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教育制度規章

法國教育制度規章

  法國現行的教育制度大致在20世紀80年代初形成的,2到5歲孩子可自願到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從小學1年到高中1年級為義務教育。小學學制為五年(611歲),初中為四年制(1115歲),高中為三年制(1518歲)。 法國的小學和初中更注重學生的基礎教育,拓寬學生的知識面;高中教學會越來越注重學科選擇的多樣化,有文科、經濟與社會、科學三大類專業和第三產業科學技術、工業科學和技術、實驗科學和技術以及醫學社會科學四個技術專業供學生選擇。法國的職業高中屬於短期教育,學制為二年,通常出路只有就業,做普通技術工作,但對進入職業高中的優秀學生,政府為其打通了進入普通與技術高中的通道。

  法國的高等教育制度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法國的公立大學一律免費,只需支付一定的註冊費(約200)。法國的高等教育歷史悠久,現有80餘所大學和300多所專業高校和研究中心。十分發達的教育體制使法國的高等教育質量得以保證,法國的文憑國際公認,並且學費低廉。

  從20xx年秋季起,法國1/3地區的大學開始實行LMD(或稱358)新學制;按法國國民教育部的計劃,這一高等教育學制的統一轉軌至20xx年全面完成。

  在實施這一改革之前,法國綜合大學的培養課程通常按三個階段進行組織。

  第一階段為期兩年,實施大學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可獲頒發普通大學學業文憑(DEUG)。

  第二階段也為兩年,課程漸趨專業化;完成該階段第一年學業,即可獲學士學位(Licence),完成第二年學業者,便能獲得舊制碩士學位(Maitrise)。

  第三階段為期4至5年,第一年用於攻讀高等深入研究文憑(DEA)或高等專業學習文憑(DESS),然後再用3至4年時間獲得博士學位(Doctorat)。

  實施LMD改革後,法國確立了以3年制本科(學士)、5年制碩士和8年制博士學位為主要架構的`大學學制,使各級學位的學習年限更接近於國際常規體制,並增加了法國學位文憑的國際透明度。

  法國高等教育體系多元化,不同型別的學校有不同的教學目標,而課程設定和入學條件也各不相同。眾多公立、私立學校各有千秋,公立學校由國家資助,相比之下,學費低廉的近乎於免費。按教學機構劃分,現有三大類教學機構並存:

  (1)綜合大學:遍佈法國全國各地的87所綜合大學,透過各種學科的劃分實施基礎及應用教學,分短期和長期學制。

  (2)重點高等專科學校:重點高等專科學校為政府機關、工業界、服務業培養工程師、高階管理人員及行政人員。其中一大批隸屬於政府各部門,專門負責培訓工程師、教師及行政人員。繼續學習3年,落選者可進入綜合大學第一階段學習。

  (3)其他高等院校:該類院校大部分在藝術、建築等創作性領域進行高等專業教育。屬於長期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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