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

  一、目的和範圍

  1.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範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並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並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援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准的罷工、遊行、示*;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援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後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並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註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後的成品填寫入庫單並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後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裝置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裝置;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後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裝置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汙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籤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塗亂劃,對打卡不規範,描寫或塗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為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腳踏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後果自負。

  4.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亂扔雜物,如發現車間垃圾含有價值物,經查實每次對車間主任和責任人視情罰款30-500元不等。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菸,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菸必須到廠區外。

  6.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罰款100-1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

  7.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500元並辭退。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0.餐廳就餐不按順序排隊、加塞者,罰款20元/人次;浪費飯菜過多者,罰款30元/次;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佈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目的和實用範圍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秩序,加強紀律管理,強化工作作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縣農業局直屬各站(股、室、所、中心)全體在職幹部職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條考勤時間。正常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上級通知執行。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辦公室統一制定發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簽到2次,上午簽到時間:8:30-9:00,下午簽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簽到算遲到、9:31分後簽到算曠工,下午17:10前籤離算早退。凡未簽到,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二)考勤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站(股、室)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實行實名簽到,不準代簽、補籤。如站(股、室)負責人外出,必須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學習、開會等)、下鄉、病假、事假、其它假及週末、節假日臨時安排加班等情況,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於考勤表上註明清楚,並將相關通知、假條等附在考勤表後作附件備查。

  (四)職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隱瞞、包庇,一經查實,按照職工受罰標準,對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等處罰。

  第五條考勤報送時間。各站(股、室)考勤每週統計一次,由負責人稽核簽字認可、分管領導複核簽署意見,於每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沒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視為該站(股、室)本週集體缺勤。

  第六條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辦公室進行一次彙總統計,考勤結果於下月第一週進行公示(如遇節假日時間順延)。職工對考勤統計結果有異議的(如統計錯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到局辦公室進行核實,逾期不核實視為認可。

  第七條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員任督查組組長,按值周排班,組成人員為3-5人,由辦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對全域性職工考勤進行督查,每週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須有記錄,每週督查情況於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

  (二)督查時人員出勤情況與考勤登記情況不符的,尤其是發現弄虛作假的,由該站(股、室)負責人向局黨組作書面檢查,並以督查結果為準執行考勤紀律。

  (三)督查組不認真督查或不按時報送督查情況的,視為失職,本週督查組成員集體算曠工2天。

  第八條領匯出勤告知。局領導公出(含非班子成員的副科級以上實職幹部開會、出差等),需於每日上午9:00前告知辦公室登記(告知電話:8933239),臨時外出臨時告知,不告知者視為在崗,被督查組或領導發現不在單位辦公活動區域的按曠工計算。

  第九條請假、銷假。

  (一)職工請假:職工外出30分鐘以上必須請假,1天以內的,由站(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安排好請假人工作接交後,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最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二)站(股、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三)分管領導請假: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請假一週以上報縣分管領導審批,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四)主要領導請假報縣委、縣政府政府領導審批。

  (五)請假一律以審批後假條為準,如因特殊情況,事後3天內必須補交審批假條,無審批假條的霸王假一律以曠工計算。

  (六)請假結束必須向考勤人員銷假,如確需延假,須先徵得審批人口頭同意,事後3天內補交審批後延期假條。

  (七)請病假3天以上2個月以內的,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2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單位領導在批假時必須註明請假期限,超過時間未到單位上班,又無批准的延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八)請假條一律用信箋擬寫,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作為考勤統計主要依據;影印一份作為考勤表附件備查。

  第十條獎懲。為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對考勤結果實行獎懲制。

  (一)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工資50元,早退或曠工半天扣發工資100元、曠工1天扣發工資200元。

  (二)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達3次以上(含3次),每累計3次算1天曠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的扣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30%),累計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發當月全部工資,一個月連續曠工達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者,取消當年目標考核獎。

  (三)特殊情況,連續事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連續事假一個月以上不滿三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50%;連續事假超過3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40%;連續事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工資。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22天以上不滿44天的,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44天以上的,除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及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個月為標準,加扣月總工資的50%,個人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連續病假二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除因公負傷、特種病人(癌症、麻風、精神病)經批准的以外,連續病假超過二個月不到六個月的,第三至六個月期間,工齡不滿10年的發給工資的90%,工齡10年以上的工資照發;連續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齡不滿10年的發給總工資的60%,工齡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發給總工資的70%,工齡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發給總工資的80%,工齡30年以上的發給總工資的90%。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5%發放。連續病假達到扣工資人員,單位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但不享受年終目標考核獎。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計不足44天的,工資照發;累計病假44天以上的,單位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但不享受年終目標考核獎。

  (七)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事假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經批准的除外)、病假超過6個月的,不進行年度考核、不兌現年度有關獎勵。

  (八)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上班,連續超過15天,報組織人事部門辭退。

  第十一條私自損毀、塗改考勤記錄或考勤裝置的,報縣監察局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被記大過處分,按國家相關規定,對照個人年終考核、緩調工資等處理。

  第十二條每月考勤統計結果經分管辦公室領導初審後,報局主要領導稽核執行。年度考勤結果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獎、個人年度考核、評先選優、獎勵和推薦幹部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不得在辦公場所化妝。

  第十四條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工作交流討論除外)。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不得玩手機或電腦遊戲、上網看電影、炒股票等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六條不得因私事長時間佔用電話。

  第十七條工作期間,不得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辦公區域的安靜狀態。

  第十八條嚴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嚴禁借工作之機接受服務物件吃請、要求服務物件用車輛接送、參與娛樂活動;嚴禁參與賭博。

  第四章違反工作紀律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工作紀律的處罰規定。

  (一)被局督查組或領導查到違反紀律的,曠工一次扣發工資400元、早退一次扣發工資200元、遲到一次扣發工資100元。同時,視情節給予口頭警告、批評、誡勉談話、書面檢查處理、職工大會公開檢查處理;情節較為嚴重的,給予待崗、取消年終目標考核獎處理。累次違反紀律,經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調離或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辭退。

  (二)被上級作風檢查組查到並在全縣通報,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正常工作,發1200元基本生活費。取消年終目標考核獎。待崗期滿後,視待崗期間工作表現,確定是否恢復工資或加重處罰(限期調離或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3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後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採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後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透過電話徵得部門負責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說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後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塗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彙總後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後),月終彙總後張榜公佈並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准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閒聊,上網閒聊、玩遊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鬥毆,酒後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範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範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徵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准,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請分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主要領導批准。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准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4、凡請假者准假後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後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後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徵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准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併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彙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4

  一、教職工在上班期間,不準打牌、下棋,晚上娛樂也不得超過去10點種,禁止賭博,甚至耽誤工作,違者學校作嚴肅批評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會後果,責任自負。

  二、實行彈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為坐班時間,該時間內教師無特殊原因必須到辦公室坐班,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準釣魚,星期天、節假日釣魚只能屬娛樂性質,不能以獲利為目的,更不能加重學生家長的負擔。

  四、醉酒有損教師形象,在上班期間教職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課,一律按曠工處理;酒後鬧事或酒後失職,先罰款20元,待酒醒後再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紀律處理。

  五、教師不得任意將學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學生,剝脫學生的學習權利,故意違犯義務教育法,違者學校點明批評,造成學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罰款10元處理,並依法將其流失的學生請回來,執意不請,學校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執行上級處理意見。

  六、學校一律實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須具備必須假條,假期回校必須銷假,學校按請假類別和時限作出不同處理。

  1、病假:病假兩週以內,可委託安排調課,病癒後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週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癒後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檔案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並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後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籤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並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5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務必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務必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務必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務必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務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菸、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我分管使用的裝置、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狀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務必每一天打掃,並持續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務必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個性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務必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持續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裝置、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務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務必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務必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務必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裝置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用心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執行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裝置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執行裝置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裝置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翫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狀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裝置、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6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定、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視窗)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視窗)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視窗)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菸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汙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汙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視窗)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汙垢、痰跡、菸蒂、紙屑;桌面、櫃上、窗臺上無灰塵、汙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衛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汙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乾淨、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汙。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汙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膠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菸,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視窗)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範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後開早會(週六、週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菸區吸菸。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範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並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並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區域清理乾淨,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並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裝置,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塗、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製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籤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範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備註:以上所有條約,如有違者,視情節之嚴重性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予以處罰,對錶現優秀者予以獎勵。希望每個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戰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們才能賺到想要的待遇。我們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屬於我們大家的!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8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絡,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絡,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後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准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並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當年休產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⑤見習期內;

  ⑥參加業餘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⑦停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週歲以上,女方年滿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婚假期間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後,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症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症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②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准許可權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幹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准;科級幹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准。

  (三)科長批准許可權為一天;對於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准,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後,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科長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並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於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週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遊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後憑回憶補作記錄。考勤資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後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於4日前統計彙總後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週以內)須經批准,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9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習慣,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建立企業理念文化,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思路建設要求,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行為指導規定的管理大綱,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層次,為今後的內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礎。

  說明: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7:30-11:3013:30-17:30

  冬時制:8:00-12:0013:00-17:00

  1、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範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脫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並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有事說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鬥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衛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後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並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執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裝置、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效能的產品,各製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並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裝置是職工人身安全、裝置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裝置、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裝置、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執行)

  15、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裡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並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本文的解釋權在厂部。

  員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0

  一、勞動考勤制

  1.嚴格執行公司下發的資訊化考勤管理辦法。

  2.各班組設立兼職考勤員。考勤表要於當日下午下班前20分鐘內進行考勤,嚴禁虛假考勤。

  3.考勤員要堅持原則,考勤表要公開張貼,接受監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證明,經允許後方可離開崗位,否則按曠工考勤。

  4.有事離廠時須辦理請假手續,半天以內班長在請假條上審批;半天以上1天以內班長同意簽字後報請車間分管主任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者需班長同意,並在請假條上簽字,分管主任核准簽字,主任審批;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由分管主任簽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經車間主任同意簽字後,報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資調整按公司人力資源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勞動紀律

  1、嚴格執行公司下發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2.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禁等候下班、等候買飯。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幹滿點,不曠工。

  4.嚴格服從命令,積極參加各項工作,不消極怠工。

  5.堅守崗位,不脫崗,不睡崗,不串崗,離崗要登記,事先要請假。換班須經班長、分管主任同意。

  6.不準在崗位上看非專業書籍、看報、打牌下棋、編織、洗晾衣物,不準在崗位上收聽音樂,玩遊戲,不準在工作時間內理髮、洗澡、趕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屬於正常的生產、工作範圍內的事情。

  7.嚴禁酒後上崗。服從調配,聽從指揮,不聚眾鬧事、打架鬥毆以及做其它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時間不準往崗位上帶糖果、菸酒、撲克、針線等容易誘發違紀行為的物品。

  三、違紀處罰規定

  1.遲到2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2小時後仍不到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2.提前離崗1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提前離崗1小時以上者,按脫崗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3.提前吃飯、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20元。

  4.在崗位上串崗、看書、看報、編織、洗晾衣物,收聽音樂、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人次處罰50元。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5.無論何種情況,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私自休班、換班的,發現一人次處以50元罰款。經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開,不按時考勤,發現一人次罰考勤員50元;不上班虛報考勤的,追回虛報冒領工資,一人次罰班長200元。

  7.當值人員值班期間精神不振,一人次罰款300元。睡崗、脫崗者,在公司處罰的基礎上一人次罰款500元;扣罰值班長200元;扣罰所在班長100元;扣罰車間值班人員100元。對於兩次及以上出現睡崗、脫崗者按公司規定執行。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班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威脅、漫罵、打擊報復管理人員擾亂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並按下崗處理,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需離崗的給予離崗處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規定執行。

  9.接到工藝人員電話,在15分鐘內不能到達現場的且無正當理由的,每次罰當值人員各100元,年度內累計三次者按下崗處理。

  10.班組員工違紀,班長及管理人員在場不加制止同樣視為違紀,並作相同處罰。

  11.一年內違反勞動紀律兩次者,不能評為先進個人;一年內違紀超過5人次的班組,年終不能參評先進班組,所在班長不能參評先進個人。

  12.帶薪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考核外,還執行車間績效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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