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

  一、目標:

  為進一步最佳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4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透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絡,家長和學生也可透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絡。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透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簡訊聯絡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路,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路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6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諧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後,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後,將手機及電話,手錶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週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絡: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絡方式暢通,便於家長聯絡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絡,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絡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絡。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透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透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錶)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最佳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路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檔案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絡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資訊。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範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新進員工轉正後,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經總經理批准後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手機應始終處於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絡。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並將號碼錶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籤批同意後,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9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裝置)。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後,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係,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高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透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絡,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絡家長。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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