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規章制度的調整和補充

校內規章制度的調整和補充

  1、實行教學轉差最優獎勵辦法。

  從本學期開始,同一班級同一學科,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與上學期期末成績進行比較,對全校成績提高最快的科任教師進行較高標準的獎勵。是原教師的,獎勵金額按照本人所在教研組第三名標準進行獎勵,凡新接課的教師按照所在教研組的第二名的標準進行獎勵。

  2、適當提高和規範教科研獎。

  一是論文發表獎勵制度。教師發表論文在學校所訂閱的各類刊物發表,按具體級別進行獎勵,在其他刊物發表的,按照各類徵文標準進行獎勵。

  二是課題成果獎勵補充制度。凡教師申報的上級課題,其立項、評審、結題、差旅、材料列印費用等,實行固定標準補貼制度,獎勵及補貼需課題結題證書取得後予以獎勵和補貼。

  (1)分類別給予補貼。縣級課題800元、市級1000元、省級1200元、國家級1500元。

  (2)參與人獎勵辦法。每一課題參與人不超6人的,按原獎勵制度進行獎勵,超過6人的,參與獎按6人的獎勵總額予以平均分配。

  3、適度提高班主任津貼。

  除上級下撥的班主任津貼以外,學校對班主任進行二次獎勵性補助。班主任所代班級學生在56人以下,每學期給予500元的獎勵性津貼;超過56人的.,每超一名學生每學期給予10元工作津貼;值月校長對值月過程中發現學校有特別突出表現的班級,可直接提名錶揚,給予班主任50‐100元的獎勵。在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班級,班主任不享受全額校內獎勵性補助。

  4、課堂新模式專項獎勵辦法。

  教師參加上級優質課評選,使用新模式上課,課堂實錄製作費用一切由學校負擔,並享受相應的獎勵。凡教師在校際、縣、市進行現場示範教學,分別獎勵300元、500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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