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檯面調料、牙籤、檯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檯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並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黴變。
四、擺臺後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於消毒水內。製冰機用水應經過淨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檯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櫃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做好檯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2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3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後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並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製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嚴格按規範洗手並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站人員配備、辦公設施裝備等基本工作條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街道和本社群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並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杜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社群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4、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主動做好本轄區內有關食品安全工作,協同或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工作。
6、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
7、及時舉報,發現本社群範圍內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行為的,馬上制止,並及時上報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8、加強對“連鎖超市”“放心店”的動態監管。
9、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工作例會,互相交流資訊,促進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
為保證食品安全,學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新增劑。食堂加工烹飪食品必須使用新增劑時,嚴格執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購買必須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經學校食品安全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購買、使用。
二、採購食品新增劑只能向具備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資質,且證件齊全的經營者購買,並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使用說明書。
並執行嚴格的驗收、登記制度,及時建立臺帳。沒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廠名、廠址、使用範圍、使用數量等說明內容的新增劑不能購買。
三、嚴格加強食品新增劑的保管。食品新增劑應由專人保管,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食堂不得貯存亞硝酸鹽。
四、使用新增劑必須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及衛生安全要求。
五、嚴格食品新增劑使用登記制度。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新增劑時,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需領取、使用,並做好使用登記。
六、食品新增劑的使用必須由兩名以上炊事員在場的情況下使用。
七、使用新增劑必須嚴格按《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範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範圍。
八、禁止使用和儲存過期的食品新增劑,過期的食品新增劑,交有關部門按特殊垃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