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有關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是發現生產作業中人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順利.

  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安全防護設施等.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負責人對每月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生產安全負責人每旬對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長班中要不定時現場巡查,作業人員作業過程中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按“三定”要求組織落實,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實行閉合管理,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檔案工作.

  3、認真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並向檢查部門進行回覆結果.

  2、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堅決貫徹自行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二、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預防知識,結合磚廠實際,進行實際講習與演練,提高工人的自我勞動保護與預防職業危害的本領.

  三、生產區內所有裝置及電器要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運輸帶、裝載機等所有機械和配電室要按規定安裝,並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四、電工、焊工及維修工按國家規定發放絕緣鞋、手套、有色眼鏡、電焊服,燒窯工、皮帶工、裝袋工必須備防塵面具等.

  五、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體檢,對不適合人員應及時調整崗位.

  六、所有購進的勞保用品必須是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的的產品.

  七、必須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勞保用品,並要求按規定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八、廠內為工人設定的洗澡間,認真搞好食堂、宿舍、個人衛生,每週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保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並取得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必須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崗位安全生產標準.

  二、廠內安全員、班組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文化知識,熟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搶救、應急處理措施.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主要內容包括:

  1)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三級教育,既廠級、車間級、班組級.

  2)從業人員變換崗位或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按照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程式進行教育培訓.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新裝置時,員工必須掌握新的安全技術操作技能.

  4)班前班後講明安全注意事項,講評安全生產情況.

  五、員工每年必須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訓時間為20課時.

  4、事故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為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考核、管理等工作,達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及分級管理

  1、輕傷:指負傷後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傷害.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生產安全副廠長.

  2、重傷:按勞動部頒發的《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和《公司傷亡事故標準規定》的規定執行.由生產安全副廠長組織調查處理,報廠長.

  3、死亡:指生產安全負責人事故發生後當即死亡或經搶救在一個月內死亡者.由縣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生產安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4、險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於防範措施得力或其他種種原因而倖免傷亡的事故.一般險肇事故生產安全負責人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報廠長.

  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發生事故後,要盡一切可能及時搶救傷員和廠裡財產,制止事故發展和損失擴大.由於不負責、不積極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在未獲得事故調查部門批准前,不得人為地破壞或清理現場.要及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查明情況,排查整改,認為現場沒有危險後,方可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進行“串供”.事故責任人和現場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情況,不準弄虛作假.

  4、事故分析要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間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進行處理,並落實好整改防範措施.

  三、事故報告程式:

  凡是發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上報事故.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

  2、發生輕傷事故,班組長當天電話報告生產安全負責人,並三日內將事故經過、原因、防範措施及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

  3、發生重傷事故,班組長1小時內電話上生產安全負責人,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由生產安全負責人進行調查處理.

  4、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

  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和單位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

  四、事故處罰規定:

  1、發生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調查處理.

  2、發生重傷事故,由生產安全負責人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處3000----10000元的罰款.

  3、發生險肇事故,根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3000-----10000元的罰款.

  4、發生裝置事故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裝置管理人員和生產安全負責人共同調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若因裝置事故導致人身傷害事故,參照上述處罰規定執行.

  五、事故管理中應注意的事項

  1、各級領導和調查人員,必須秉公辦事.

  2、事實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現場有關資料,並進行綜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責任.

  3、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嚴格監督落實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要按照廠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認真搞好“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專案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每年與各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責任、措施、經費,嚴明獎懲,杜絕事故發生.

  四、凡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環境、性質、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工器具及實施裝置的特點,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提高事故防範能力,及時向負責人反應安全隱患.

  五、個班組長必須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後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安全,不開工.

  六、負責人每月至少到生產區去檢查一次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落實,對未及時整改的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七、每月召開一次全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分析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懲處落後.

  八、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九、樹立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救援演習,做好“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專案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佈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繫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並做好記錄,註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並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汙染飼料物質,如菸蒂、繩頭、廢塑膠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後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菸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

  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採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採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後,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後,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溼.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製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溼度,防止發生黴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檢視,然後採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並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裝置的檢修,保證生產裝置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裝置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裡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佈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後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菸.關於喝水、吸菸、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裝置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准,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稽核是否正確,並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透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後進行批次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後,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範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並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並由生產科進行稽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後保管員要定時檢視,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裡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並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鬆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使用者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透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並立檔備案.

  生產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