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腳踏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標

  我校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等一些無載人資格的車輛,這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為此學校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認真搞好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貫徹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切實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議程。

  二、安全職責

  (一)組織領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政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將經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等活動。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瞭解交通訊號、交通標誌等交通常識,記住急救電話。

  2、教育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英雄車”、不準坐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從訊號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別重視學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師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

  5、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落實研究,報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動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狀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運送學生。

  7、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8、班主任作為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逢放學、放假前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和週五早上集合時必須強調交通安全。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往返學校。

  10、值周教師每週必須做好學生往返學校的接送工作,杜絕學生乘坐“三無車輛”而發生安全事故。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學生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並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透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透過時再透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簷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規範乘車、服從售票員、駕駛員的指揮。任何人不準搭乘“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載車輛、不安全的車輛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更不得搭乘摩托車、農用車、卡車、拖拉機等車輛。學校門衛、值班教師負責學校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聯絡”制度,學生未按時到學校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及時報告學校;學生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 、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學校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範停放車輛。

  十二、學校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學校校長批准並報縣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學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 、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訊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腳踏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對乘車的學生的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絡,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

  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路

  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 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

  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訊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為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為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啟動兩個應急程式: 救護程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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