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礦山各崗位職責:

  安全培訓員職責

  1、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2、組織各單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3、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考核的結果進行登記,存檔。

  4、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自覺遵章守紀,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杜絕蠻幹和習慣性違章行為,實現生產安全化。

  5、聯絡實際的典型案例,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以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礦長(主任)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生產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生產的規定。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召開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4、安全生產與生產工作做到“五同時”,即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建設工作的同時,必須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擴建專案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審定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規程。

  6、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7、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並專款專用。

  8、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本單位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9、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

  10、依照《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考核。

  11、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方案。

  12、及時採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安全隱患。

  13、定期組織和領導礦山的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14、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審定安全生產的獎懲事項。

  15、及時按有關規定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礦山事故。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本礦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6、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

  17、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

  副礦長(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

  1、協助礦長抓好本礦全面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援專業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和技術規範。

  3、協助礦長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不斷修改完善,適應安全生產需要。

  5、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有計劃地組織解決重大安全隱患和職業危害。

  6、協助礦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查處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並限期檢查落實。

  7、按周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不安全問題。

  8、協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擬定改進措施,並組織落實。

  9、負責具體實施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方案的實施。

  10、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試考核,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1、負責組織檢查各專業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

  廠礦(車間)安全員職責

  1、廠礦(車間)安全員在廠礦礦長(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廠礦(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廠礦礦長(車間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加廠礦(車間)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廠礦(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4、搞好本廠礦(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廠礦(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5、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預防事故演習。

  6、參加廠礦(車間)擴建、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竣工和裝置改造、工藝變動安全設施的驗收。

  7、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8、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並進行考核;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廠礦(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廠礦(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0、參加廠礦(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1、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12、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廠礦(車間)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本廠礦(車間)負責人的領導下,協助廠礦(車間)負責人做好安全技術工作。

  2、協助廠礦(車間)負責人制定、修訂、審查本廠礦(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3、在編制技術措施時,必須同時擬定安全技術措施。

  4、經常對崗位操作人員進行生產技術與安全知識的教育,使生產與安全同步提高。

  5、協助廠礦(車間)負責人組織安全檢查或專項安全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積極想辦法改善勞動條件,使操作崗位的塵、毒濃度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衛生標準。

  6、積累安全資料和資料,根據工藝條件的變化,提出修訂安全技術規程或安全操作規程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編制新崗位、新裝置、新工藝操作的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設法並會同有關人員提出改善勞動條件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具體措施。

  班組長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對所轄生產範圍內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

  2、熟悉本班組各崗位安全規程,組織職工學習並對熟知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對分配到本班組的新工人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常教育和檢查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生產工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並教育工人注意環境安全,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的隱患。

  4、開好班前和班後會,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和工人的思想狀況等,具體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和注意事項,並組織好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5、堅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業場所的安全、整潔。遇有無力處理的事故隱患上報單位領導,發現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或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報告單位領導。

  6、對本班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並經常檢查本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主管領導,並採取臨時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8、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9、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班組安全員安全職責

  1、班組安全員一般由副班(組)長兼任,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安全工作,受車間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協助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佈置、班中安全檢查、班後安全總結。

  2、組織開展本班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安全活動日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5、檢查督促班組人員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要及時瞭解情況,維護好現場,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操作崗位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裝置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素質,增強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能力。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礦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傳制度

  第一條:為使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讓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必須加大安全宣傳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傳制度,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第二條: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讀物、安全櫥窗、牆報、專欄等新聞媒介和輿論工具的導向作用。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及時宣傳本礦的安全管理決策,隨時隨地表揚好人好事和安全先進事蹟;批評曝光違章違紀現象和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

  第三條:安全宣傳的具體安排:每月辦一期安全專欄、牆報,每季度出一次新聞展覽櫥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宣傳評比。

  第四條:礦部每月召開一次專題安全例會,主要是學習安全材料、報刊、總結本單位近期安全生產情況,安排佈置後期安全工作。每週星期四、五全礦安全大檢查。

  第五條: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級所需的安全專題會議,報告或通報全礦的安全工作。

  第六條:積極舉辦各種型別的安全文化娛樂活動,開展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弘揚全礦的安全文化,增強企業的安全宣傳內容,啟發引導職工增強安全意識。

  第七條:安全宣傳工作要堅持深入群眾,深入實際的原則,堅持理論聯絡實際,把立足點放在教育職工遵章守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和自我負責的自覺行動上來。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須加強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條:職業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高勞動者素質的重要途徑。因此,實施職業教育必須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傳授職業知識,培養職業技能,進行職業指導,全國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

  第三條:企業有責任發展職業教育工作,把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納入目標管理工作內容,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進步需要的職業教育制度。

  第四條:企業職工有權利接受教育,有義務加強自身學習、鍛鍊和提高,使自己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型勞動者、創造者。

  第五條:企業組織應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職業教育,提取必要的職業教育培訓經費,設立職業教育培訓組織機構和場所。

  第六條:國家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七條:礦山企業必須進行(礦、工、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礦部級安全教育,礦部授權的科室:安保科、生產技術科,或專門設立的教育機構負責主辦安技教育工作。

  2、礦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①學習黨和國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提高法律常識。

  ②加強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教育。

  ③加強安全思想、安全意識的教育。

  ④加強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教育。

  ⑤教育職工熟悉瞭解本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條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⑥學習安全知識或專業技術知識。

  3、廠(車間)級安全教育

  ①廠級安全教育是廠長(車間主任)的重要職責,對新職工或經礦級培訓過的職工必須經過廠級安全教育。

  ②必須使職工瞭解、熟悉本廠的勞動性質、工作環境、生產場地、工藝流程和安全生產的基本要領。

  ③必須使職工懂得本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組織管理和各種程式。

  ④掌握本廠的安全知識,指明危險區段和危險環節。

  ⑤根據職工的身份狀況、技術、技能和專長,合理安排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責任,並考核安全工作。

  4、班組級安全教育

  ①班組安全教育是班組長(工段長)的確重要職責,必須對經廠級教育的職工進行再教育。

  ②班組教育,主要是把經過礦、廠級教育所學的理論知識充分運用於安全生產的實踐中去。

  ③必須使職工掌握本工段班組的安全常識,實施細則和各項規章制度。

  ④使職工瞭解作業環境、安全通道、禁止訊號、標誌以及危險防範區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機械裝置的主要效能和操作程式、方法、要領。

  ⑥掌握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程式、技術指標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須使職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項和勞動防護措施,勞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應急撤離處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維護機械裝置和保養裝置的要求和方法,正確使用安全裝置、設施裝置,保護好裝置、設施的運轉系統和防護系統。

  ⑨熟悉規章制度、工業衛生要求和作業環境要求。

  ⑩新職工必須進行崗位責任制的教育,防止違章冒險作業。

  第八條:崗位師傅包教,新入廠的職工經三級安全教育後,需指定工作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安全生產責任性強的老工人(師傅)制定師徒合同,帶徒操作教育,經一年時期的崗位操作訓練和考核合作後,學徒工方可獨立操作。

  第九條:調入本礦的職工、本礦調轉更換工種的職工都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種調換崗位時,需經班組進行崗位訓練5-10天,以操作熟練後,方可從事新的崗位。 第十條: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堅持安全教育經常化、具體化。根據職工文化層次分期分批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專題教育。把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結合起來,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術技能教育結合起來,努力建設高素質的職業隊伍。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是一項長期任務,各級行政組織、群眾團體都要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多種形式不斷地進行安全引導教育,在堅持日常教育的同時,對全礦職工每年進行一次普遍安全專題教育,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教育,生產單位每年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技術操作考試教育。班組要堅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後教育。把安全教育長抓不懈,使其制度化。第十二條:建立安全活動制度,礦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一次安全專題例會,每年召開兩次安全教育大會;廠級每月一次安全自檢自查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分析總結會議。每季度進行一次職工安全教育大會。班組每週末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會,結合本組織安全生產實際總結本週工作,安排佈置下週的安全生產工作,班組安全活動每次不少於一小時,作為安全活動的時間,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條: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必須由行政主要負責人親自主持參加,主要負責不在時應由付職或委託負責人參加主持,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每次活動都要認真總結前段工作,併合理安排後期的工作,各次活動要有明確記載,填寫好活動記錄。

  第十四條:抓好職業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級領導的重要職責,也是每個職工的權利和義務,透過安全教育,職工必須有較高的安全思想意識,有較好的安全生產技術技能和理論知識,使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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