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務政策、法規,規範學校財務管理,把好財權,使經濟更好地為教育服務,提高辦學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根據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在切實貫徹"量力而行,力行節約"思想指導下,堅持以下報銷原則:

  1、按核定核算,計劃辦理。

  2、按定員、定額開支標準辦理。

  3、按合法的原則憑證辦理。

  4、按規定資金渠道辦理。(不得預算、預算外混用)

  5、按資金的支出口徑辦理。(不得"以領代報"或"以拔持支")

  二、學校資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堅持首先保證教學,量力而行、力行節約的原則。嚴格按照資金渠道,促進學校各項有計劃的全面實施。

  三、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都必須按國家規定,執行預決算制度,接受財政監督;必須堅持"量入為上,先收後支,自求平衡,留有餘地,以補欠"的原則。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必須按照不同來源和用途分別設立賬戶,分別進行換算,嚴格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收入憑證制度,加強收入管理。

  四、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學校一切經濟開支,要堅持按照規定手續審批,學校財務人員,會計和出納分工明確,會計管賬不管錢,出納管線不管賬。對經費的交納、核對、報銷都應嚴格審查、複核。要分清來往款項,嚴格防止制度不嚴,手續不清,用款混亂現象。

  五、行政費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長要經常加強對財經工作的檢查,督促、定期抓彙報,定期作檢查,實行專職管理與民主管理相結合,定期組織教師代表和領導進行審檢,使學校財經工作規範化。

  七、做好經濟民主管理,搞好學校財務公開工作。

  八、學校領導和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費開支不得突破預算,現金要按規定送銀行,帳目日清月結,報表要按時送報。

  九、設立銀行支票專使用者,資金使用要經學校領導,財務專管人員和財務人員統一監證使用。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2

  為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定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排程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資訊,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專案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為。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3

  學校實行獨立財務制度並專門開設銀行帳戶進行獨立核算,開戶行是南京銀行健康路支行,帳號是xx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定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會計室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專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專案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辦公室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會計室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會計室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4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財務章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專案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5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校,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學校發展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財務管理制度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九、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一、力求取得規範的正式發票;

  二、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三、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專案,數量價格,金額小寫,斧章及收款人簽名;

  四、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五、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後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佈。

  經費支出(結算)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經濟核算,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單位財務規定和有關財政、會計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支出範圍

  (一)事業支出為本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其內容包括:

  1、人員經費: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其他;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退職費、補助費、撫卹金、醫療費、生活補貼、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務費、專用材料購置費、專項業務費、勞務費、水電費、郵寄費、電話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其他;

  4、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支出:建築物購建費、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基礎設施建設費、修理費、更新改造費、其他;

  (二)經營支出為本單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專項資金支出為本單位購置、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經費支出管理的原則和規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則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在安排各項支出時,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留有餘地的原則。

  (二)支出管理的規定

  1、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正確劃分各類支出的界限。包括劃清基建支出和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和事業支出,單位支出和個人支出、事業支出、專用基金與事業支出的界限。

  3、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勤儉節約、精打細算,不得以預算數和計劃數列報事業支出。

  4、著重抓好事業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單位支出結構的合理性。

  三、經費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業支出應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

  2、未經校長批准,學校的任何部門都不能發生無預算的開支專案。

  3、加強財會部門的財務監督力度。財會部門根據《會計法》實行會計監督,以保證各項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實。

  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工作認真細心,不出差錯,態度熱忱。

  二、每天檢查一次現金日記帳,做到準確無誤,要及時向學校報告現金使用情況,便於學校掌握及統籌安排。

  三、現金日記帳與現金必須相符,隨時接受會計及學校審計人員組織的檢查。

  四、現金數額超過1000元必須存入銀行,現金管理人員不得讓額現金存放在自己家裡,出現差錯自己賠償。

  五、現金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給他人借款,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准同意簽字後才能借款,否則,視為挪用公款。

  六、現金管理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向交款人開好統一收據,收據用完後存檔、備查。

  七、不準擅自租借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八、現金管理人員要提高防範意識,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領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額資金時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辦理,取款達10000時必須使用機動車輛。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範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製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二)、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並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定專案的標準和範圍進行收費,未經批准的收費專案,不得收取。每學期註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佈,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學校總務處收費,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二)、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規範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採取如下措施:

  (一)、對違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檔案精神,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違規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二)、對違規定,造成重違規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各辦公室、實驗室、班級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或調離學校,要按規定到資產管理對應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三、新添置固定資產類物品,經總務處登記上冊後才能使用。

  四、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報表,經總務處簽字證明後報校長審批,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責任人賠償。

  五、固定資產借用分校內借用和校外借用兩種情況,校內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門出具借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續辦理外,還須徵得校長同意後方可借出。

  六、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室、班級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辦公室及其裝置開辦各種補習班、培訓班等,否則處500元以上的罰款。

  八、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管好財產,嚴重失職造成損失或混亂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採購員管理制度

  一、採購員要樹立為物資材料使用部門服務至上的思想。

  二、採購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堅守崗位。

  三、採購員要按規定時間,準確、安全地採購應採購的物資材料。

  四、採購員要按採購計劃採購,不經領導同意不得非計劃採購。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應報銷的票據必須及時報帳,不得積壓。

  六、加強工作責任心,熟悉採購業務,懂得偽劣、假冒商品的鑑別方法,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因責任心不強,不懂業務,造成的損失,由採購員本人負責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經常聽取物資材料使用部門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時間,隨叫隨到,保證完成採購工作任務。

  九、採購員採購物品時要按要求索要發貨票(正規發票)。

  十、不得采購三無產品、不符合衛生制度的產品。

  收費、退費管理制度

  一、權力行使的依據

  (一)檔案依據:東莞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虎門鎮政府印發的《虎門鎮關於民辦教育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二)證件依據:《收費許可證》。

  二、辦事條件和標準

  (一)收費專案和依據

  1、收費專案

  收費專案包括學雜費收費和代收費專案。

  學雜費:包括學費、書本費。學費:是指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規定,每生每期3800元,書本費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費:包括早中餐費、接送費、校服費。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規定收費,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費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費每套300元。

  2、收費標準的執行依據:

  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亮證收費。

  (二)退費條件和標準

  學校對經批准休學、轉學、退學的學生在其辦理手續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規定退費:

  1、學生註冊繳費後未入讀的,學校退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及以上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2、學生入讀後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學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

  3、入讀時間從正式上課(以市教育局頒佈的中小學校歷為準)之日起計算。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並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7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裝置和主要專案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稽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專案,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稽核批准的專案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裝置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稽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雹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檔案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稽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8

  為了更好地規範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於形式,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並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並註明事理,最後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並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後,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裝置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稽核後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製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列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並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佔用、挪用、截留,並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採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採購的堅持政府統一採購原則。

  2、不是政府採購的,重大采購專案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採購方式,並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範採購行為。

  3、小專案的採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後方能採購。購回的裝置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後送審計稽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採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②確定採購方式;③確定採購價格;④簽訂採購合同並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稽核後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透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範與完善,使管理不流於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於律己,防患於未然。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稽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製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後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後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並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後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稽核,會計制單後,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稽核後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裝置,教學裝置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後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後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註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稽核簽字後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後,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佈,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儘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檔案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1

  以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為原則,服務教學為目的,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財務法規、財務制度。做好財務工作。

  一、預算的制定:

  每學期開始,由各處室作出本學期的開支預算,報學校財務室,由財務室整理後上報校長會,校長會根據財務室所做的本學期收入預算平衡各處室預算,並制定出學校總的收支預算,財務室整理並印發各處室,各處室的開支由其主管校長負責管理,未經校長會批准,期末不能突破預算數。

  二、預算的執行:

  物品的採購要體現增收節支的原則,採取專人負責多人參與的方法,購買地點原則上是政府定點單位。

  1、教學用品,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要求,制定購買計劃,經教務處審查報校長會通過後,由總務處與相關科室及專業人員負責購買。

  2、除教學上專業性強的物資外,其他物資的採購由總務處作出

  計劃與預算,報校長會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並專人管理,驗收登記。

  三、審批制度

  1、報銷發票時,必須是完整、真實合法單據,必須有主管副校長或總務處負責人簽字,金額小於(含等於)300元的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大於300元的由校長審批,經審查無誤後財會人員方可支出。

  2、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財務校長及校長同意並簽字,借款金額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個月工資總額,同時辦理好借款手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