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16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一般電力公司都會制定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2016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2016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範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 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00]643號)。

  2.3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01]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01]478號)。

  3 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 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 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 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 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幹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 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 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 安全生產必須正確處理好“四個關係”,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裝置的維護管理,嚴禁裝置帶病或超銘牌出力執行,以確保裝置的安全穩定執行。

  4.6 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 安全教育管理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並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執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裝置系統,熟悉執行方式的實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後,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甦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 安規考試管理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並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於60%人/次。

  4.9 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反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彙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彙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准後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並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於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於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 ,嚴肅認真,反對草率行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後,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安監人員和事

  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蒐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

  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排程彙報,並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

  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後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大裝置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裝置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後,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安全報表管理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並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裝置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裝置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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