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2

  一、目標:

  為進一步最佳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4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諧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後,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後,將手機及電話,手錶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週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絡: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絡方式暢通,便於家長聯絡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絡,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絡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絡。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透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透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錶)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5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路和遊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訊、上網、遊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託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後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後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後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後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佈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後、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路遊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6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度本制度。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無論是智慧機還是普通功能機或者其它通訊工具均包含在內。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大隊部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允許學生攜帶並使用電子書包、電子詞典等學習用電子產品,但不允許使用這些產品玩遊戲、看小說、聽歌看影片、拍攝錄影、上網聊天等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等同於手機對待,予以收繳暫扣。

  第四條為方便學生主動與家長溝通,學校教學樓安裝有校訊通電話,學校辦公室也有座機電話。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第五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書面申請並徵詢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返還。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分,由學生家長親自到校,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分別簽字同意,方可到大隊部領取。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7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於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群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為學生使用,地點分佈如下:啟智樓中廳每層2臺,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臺,男生一棟2臺,女生3棟4臺,女生4棟2臺,北門門崗1臺。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為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餘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8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透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絡,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絡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學校小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包括電話類手錶),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予以懲戒,同時通知家長,由學校統一保管,再由家長領回手機。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除根據情節進行懲戒之外,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再通知家長領會手機。取消學生各類評先評優資格。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懲戒。

  4、本制度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各樓層為學生提供電話。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透過國旗下講話、班隊會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3、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4、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透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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