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儘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簡訊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影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洩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妥善處理各種意外突發事件,使員工能夠及時有效地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消除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進行。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其他各類員工和實習生等)。

  第二章員工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安全指導,在作業中切實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應主動採取措施,當危及員工人身安全時,可先撤離崗位,並向負責人報告。

  (三)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生產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具,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負責人。

  (五)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識

  第五條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採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嚴禁冒險、疲勞作業。操作前,根據各自的崗位要求應認真檢查與自已崗位相關的裝置和工作場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對崗位工種需持證操作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公司應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參加每年的消防演習,並應知應會各類常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條公司財務辦公室應獨立設定,配備保險箱、保險櫃,應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公司記憶體放大額現金。

  第九條員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檢查各自的辦公區域,電源開關是否正常,必要時請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第十條辦公區域如出現陌生人,應主動上前問好,並詢問相關事宜。第十一條員工下班前應檢查所在辦公區域門窗是否鎖好,各種辦公電器電源是否切斷,周邊同事是否遺漏貴重物品,夜間值班保安人員應定時巡視辦公場所,仔細檢查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駕車員工出車前應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運轉是否良好,輪胎是否充氣飽滿,各部件鏍絲是否緊固等事項。

  第十三條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現場管理人員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後,撤離生產現場。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嚴格執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嚴肅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條員工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秩序。

  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避免疲勞駕駛。如組織商務宴請,發現駕車同事、客戶飲酒,應安排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以確保其安全。

  第十七條駕駛摩托車,必須配戴頭盔、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具。

  第十八條在外乘車,忌未等汽車停穩,搶先上下車;忌站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忌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機動車行駛途中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第十九條若所乘車輛不幸翻倒、翻滾,切忌死抓車體某個部位,應立即抱頭縮身。

  第二十條如所乘的船隻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離艙室前,應儘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圍巾、穿好鞋襪(不透水的衣物最佳),這樣可在落水後使身體表面與衣服之間形成較暖的水層,並能有效阻止與周圍海水的對流交換。

  第五章出差或駐外事項

  第二十一條出差前準備事項:

  (一)將有關個人資料的影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辦公室中,如:出差路線、護照(身份證)、簽證、對方公司聯絡人和電話號碼。

  (二)隨身攜帶緊急聯絡資料,應包括:家中聯絡電話、健康資訊、過敏情況、現在或曾經患過的疾病、現服食的藥物等。

  (三)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影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第二十二條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一)出差期住宿選擇公司規定賓館或與當地專案公司聯絡解決;如果條件不允許,則應儘量入住正規旅館,以保證人身及財物安全。

  (二)住宿期間一定要將貴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點,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三)出差期間應儘早返回旅館,不要在外停留時間過長,以免發生意外。

  (四)入住旅館後,應儘快熟悉賓館的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能夠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

  (五)住宿期間要對房間內的電器進行檢查。使用燃氣熱水器洗澡,須加強通風;如果使用電熱熱水器,應將電源切斷後再使用,以防觸電。

  (六)入住賓館後,應及時與專案負責人或部門經理聯絡,報告出差地點、旅館名稱、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注意與同駐地同事隨時保持聯絡。

  (七)如因專案需要,部門員工長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門經理必須指定每個團隊的負責人,以協調安全等事項。

  (八)嚴禁在住宿處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學危險品等。

  (九)儘量不要在住宿處吸菸,嚴禁在床上吸菸;需要抽菸的住宿人員應到走廊、客廳、陽臺等通風處,菸頭應在確定熄滅後,投入垃圾桶。

  (十)員工駐外或出差期間住院,必須是急診入院或轉住院,應儘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儲存好住院相關單據,以便後續報銷事項。

  第六章突發緊急事件

  第二十三條如在辦公場所發生火災、斷電、地震、恐嚇、颱風、洪水等緊急事件,其處理方法參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公司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公司公共衛生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第七章定責、解釋與執行

  第二十四條如員工未遵守本守則而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員工或第三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當事各方應依法承擔責任;如同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責賠償;若造成其他違紀事實的,按《員工手冊》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安全管理員由各部門指定,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與適用

  1、薪資確認:由用人部門總經理提出薪資建議,並經過人力資源部薪酬部門稽核後上報審批。

  2、錄用審批:薪資審批需經過部門或職能部門形成會議決議,管理人員的錄用需以得到總經理批准。

  3、聘用:由招聘人員向候選人溝通薪資,並確認入職日期和發出員工聘用書。

  4、入職體檢

  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交有效的體檢證明,方可被公司錄用。公司每年定期為員工安排體檢,如發現員工患病、身體健康條件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公司將視情況調動其職位或建議病假。如發現員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5、個人檔案

  公司將為所有員工建立個人檔案。新員工在入職當天需將3張1寸彩色照片、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學歷證原件影印件、職稱原件影印件、相關證書原件影印件、原單位離職證明交人力資源部,以便存檔查閱。如員工提供不真實、錯誤資料或有任何虛構,經查屬實,將受到公司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可按規定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若員工個人資料有變更,需於變更後七日內報人力資源部,請特別留意。

  6、入職培訓: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入職當天,為其介紹並學習公司相關制度,並介紹新同事。

  7、試用期: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8、勞動合同管理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2)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3)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勞動合同內容具體以最終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為準。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忘打卡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否則視為曠工,每月不超過一次,第二次扣款5元,第三次扣款10元,超過三次的每增加一次扣款20元。

  (3)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未按請假流程請假或假滿後未經批准擅自不到崗的;

  曠工時間以0.5天為計算單位,每次不足3個小時的計為0.5天,超過3個小時(含3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

  3)上班時間脫崗,辦理私事或拒絕工作的;

  4)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休假的;

  5)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

  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員工完成本職工作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經部門經理或以上管理人員批准的延長工作時間視為加班。人力資源部根據遞交的《加班申請表》及當月考勤打卡記錄核實加班時間。所有加班均以打卡時間和《加班申請表》共同確認的時間為準,沒有打卡記錄和《加班申請表》的不計做加班。如有加班需求,須於下班前一小時填寫《加班申請表》,認真填寫加班事由、時間、加班工作內容,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後方可執行;因緊急任務來不及事前履行審批手續的,須在加班後24小時內補辦審批手續,公司提倡所有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內容,不提倡加班,確因本身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公司相關領導批准方可視為加班,否則一律不視為加班。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x基數x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經公司確認後予以結算薪資、開具離職證明等事宜,開具離職證明的內容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2、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3、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返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5、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列印影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翫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物件: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賬戶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絡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

  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以當年度國務院職能部門公佈的休息安排為準。

  (3)婚嫁:在本公司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申請婚假必須在領取結婚證後1年內提出,否則視為放棄。

  員工申請婚假,需至少提前兩週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已審批透過的結婚休假申請,並做好假期工作交接。申請婚假的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提交《結婚證》影印件並提交原件供核對,核對後返還,附在休假申請表後,一併送人力資源部登記。

  (4)產假

  女員工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有薪產假。

  ①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並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影印件。影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②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③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④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享受生育保險的員工,產假期間工資和產前檢查、生產費用由社保機構支付

  (5)喪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7)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請病假者,要提供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醫生簽名及加蓋醫院公章的有效證明,每月可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不能提供該證明的,按事假處理或加班調休衝抵。帶薪病假可累積使用。超過年度帶薪病假的天數,按日基本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員工因病無法到崗工作的,應至少提前兩小時通知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並在返回工作崗位後及時補齊病假申請。如員工上班時因病須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准,看病後,未被醫生認可病假的需立即回崗位上班。

  (8)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5

  一、人員記錄

  1、所有員工必須呈交公司要求查閱的證明檔案。

  2、員工入職登記表,必須認真填寫,實事求是,確保資料的準確性。

  二、親友探訪及電話

  1、員工在店內及工作時間內,謝絕一切親友探訪。

  2、如非工作需要,各部門員工不應於工作時間內互相探訪。

  3、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可私自使用公司電話。

  三、制服、工號牌

  1、制服由公司提供,員工應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

  2、員工若因疏忽惡意損壞制服,修補費用由員工全部負擔。

  3、所有內外場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工號牌,工號牌不得轉讓,如有遺失、損壞應立即前往人事部補領,並付手續費30元。

  四、儀容儀表、禮儀禮節

  1、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個人外表的清潔整齊。

  2、男員工鬍鬚、頭髮要經常修飾整齊,頭髮不過其耳部或衣領。

  3、女員工的頭髮梳理整齊。長髮的款式要按照公司的規定要求執行。

  4、換上制服後,必須檢查一遍制服及鞋襪是否整齊清潔,然後到工作崗位報到。

  5、飾物限於手錶,訂婚或結婚戒指一枚(廚房員工按衛生條例規定不能佩帶),不得留長指甲及塗抹指甲油。

  6、所有員工應時常保持微笑及保持身體和口腔清潔,以防體臭及口臭。

  五、公告欄

  1、所有員工必須閱讀及遵守在員工公告欄上公佈的事項。

  2、員工公告欄由人事部負責管理,未經許可,員工不可在店範圍內擅自張貼任何通告。

  3、嚴禁塗汙任何公告欄。

  六、員工儲物櫃

  1、所有須穿制服的員工都有權使用員工儲物櫃,儲物櫃的配給由人事部全權處理。

  2、員工儲物櫃一經配給,便不能私自轉讓。一切轉讓必須向人事部申請辦理,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3、員工必須保持儲物櫃清潔、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及危險品。

  4、人事部免費發給員工一把儲物櫃鑰匙。如有遺失,應向人事部申請補領,並交手續費10元。

  5、員工若忘帶鑰匙,應向人事部借用。若擅自弄開導致儲物櫃損壞,則需賠償,並受紀律處分。

  6、儲物櫃須保持關閉並鎖好。若其中儲物有遺失或被盜情況,公司概不負責。

  7、員工不得私自加裝鎖。

  8、更衣室內不準隨意吐痰,亂拋垃圾或做任何有礙衛生之舉動。

  9、員工離職時,必須清理儲物櫃,並把鑰匙交還人事部。

  10、如有必要,經公司授權的人員(指人事部、保安部)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員工儲物櫃使用情況及衛生情況。

  七、公共區域

  除指定為客人服務者外,員工不得在客用區域或樓面停留或閒逛。

  八、員工膳食

  1、員工可享用規定的工作餐。

  2、員工就餐,按員工各部門規定的時間用餐。

  3、公司供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的工作餐,員工因加班等原因耽誤用餐,由部門主管幫忙打包帶回店裡用餐。

  九、緊急事故

  1、如有火警發生,無論如何細微都要按照公司公佈的防火措施採取行動。

  2、若發現任何可能導致火災的情況或危險,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

  3、若有人受傷,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及值班主管。由值班經理通知有關部門。

  十、防盜竊

  1、員工在店內偷取任何財物,無論屬於酒樓,客人或員工,公司將立即給予開除處分。

  2、發現有個別偷盜者混入顧客中作案,要立即向現場主管反映情況,確保安全。

  十一、拾遺

  在店內拾到財物不論貴重與否,一律要立即上交,並做詳細記錄。

  十二、考勤及假期管理

  略

  十三、體格檢查

  1、正式錄用前,受聘人員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接受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辦理手續,體格檢查費用由受聘人自理。

  2、公司對全體員工和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對患有傳染病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離職休息或調換工作崗位、工種。

  十四、培訓

  1、公司所有新員工上崗前均需接受公司培訓,第一天由人事部負責培訓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第二天後各部門組織培訓業務,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進入試用期,試用期從接受培訓時計算。

  2、在職人員也須按迴圈培訓以保持和提高服務水準。

  3、公司出資在職培訓和外派培訓的員工簽訂培訓合同,以保證其在公司工作年限。在培訓合同規定期內辭職必須賠償公司損失。

  4、培訓部門建立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作為獎勵、提升的依據。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切實做好公司食堂各項工作,保證公司食堂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維護公司食堂運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制度,以規範公司食堂各項工作。

  二、適用範圍

  食堂工作人員

  三、內容

  1、食堂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上級安排,有事要請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供應飯菜。

  2、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維護用餐秩序,講究文明用餐;對待用餐員工,須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一視同仁,提供優質的就餐服務。

  3、樹立團體意識,增強團隊凝聚力,互助互愛,自覺提高自身素質。

  4、熱愛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負責。努力提高烹調技術,調劑飯菜品種,每週制定一次食譜,講究營養口味,堅持健康標準,做到飯熱、菜香,保證員工吃飽吃好。

  5、食堂工作人員應接受廣大員工的監督,樂於聽取接受他人意見。

  6、對於臨時性來客就餐者,應熱情接待,並憑辦公室招待通知來提供招待用餐;對於生病員工根據通知及時提供病號餐。

  7、食堂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自覺落實每日晨檢制度,身體有病時應主動離開工作崗位,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8、食堂工作人員應自覺形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切實做到:

  8.1在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8.2工作期間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嚴禁在工作場所內穿拖鞋、短褲以及赤膊;進行分餐工作時須戴口罩。

  8.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工作場所內吸菸。

  9、自覺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食堂人員必須每天檢查食堂加工區域、就餐區域以及門口區域衛生,保證食堂無“四害”。

  9.1做到各類食品容器清潔,灶臺無油汙,廚具清潔,各項用具使用後必須歸類存放。

  9.2下水道要每日進行清潔,徹底清除菜渣等雜物,以保證排水暢通及清除異味。

  9.3用餐後須擦拭桌椅,保持乾淨無灰塵、無油漬,地面無垃圾雜物,保證不積水、乾淨、清爽。

  9.4及時清掃工作場所內的垃圾髒物,食堂門口垃圾桶必須每天清洗。

  10、認真做好食品採購,把好食品衛生關。

  10.1根據員工飲食需求採購優質食品原料。

  10.2不採購腐爛變質、發黴、生蟲、蟲蛀、有毒、有害、汙穢不潔、摻雜摻假、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採購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做到保證質量,價廉物美,節約成本。

  11、食堂採購的主副食品、炊事用具,一律實行入庫驗收,在庫管理,出庫登記,計劃使用。

  11.1落實入庫驗收制度,堅持實物驗收原則。進庫物品須由倉庫保管員與廚師兩人同時驗收數量及品質,驗收合格者當場在發票上簽名,驗收不合格品嚴禁入庫。食堂管理員須對此進行不定期抽查。

  11.2食堂在庫物資須分類擺放整齊;儲存食品掛牌標出進貨日期;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庫房地面應保持乾燥,通風透氣,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倉庫。

  11.3落實臺賬制度和盤點制度,做好在庫管理。應在辦公室領導下建立實物財產臺賬目錄,在庫物品做到帳物卡相符,堅持每週盤點一次食堂倉庫,每月上旬定期公佈賬目,接受員工監督。

  11.4保證食堂倉庫安全庫存,出庫時堅持先進先出原則,做好登帳管理,防止漏帳和錯記賬的情況發生。

  12、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保證食品加工的衛生安全,嚴防並杜絕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

  12.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12.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開存放,

  企業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第十一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透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範文2 為規範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採摘收穫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並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並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併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並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覆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採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週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並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範圍和方法,經總經理稽核後,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採購。

  第十一條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並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於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併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並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後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汙染。

  第十三條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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