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格式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格式
主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獲得休息,特頒訂本辦法希遵照。
說明: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工宿舍經常保持良好公共秩序,環境清潔,整齊與公用設施完好可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利用住宿時間,獲得安靜之休息,恢復身心疲勞而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特訂本公司宿舍管理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程式:
一、本公司員工凡需要住宿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須填寫申請
單,送總務部批准後方得住宿。
1、任夜間警衛及駕駛者。
2、任夜間工作,因下班時間過遲,無法搭乘公車返回者。
3、籍在工作地點縣市以上,且於本公司聘請時期內,在工作地點無適當住所,經本公司核可借住宿舍者。
4、特殊狀況,經總經理特准者。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粗暴乖戾行為者。
三、申請住入本公司宿舍經核准者,須覓妥同事保證人一人,並填具志願書。
四、保證人除保證住宿人遵守宿舍管理規則外,寄宿人如損壞公物不照價賠償情事時,應負連代保證代繳或賠償之責。
一、總務部應備置住宿員工登記簿,將住宿員工之姓名、籍貫、血型及緊急時通知親友之聯絡電話,與必要之出入動態,詳予登記,並保持資料之完整,以備警察及戶政機關之檢查,及緊急時之參考。
二、住宿人員得排列輪值人員,開水之供應,及夜間門窗關閉,(尤其於暴風或大雨來時)。
三、住宿人員對於一切內務,平時應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水電,瓦斯之使用管制,鑰匙之保管,門窗啟用之管理,以及一切聯絡,及辦法內有關事宜。
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輪值值勤人員,須通知總務部報請處理:
1、違犯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未報備登記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五、寄宿人員遇有不適時,住宿人員彼此應負照顧之責,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或護送醫院,並將經過通知總務部門。
六、輪值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及上級命令,倘有循私或怠忽職責時,應依人事管理規則嚴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