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3篇)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1
(1)發票必須是發票聯和報銷聯,用複寫紙複寫或計算機列印,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存根聯、發貨聯、記賬聯不能作報銷單據。
(2)內容要齊全,抬頭、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要填寫齊全,字跡要清楚,金額要準確,大、小寫要一致,嚴禁塗改。
(3)印章要齊全,須有收款單位公章(或收款專用章)及收款人簽字(章);事業單位的收據,要有財務專章;企業和個體戶須是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據。
(4)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單據(車、船、飛機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盜或遺失,後果自負。
2、對各項支出報銷的審籤,實行統一管理,由校長簽字後,財務科方可付款。
3、差旅費報銷單,須用藍(黑)墨水筆填寫。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結算人、負責人的簽章。
4、由聯校按計劃統一購買儀器、裝置、材料等各種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己購買時,須經校領導批准,驗收入庫。
5、臨時工的工資,由會計填制臨時工工資花名冊,由領酬人、經手人、校領導簽章。
6、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門的經費支出嚴格按《清平聯校財務管理制度》中計劃管理的要求,實行計劃用款。對於一次業務、一張票面金額超過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須向聯校校長申請。對用款不事先申請的單位或個人,財務處不得安排該部門的用款計劃。
7、學校財務報銷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教學、教輔、後勤部門的經費支出,須經校長審批;對計劃外支出,除履行審批手續外,還須事先向校長室申報同意並備案。
8、各部門科室要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會務費支出,對差旅費的報銷,嚴格按《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無特殊原因的超標準支出,由出差人員自理。
9、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門要嚴格控制業務招待費支出。對非安排不可的業務招待,中心校校長向聯校請示同意後安排,實行先申請後招待制度。否則,招待費自理。
10、為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在業務發生後10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還款手續,有關財務人員應嚴格堅持“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11、各種票據是財務報銷的憑據,下列票據財務處原則上不予報銷:
(1)審批手續不全的票據。
(2)內容填寫不全、字型無法辨認或有明顯塗改跡象的票據
12、外出業務培訓人員每人每天補助10元;公務出差每趟10元(車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聯校派車。
13、各中心校每月所發生的業務,要在每月的20號-21號到聯校報賬,過期不再辦理。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現金管理,明確使用範圍,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支出
1、學校的所有支出必須經過嚴格稽核,手續完備,遵守財經紀律;
2、原則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銀行轉賬支票,有特殊情況領導稽核批准後可支付現金;
二、報銷
1、現金報銷必須有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規定和要求的發票,發票要按財務要求整齊有序附貼在報銷單後面;
2、現金報銷單大小寫金額相符,人民幣大寫金額第一個字要頂頭,不能留有空格,同時註明所附單據張數,所附單據合計金額必須與報銷金額一致,對於部分報銷單據,報銷人要在單據顯著位置寫明實際報銷數;
3、現金報銷經經辦人簽字→財務稽核→分管領導簽字→領導批准,方可報銷;
4、報銷人要認真如實填寫現金報銷單,包括報銷事由,報銷單據張數,大小寫金額,財務部門稽核報銷是否真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無單證錯誤。
5、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三、教師培訓報銷注意事項
1、要開培訓費票,不能開會議費票;
2、用公務卡消費,用pos小票及發票報銷;
3、汽車加油費及打的費不能報銷;
4、要按檔案規定的起止時間購買車票。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3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透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式,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裝置和主要專案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稽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專案,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稽核批准的專案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裝置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稽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透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檔案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稽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映。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5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採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籤批,方可借支進入採購程式,採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裝置、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稽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稽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後報銷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規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預算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會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一)報銷憑證必須是由財政局或稅務部門監製印發的統一票據,電腦發票手工填寫無效。發票背面要有經手人、驗收(證明人)、負責人親筆簽名,缺一不可,並註明用途。
(二)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日期、汽(必須填寫物品及相關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三)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
(四)按規定發放的加班費、補貼、勞務費等,均要填制十行單,按人員造冊,註明編制單位、標準、工作天數,勞務費須註明所聘請人員工作單位。由部門稽核後,相關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
(五)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影印件。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超過5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准的預算計劃,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預付款單據),經稽核制單後可直接到財務處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3、使用支票付款時,應先取得對方的正式發票或有準確開支金額,由出納填好日期、金額,用途和收款單位名稱等,不得開出空白支票。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能摺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塗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賬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原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並及時通知財務處,因遺失支票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負責。
6、支票領用之日起,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三、借款和結賬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開會等需要,並且金額較,可提前借款,借款時必須由個人先填寫借款單,經分管校長、財務校長簽字後,方可到出納員處借款,但應提前預約,以保證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現金丟失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經辦人負責賠償。
(三)結帳:公務活動結束後,必須憑原借條和報銷單據在10天之內辦理結帳手續。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結賬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財務校長稽核批准。
(四)採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採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五)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部門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經常性支出報銷管理
(一)辦公用品、維修等專項材料:應附資產入庫單,註明“消耗品”字樣,屬政府採購專案的,發票還須加蓋政府採購定點供應章。
(二)郵寄費:應取得郵政部門的有效發票。
(三)差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鎮江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執行,出差開會培訓的,需附有關通知。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財務處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發生的費用票據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款,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四)會議費:應為列入預算的會議費用,結算時應附省級部門會議通知等各項開支清單。
(五)學歷進修培訓費:按教育局有關檔案規定辦理。
(六)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不得報銷旅行社出具的發票。
(七)業務招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於轉發省財政廳〈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第16號)執行,並嚴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費:應附資產入庫單、政府採購申請表、標書、合同、中標通知書、預決算報告等。
(九)小型維修支出,應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報賬時需提供批准的維修報告,單位招標檔案。
五、財務報銷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財務報銷基本流程
報銷人取得相關經濟業務的合法原始憑證→按要求在合法原始憑證背面簽字並在貼上單上貼上原始憑證→填制費用報銷表→財務處稽核憑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在費用報銷表上簽字→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核籤→分管校長審批→財務校長審批→報銷人將報銷單據交出納會計辦理相關手續。
(二)財務報銷相關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處報銷,必須攜帶報銷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入庫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培訓的須有培訓通知,參加會議的須有省級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並經財務校長審批。
3、報銷發票、事業收據時,填寫“費用報銷(原始憑證貼上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貼上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銷憑證的,不予報銷。
6、報銷時間規定:每週三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3、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為了管好用好學校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要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入帳。
2、學校的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堅持會計原則,履行會計義務。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正確行使會計職權,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
3、學校勤工儉學財務人員負責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記帳,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學校財務室,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給勤工儉學撥一定的週轉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購物時,由勤工儉學財務人員把條據分類整理好,每張原始票據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開財政內部票據,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到財務室劃撥款。勤工儉學財務人員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據檔案的管理。
4、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經費入戶,杜絕坐收坐支,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經濟制裁。
5、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教下發的,管好用好代辦資金,嚴格禁止亂收亂支。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的各項財務行為,加強財務收支管理,本著勤儉、務實、高效的原則,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報銷包括借款開支和報賬、核銷。
第三條學校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透過財務部門辦理,不允許以收抵支。
第四條學校支出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專案費用支出;第二部分為教學事業經費支出;第三部分為其他業務支出;第四部分為期間費用支出。
第五條學校財務收入支出執行預算管理制度,量入為出。每月各項費用開支需部門申報用款計劃,由財務室彙總編制《月財務收支計劃》,專案費用支出計劃需報學校董事長籤批,其他報學校校長籤批並執行。
第六條對不可預見等特殊情況的計劃外支出,應報學校校長或董事長特批,財務室根據學校資金狀況統籌安排。
第二章費用開支內容及報銷審批程式
第七條專案費用支出:包括車輛及教學儀器、裝置、圖書等固定資產購置與更新,學校基礎工程建設、綠化以及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對外投資等。
第八條教學事業經費支出:主要包括開展教學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教師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費、福利費、教育經費、教學場地設施、裝置的租賃費、教研活動支出、教材及教學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條其他業務支出:主要包括學校學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資採購支出,學生食堂職工工資及為食堂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出租門面房的維護管理及相關稅費等項支出。
第十條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如:行管人員工資及為行管人員支付的其他費用、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工作用車車輛使用費、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條報銷簽字程式
1.日常費用支出:
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校長籤批
出納報銷
十二條借支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借支必須註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3.誰借支,誰經辦,不允許代辦。
4.不得對個人借支。
第十三條借支籤批程式:
1.經辦人填寫借支單
2.科室負責人籤批
3.分管副校長籤批
4.校長籤批
5.主管會計稽核
第三章財務報銷的一般要求及程式
第十四條學校教職工報帳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填寫學校統一的報銷單據。
2.所附原始憑證必須合法,開支用途明確、專案齊全、計算準確、時間清楚、金額大小寫一致、無塗改痕跡。
3.有出據單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簽章。
4.票據貼上牢固、整齊、有序(從下到上,從右到左,上下對齊,不超過裝訂線)。
5 .按規定需附經濟合同、實物入庫單、驗收單或運輸結算單的,手續要齊全。
6.不允許白條作為付款報帳憑證,對特殊情況無法取得原始發票的小額支出,必須先報學校財務主管同意後至少由兩人以上經手簽名方可報銷。
7.學生食堂主、副食採購,嚴格採購驗收制度,即:食堂採購支出原始憑證必須由食堂指定專人實物驗收簽字方能作為財務報銷原始依據。為保證學生食堂食品絕對安全與衛生,主食採購應取得原始發票;其他副食市場採購無法取得原始發票的支出,應填制《食堂副食品採購清單》,載明應供商(或攤位)、品名、單價、金額,實物驗收人簽字可作為財務報銷原始憑證。
8.財務報銷嚴格執行誰經辦誰報銷的內部牽制制度,嚴禁經辦與審批一人完成的違規行為。
9.不得將他人借條轉衝本人借款。
第十五條報帳的一般程式
1.經辦人整理原始憑證,按開支專案貼上。
2.填寫“支出證明單”或“採購用款申請單”(專案費用支出要求附經濟合同影印件,材料採購費用須附“入庫單”、或供應商“供貨結算單”等)。
3.科室負責人籤批。
4.分管副校長籤批。
5.會計稽核。
6.校長審批
7.向出納報帳
8.按第二章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審批。
第十六條報帳管理辦法:
1.費用報銷在一週內報帳。
2.一般業務借支逾期不報,從當事人工資中扣回,直至還清。
3.備用金半年結算一次,否則不予辦理續借。
4.報帳後的多餘款項應一次性退還財務,否則從次日起以欠款金額數按月息1%計收逾期欠款利息,連同欠款本金從當事人工資中扣回,直至還清為止。
5.核銷借支要向財務部門索取核銷收款收據。
6.未借支直接報銷業務,注意錢票兩清。
7.屬於當天借支,當天報帳的費用支出業務,借支單退還經辦人。
8.當天借支,隔天報帳的費用支出業務,借支單不能退還,由財務部門出納員開具報帳收據給經辦人,證明該項借款已沖帳。
9.借用的支票、匯票在報帳時,要辦理銷帳手續,即在支票借用登記薄中註明已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8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付款流程,倡導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的目標,儘量降低費用消耗,開源節流,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相關的經濟業務屬性分類,將財務付款分為員工借款、工資支出、費用報銷、採購付款及專項支出等,以下按經濟業務屬性分別說明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規定、流程
第一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借款審批單》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及銷賬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應在辦理借款手續之日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結清規定:
1.借款結清時,應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以手續完備、審批無誤的費用報銷單為依據,辦理結清手續,多退少補。
2.借款使用用途發生完畢後,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清手續。自借款發生之日起超過30日未辦理結清手續視為逾期未還。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二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審批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用途、歸還日期等事項。
(二)審批流程:
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第六條審批許可權
不超過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可付款;
超過5000元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及聚餐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行政收據等國家財稅法規認可的合法票據,原則上不接受收據等憑證。
(二)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費用憑證→經辦人填制報銷單→按規定貼上原始憑證→填寫報銷事項、時間、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經辦人姓名等內容→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經財務部管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稽核→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三)除另有規定外,單筆費用不超過2000元(含)經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可報銷,單筆費用超過2000元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出納方可付款,相關人員不得蓄意將費用分解若干筆報銷。
(四)副總經理費用須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報銷。
(五)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
(六)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七)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每週一及週四為財務報銷日。
第三條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一)交通費:
1.公司員工在中山市內出差辦事,應儘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計程車,如確因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的,應事先請示部門負責人,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已請示領導。
2.報銷時計程車票不得連號。
3.發生交通費用,應立即填寫報銷單。如頻繁外出,可與財務部門協商,每週報銷壹次。
4.如乘坐計程車,須取得稅控計程車票,報銷人應在稅控車票的背面寫上起止地點並簽名。手撕發票一律不予以報銷。
(二)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注:如去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或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及伙食費標準可上浮20%內據實報銷,但應由總經理簽名同意。
2.出差住宿費用報銷時須提供住宿發票,以實際的發生額據實報銷。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3.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4.出差期間的伙食費、交通費實行包乾制。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在公司費用報銷標準內據實報銷。特殊情況:如無相關票據,可按標準內以其他財務部門認可的發票領取補貼。
5.出差期間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按照出差直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如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的可憑票據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公司不予計發。未經批准,擅自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不予計發回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等,已享受會議舉辦方提供餐飲的,公司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8.工作人員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個人事務及私人旅遊等,否則,一切因此開支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9.中山市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差旅補助。
10.出現虛列住勤天數、貼上連號多報或虛假票據等事項,對當事人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11.出差人員自返回公司當日起10日內,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稽核及相關審批等報銷手續,並衝減相應借款。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最近一次發放的工資中扣除該出差人員的借款。
(三)誤餐費及聚餐費:
1.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憑單據據實發誤餐(中、晚餐)補助費:市內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則上公司內部人員聚餐標準:20元/人,超過標準應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
業務員、採購員的通訊費按100元/月的標準進行報銷,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應隨時接聽公司或客戶的電話。否則取消當月的話費補貼。
(五)招待費:
招待費需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辦公費:
1.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後勤部門統一採購,除專業器材之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採購。
2.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採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方可報銷。
3.後勤部門應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月末提供對賬單、領用明細表、領料單、報銷單等一起交財務部門。
(七)汽車費用:
1.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據實報銷。
2.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違規違章罰款、交通事故罰款及賠償等公司不予報銷。
(八)其他費用:
1.有預算標準的在預算標準內報銷,沒有預算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將上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後人事資料(含工資支付標準、人員變動、補貼、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工資銀行卡號等資訊)連同稽核無誤的考勤資料轉交財務部、五金車間、組裝車間;
(二)五金車間核算員、組裝車間核算員根據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並在每月4日前交財務部出納彙總、稽核。
(三)財務部出納根據辦公室管理人員的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連同稽核無誤的車間人員工資表在每月5日前交財務負責人稽核。
(四)按工薪審批程式審批:
1.車間人員工資:核算員編制工資表→車間負責人複核→財務部出納複核→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人員工資:出納編制工資表→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財務部透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
(六)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上月工資條;
(七)臨時及辭退、辭工人員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二條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合同評審表》附採購合同並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體應安裝除錯)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或驗收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費用報銷流程規定審批程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預付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式
第一條材料款分為現金結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結算的應付賬款。
第二條現金結算部分採購款的支付,比照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審批手續,附採購訂單、入庫單、發票等原件辦理審批手續後付款。
第三條附信用條件(即掛賬)結算的供應商貨款審批結算流程:
財務部應付會計編制《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財務經理稽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第四條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總經理提交《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應商貨款。
第五條若當月因資金原因,對己作計劃安排但實際未付貨款的部分供應商,則在下月安排採購資金時優先安排支付,以此類推。
第七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劃,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賬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劃,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劃;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稽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小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髮票的需用發票貼上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手工填寫的發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時間,並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後,報後勤校長稽核,校長籤批後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影印件。證明和影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車硬臥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後勤校長稽核後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定:學校定為每週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齊全已經稽核和批報的票據,週五學校報賬員到縣稽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援,自覺遵守。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校長稽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稽核,校長批報後,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檔案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並經分管財務的校長稽核後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髮票、事業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票貼上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貼上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籤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票。
6、報賬員每週五到稽核支付中心完成稽核支付工作後,須在下週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兌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關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定辦理,政教處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由會計室發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50%,直至小孩14週歲。由學校會計室於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後在工資卡上發放。
3、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並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採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後報後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採購手續,憑採購單經校長籤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採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籤批後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說明情況,填制《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准後,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採購,並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最後持籤批後的發票、《物資採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說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檔案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導處排程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0元,市區內12元,特定地區20元(特定地區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計程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稽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後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檔案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9、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②、縣內不發伙食費補助,
③教師繼續教育和職稱學習費用自理。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10、招待費: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准,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後。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准後的《岡上小學公務接待審批單》、發票和酒店的《選單》,齊全後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稽核,最後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後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並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專案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稅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13、學生講義、學校行政列印: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籤準,經過校長辦後到學校文印室列印。行政列印需要外出列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籤批到指定列印社列印。列印社需憑籤批的列印單開地稅發票經總務處核價後(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列印版面費3元,影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行,以上均為含稅價),報校長室稽核、報批,最後到會計室結算。
14、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費: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小學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籤同意後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稅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稅的正規稅票和《岡上小學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後,報校長稽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小學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並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並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1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訂,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財務報銷運作,規範員工的報銷流程,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主管負責稽核本部門員工的借款報銷申請;
2、財務部負責複核相關申請,發放相應款項,處理發票等單據;
3、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共同推進、監督流程的執行及改善;
四、程式
1、個人借支及報銷
2.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支單》並出具相關證據,經部門主管批覆後報財務部稽核;
2.2.報銷費用必須使用有效憑證,並如實填寫《費用報銷單》;
2.3.報銷審批許可權根據《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執行;
2.4.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報銷需由總經理書面籤核或郵件回覆批准;
2.5.個人因公借支在公務履行完畢後應及時報銷並清償所借款項,報銷及清款期限為借款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未結清者應提早向財務部作出合理書面解釋,並辦理續期申請,否則將從借款員工工資中扣除;
2.6.員工離開公司前必須結清所有款項,離職《移交清單》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檢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果離職後再發現有財物、應收款項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2.7.暫借經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借,前清後借”的原則;
2、國內出差
2.1.出差規定
2.1.1公出人員應經部門主管同意,並提供書面出差計劃;
2.1.2公出人員出差需事先通報人力資源部,說明出差事由及出發、返回時間,並報行政助理備案考勤;無通報者可視為曠工。
2.1.3如需事先預支款項,請在《出差申請表》中填明借款金額,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交財務部審批及領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2.1.5出差員工完成任務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不得藉故逗留或辦理私事;
2.1.6如因個人原因確需額外逗留的,應提前辦理休假手續,逗留期間所產生之費用自行負擔;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滯留時,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回公司後添附有效證明,經主管稽核後,方能報銷滯留期間住宿費及其它必要費用;
2.1.8出差費用應在返回後一週內憑發票報銷,逾期者需向財務部門提供合理解釋,超過一個月且沒有合理解釋的發票不予報銷。
2.1.9出差員工應當及時向直屬上司提交書面出差報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處理事項;
c、出差條件及意見;
2.1.1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員工出差應選擇大眾交通工具;
2.2.2員工在本市辦理公務,應使用大眾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鐵。
2.2.3近距離或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可選擇汽車或火車;
2.2.4在以下情況可以使用計程車:
a、時間緊急;
b、攜大量現款;
c、有客戶陪同;
d、無簡易交通之地段或無班車情況。
2.2.5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3通訊費用
2.3.1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及職務類別給予員工報銷相應的通訊費用(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3.2通訊費用的報銷主要用於銷售部門與客戶聯絡時所發生的費用;
2.3.3嚴禁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通訊費用報銷資格;
2.3.4通訊費用應及時申報,隔月作廢。
2.4住宿費用
2.4.1根據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司對住宿費實行按地區按行政級別對待:
2.4.2行政級別分為經理和員工;
2.4.3地區分為
a類消費區(深圳、北京、上海)
b類消費區(廣州、青島、大連、長春、瀋陽、杭州、寧波、哈爾濱、溫州、福州、廈門、西安等)
c類消費區(武漢、長沙、成都、南昌、鄭州、重慶、濟南、吉林、內蒙、石家莊、太原、天津、蘭州等)
2.4.4具體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4.5如有兩位以上同事同時出差,住宿以雙人住為原則;
2.4.6如在出差當地公司備有宿舍,員工住宿以此作為首選;
2.4.7如陪同客戶同行,經主管批准後可與客戶住同一酒店。
2.5應酬費用報銷規定及膳食補助
2.5.1應酬費需在出差前徵得本部門主管同意方能報銷;
2.5.2公司為在外出差的員工提供餐費補助;餐費補助按實際出差時間算,中午12時至夜裡12時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報銷餐費的,或由對方單位負責支付用餐的,則取消當日補助,具體按實際情況計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報銷餐費,夜間返回的(19:00以後)按餐費標準補助誤餐費。
2.5.5在外留宿實行每日餐費補助;
2.5.6餐費補助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3、國外出差
3.1出差規定
3.1.1所有國外出差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員之差旅費,按出國目的地標準支給;
3.1.3一日跨越兩地區者,其生活費金額以當地留宿之地區為報銷標準;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經濟客位,總經理以上且航程3小時以上可乘商務客位;
3.2.2海陸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級,但以經濟實惠,安全快捷為原則;
3.2.3乘坐國外航線之旅費,應以旅行社發票為原始憑證。市內往返機場請搭機場巴士,或搭出租汽車前往巴士站。總經理以上可自行選擇。
3.3臨時費用:
3.3.1出差期間與公司必要聯絡之電話費及因公交際應酬之費用可隨附單據按實報銷;
3.3.2出差人員隨帶私有物品如有超重,託運費用自行負擔。如屬公物可按合法憑證報銷;
3.3.3交際費及其它特別開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報並由上級主管批准後方能報銷;
3.3.4員工出國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報銷住宿費和餐費。
3.4差旅費用請參考《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五、相關檔案:
1、財務報銷制度實施細則
2.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12
一、現金只能支付公司員工的各種勞動報酬、勞保、福利、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等。採購材料、辦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透過銀行轉賬支付,未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報銷時須提供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微信支付寶等轉賬記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並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後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一、本制度從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許可權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絡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