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學校租用校車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車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稽核確認,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的車型應當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

  3、聘用校車駕駛人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稽核確認,方可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2)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責任事故;

  (3)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4)未受過刑事處罰。

  二、學校出租、租賃房屋管理制度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出租房、經營部由哪個部門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則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範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專案引進校園內。嚴禁將學校房屋、經營部、場地出租給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網咖和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業主。

  2、發租、發包部門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並及時將審查情況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必須居住在租房、經營部內的人員,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收取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裝置,防止發生事故。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做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2、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

  3、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4、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總務處主任實施監督,由食堂管理員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裝置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後必須關閉總電源,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報告修理,火開著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0或119。

  5、下班後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學校機動車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運送物品車輛須得到學校安全部門准入通知後方可進入,按規定線路行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損壞路面、環境、綠化。

  3、機動車應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摩托車在車庫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汽車一律停在校門外側的停車位置。

  4、機動車駕駛員應及時將車輛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車輛損失情況與學校無關。

  5、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謹慎駕駛,行人優先通行。學生集會時間禁止所有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尤其在升旗儀式等教育活動時,門衛禁止放入任何車輛(包括腳踏車),以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6、汽車應配齊消防器材,電瓶車輛嚴禁在專用教室和辦公室充電,以免發生火災。

  六、重大節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做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應依據實際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節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4、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確需在節假日期間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或慶祝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備案,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獎罰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都是安全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區域的劃分,該區域負責人為區域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區域範圍內的人、事、物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及時上報。

  2、第一責任人必須把各自區域的安全隱患以及書面形式及時向安全員或學校安全領導組成員彙報,不報或隱瞞不報者,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3、對上報的安全隱患,因安全員、總務處負責人或安全領導組未及時採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人)負主要責任。

  4、因第一責任人敷衍失職、不仔細檢查而被安全員或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則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5、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安全員負連帶責任

  6、對安全管理鬆懈,事故隱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經費投入不足、人員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監督領導負主要責任。

  7、在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部門(區域)負責人,安全監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報批評,凡被警告或通報批評的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造成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對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好的有關人員,給予表揚,評優、職務聘任優先。

  八、值班帶班制度

  1、學校實行領導帶班、中層值班、部門聯合值班制度。

  2、帶班領導負責全天的值班工作,並負責處理當天值班期間學校所發生的事件。

  3、帶班領導負責當天值班人員的分工,負責值周教師、值周學生的考核,負責檢查教師輔導情況並做好記錄。

  4、負責檢查校園安全部門的安全情況,檢查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檢查衛生、學生安全及學生文明禮儀、紀律等情況。

  6、值班時間:帶班領導、值周教師早7時40分到崗,中午13時20分到崗。

  7、值班人員不得私自脫崗,不得遲到。

  8、值班期間如有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處理,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值班人員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並報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10、帶班領導負責值班記錄。

  九、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的安全工作必須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師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學校必須認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

  3、安全工作例會必須認真做到三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並認真做好記錄。

  4、安全工作例會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小組人員參加,由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主持。

  5、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參加會議物件為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

  6、每次例會都要有中心議題。例會內容:

  (1)學習上級檔案和相關精神和要求,提高認識,協調工作;

  (2)彙報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實情況,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

  (3)要求及時解決的安全問題,佈置檢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實情況,佈置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討有關活動的安全防患預案等。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2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4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9、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腳踏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裡進行設施裝置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裝置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乾淨,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裝置,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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