遭受嫉妒,特推行薪金的保密管理辦法。

  2)各級領導及所屬人員應養成不探問他人薪金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金的習慣,形成以工作表現爭取薪酬的良好氛圍。

  11:工作餐

  酒店為當班員工提供免費工作餐。員工須嚴格執行員工餐廳就餐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有秩序地就餐,就餐時不得浪費飯菜;不準擅自領他人就餐;不準將食品帶出餐廳等。

  12:員工宿舍

  員工宿舍為酒店提供給外地員工的福利,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並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

  13:站崗

  1:站崗時間一到須到指定的地方站崗

  2:不的串崗,聊天

  獎勵條例

  酒店對員工獎勵分為: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2、在酒店節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

  5、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並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6、為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酒店採納的。

  處罰條例

  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證優良的服務。同時為部門主管提供一個一致的紀律處分的標準。

  1、類別

  甲類過失(輕度過失,現金罰款20元——50元)

  1)無故遲到、早退。

  2)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電梯。

  3)不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儀容不整,違反酒店有關飾物佩戴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閒逛、閒扯、幹私事。

  5)工作時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

  6)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7)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環境整潔。

  8)下班後無故逗留在酒店內。

  9、間聽錄音機、看電視或玩電子遊戲。

  10、公共場所高聲喧譁,高聲與顧客交談或作不雅的動作。

  12、服務效率欠佳

  13、作時間未經批准私自帶親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場所。

  14、費酒店能源。

  乙類過失(較嚴重過失,現金處罰50元——100元,扣除當月獎金)

  1:工作時間睡覺。

  2:對賓客和同事不禮貌,說汙辱性與無責任的話。

  3:經常遲到或早退,中途離崗影響工作。

  4: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飯店安寧,影響工作秩序。

  5:損壞酒店財產或客人財物。

  6:培訓學習曠課違反員工餐廳、等有關規。

  7:挑撥打架事件。

  8;拒絕酒店授權人員檢查手袋、包裹等。

  9:不服從上級工作指示與分配調動。

  10: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

  11:無病裝病,弄虛作假。

  12:不報告遺失的財產,沒有如實報告,事故經過對領導隱瞞事實。

  13:違反《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引起較為嚴重的後果。

  14:擅自改換班次,休息或休息時間。

  15:因工作不負責或失職引起客人嚴重不滿。

  16:未經批准私自配酒店鑰匙。

  丙類過失(嚴重過失,現金處罰100元——200元,扣除三個月獎金)

  1)威脅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員。

  2)毆打他人或相互打鬥。

  3)向客人索要錢物或其他報酬。

  4)偷盜公司、客人、同事之財物的。

  5)。

  6)偷取或企圖偷取酒店、賓客或同事財物。

  7)洩漏酒店機密資料。

  8)吸食毒品。

  9)曠工連續三天以上。

  請假條例

  1、病假:扣當天工資

  2、事假:一天扣二天

  3、曠工:一天扣五天

  4、遲到:1—5分鐘每分鐘1元

  6—20分鐘扣半天工資

  21—120分鐘扣當天工資

  【篇四:酒店員工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要符合員工手則的要求,女員工不留披肩女,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菸,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大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套取外匯。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複製反動,淫穢畫刊,書籍和錄影,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辦公室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要遵守外事紀律,不得與客人私下通訊。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時不得表示過分親熱,未經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訪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訪。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小姐”。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吸塵器)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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