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4篇)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專案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專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裝置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裝置、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專案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專案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專案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專案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專案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翫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專案及建立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4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誌,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鬥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儘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裝置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5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專案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專案部進行二級教育(專案級)。內容有:本工程專案特點、裝置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專案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檔案。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6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專案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專案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7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專案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專案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專案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檔案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檔案、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裝置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誌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資訊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專案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專案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9

  一、防管理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燈、風扇、空調和其它用電器具,禁止私拉電線。

  四、使用任何電器用具都要按規範操作,並且定期檢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電腦室、音樂舞蹈室、課室、宿舍除分工負責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規章規程操作。

  六、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嚴禁破壞消防裝置設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東西,保證樓梯通道暢通無阻。

  八、禁止在校內玩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九、禁止在室內、走廊焚燒垃圾雜物,應將垃圾倒入垃圾桶並及時清理。

  十、電工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保安員時時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動手,防患於未然。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執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一)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及GBJ1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膏腴等於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五)前四項規定的管道的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第四條本規定不適用於下述管道;

  (一)裝置本體所屬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三)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的管道;

  (四)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後一道閥門之後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後的熱力管道。

  第五條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理公稱專案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並組織竣工驗收;

  (三)制定本部門壓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組織並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並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六)組織研究並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七)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八)按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並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併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託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行使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同下)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並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並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製度。

  第三章安全監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並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製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註冊。

  安全註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查機構進行。

  製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准,並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蚩尤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認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製,並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條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失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並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二節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併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准,併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節公用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徵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得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用管道工程得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得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築建築物、構築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條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得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得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第二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四章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金,並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第二十八條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觀部門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承擔壓力管道安全監督監察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四條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性鎮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申辦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二)未申辦安全註冊手續的製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未申辦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四)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執行的;

  (五)未辦理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壓力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七)使用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第三十六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一)無證上崗的

  (二)超出資格證書允許範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責任;

  (一)由於壓力管道設計、製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二)由於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噶聲事故的;

  (三)因使用單位管理不善致使壓力管道發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條以上各項罰款數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用語:

  (一)工業管道係指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於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係指城市或鄉鎮範圍內的用於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

  (三)長輸管道係指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於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四十條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範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抵於我國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於壓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附屬儀器儀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進出口監督管理辦法,由勞動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條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後一道閥門之後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1

  班組是落實農電安全生產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只有班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農電企業的安全生產,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實現農電企業安全目標的關鍵,只有抓好班組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安全、杜絕農觸、穩定裝置執行,才會有全域性的安全生產。

  班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為本”,並認真地、有針對性地開展班組建設各項活動,以活動抓管理,以管理抓安全,才能使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開展。

  首先,班組長(多為各鄉鎮供電所所長)是班組的核心。負責組織班組的全面工作,是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長的素質決定了班組的管理水平,其一舉一動,對全班每一個人都產生直接影響。農電企業的班組長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普遍偏低,提高這一層面帶頭人的綜合素質尤為關鍵。如果班組長能加強自身建設,為人正直,辦事公正,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能明辨是非並能採納他人的合理意見,能充分調動班組每個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各自的技術特長,親臨作業現場、狠抓習慣性違章,嚴守規程、制度,為全班做出好的榜樣,那麼,“強將手下無弱兵”,這個班組肯定是一個思想作風優良、安全基礎過硬的班組。

  其次,班組長應能正確地理解並嚴格執行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所內建立並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班組的安全生產目標和裝置管理責任區域真正地落實分解到每個生產人員頭上,組織制定符合本班組實際的、具有可行性的班組經濟責任考核獎懲制度並嚴格執行,把所有的規章制度真正執行到位,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為檢查而應付上級領導,對一些小的違章要引起重視,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真正做到“有功必獎”、“違章必罰”,以制度與考核的約束來開展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在班組考核獎懲上,必須克服人情觀念,一碗水端平,發生事故一律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還要根據當前本班人員和裝置存在的具體問題,找出薄弱環節,不斷地調整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重點,及時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動態管理。這樣,才能使所有生產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從而使農電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落實。

  第三,加強班組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農電企業一線生產人員大多來自農村,其安全意識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的現象普遍,這就要求我們要結合實際,深入瞭解,採取由淺入深、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要及時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在安全活動中,要克服唸經式的宣讀檔案和通報的做法,更不能只作紙上的安全活動應付檢查,必須結合自身狀況、結合裝置實際預想事故將別人的事故案例對自己的號,豐富的活動內容,要面對面談感受,心連心話安全,調動他們的學習興趣,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才能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從根本上提高這些農民合同工的'安全意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從思想深處認識到因思想麻痺大意、翫忽職守、有章不循、措施不實、管理不嚴而發生事故,要付出的不僅是金錢,還有鮮血和生命,從而自覺地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程、制度,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真正實現“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第四,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層班組生產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特別是農網臨時僱傭工和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裝置改造後,更要及時組織技術培訓,以便讓大家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新裝置的執行方式。平時的技術培訓工作也要抓實抓好,不斷地進行崗位練兵,按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提高應變能力和實踐經驗水平,提高一線工人緊急事故處理的技術技能,培養職工遇險不驚、沉著冷靜的心態,提高職工自防、互防能力。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克服跟隨作業,盲目作業,集中思想,重視日常安全管理,集中精力於安全生產的整個過程。

  第五,作業中(特別是農網等大型作業)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工作,對班組所承擔的操作、作業任務中可能發生哪些傷害、引發哪些事故,如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業前仔細預想,運用事故樹狀分析等方法,分別列出對策加以落實,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六,加強班組民主管理。班組安全管理只靠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採取專業管理和群眾自主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只有班組全員行動起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努力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過程無危險,才能實現班組的安全、穩定。要堅持全心全意領先職工辦企業,真正使職工有家可當,有主可作。在班組內部管下上,要堅持考核公開、獎罰公平,做到職工心服口服,使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擔子有分量,各盡所能,各盡其責。要堅持開好班務會、民主生活會和民主管理會,鼓勵職工針對班內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最終集思廣益、民主決策,讓職工擁有充分的參與決策權,對存在的問題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儘早做出整改。

  第七,在裝置缺陷管理方面,針對目前存在裝置備品配件購置不及時、檢修線路長、裝置缺陷類別不清、處理責任不清等原因,致使部分裝置缺陷、隱患不能及時處理,建議在今後的工作中,農電企業也要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班組要按時統計上報常需的裝置備品配件,上級有關部門應結合階段性工作的驗收和考核,及時給予落實解決,使裝置大大小上的缺陷、隱患都能及時處理、不留“死角”。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2

  1、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2、焊工進行焊接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如電焊鉗握把與電纜的聯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線皮是否有破損,確認一切正常後才能施焊。

  3、焊接前,還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後才能進行焊接。必要時還應配備滅火器等相應的消防器具,要有專人監護。

  4、地線連線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將地線隨便捆綁或纏繞在被焊工件上。

  5、開啟電焊機前,應檢查電焊地線是否與工作導體或其他導體連線,以防短路或觸電。

  6、電焊機需改變觸點導板、二次線或對電焊機進行檢查時,都必須切斷電源後再進行。

  7、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傷眼。

  8、在通風不良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除採取措施防止觸電外,還應採取排風等措施,保證通風良好,並有專人在外監護。

  9、焊接時如採用行燈照明,一般情況下,應採用24伏的行燈。

  10、凡有壓力或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管道、容器,嚴禁焊接作業。如果必須施焊,應先排空管道、容器內的壓力,徹底清洗淨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經有關部門檢查測試,確認達到安全要求時,方可施焊。

  11、焊接用電纜線接頭必須接觸良好,綁紮牢固,做到焊接時接頭處“不冒煙”。

  12、焊接用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焊接電流和所露電纜長度選用,防止電纜超載過熱而引起膠皮損壞、燃燒,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縫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焊渣濺傷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的電焊裝置,必須有防雨措施,下雨天禁止進行焊接作業。

  15、氣割大型工件時,應將工件放穩、墊牢,防止滾動、翻倒。

  16、不得擅自脫離實訓崗位,不得圍觀其它實訓場所。

  17、氧—乙炔膠管與膠管接頭處,氧—乙炔膠管與氧—乙炔表接頭處,膠管與割炬、焊炬接頭處,均不得漏氣,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

  18、施工現場的焊接地點與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存放地點的距離應不小於10米。

  19、暫停氣焊工作或下班時,嚴禁將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內,防止焊炬、割炬漏氣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20、電氣焊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前,應檢查工作場所有無火源隱患,並關閉電焊機或氧—乙炔瓶閥。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3

  當今我們不用擔心外界環境帶來的危險與攻擊,安全風險主要來自我們自身日常的生活、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面,從“衣、食、住、行”每個方面都存在風險。而這些又是我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無法迴避的基本生存條件,所以說,安全與風險是相互依賴存在的,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並統一於事物發展的過程之中。雖然,我們不可能完全消除風險的存在,但事物發展過程中,安全與風險並不是等量存在的。安全的因素多,風險因素就會降低,安全就有所保障;相反,如果風險因素高於安全的因素,就容易發生危害,造成事故。安全工作就是要透過人為的干預,對風險因素加以控制和預防,降低危害和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事故的損失,這是我們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發展的必備要素。

  安全是我們每一個生產管理者和參與者的美好願景和希望,他直接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那麼,在我們水電行業到底應該從那些方面來做好安全工作呢?我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一、管理方面的問題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種約束力很強的法制規定,是和法規、規定、規範、標準、決定等有著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顯得更為重要,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強制措施。

  安全與生產活動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產活動,就存在安全隱患,換言之,安全是寓於生產活動之中的。在生產活動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為、裝置的不安全狀態、材料的各項效能、錯誤的作業方法、現場作業的環境條件等。然而,在這些諸多因素中,人作為生產活動的主體,對生產活動過程起著關鍵的主導作用。所以,對生產活動過程中人的作業行為進行細緻的規範和管理,必然是一項最為有效的措施,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規程,在生產中讓制度規範現場的實際作業行為。

  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謂: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

  2、加強管理,提高員工工作責任心

  提高責任心,大家並不陌生,但責任心對員工的工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責任心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細微,並善於思考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中,避免事故發生。責任心不夠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粗心,並不善於思考所觀察到的問題,任其發展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從而可以看出員工責任心強與弱的重要性。技術水平再高的員工,如果你責任心不強,你就不能及時地發現問題,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又如何談起及時解決問題呢?如我們日常工作中的巡檢工作,對於責任心強的員工,他一定能夠按照巡檢牌的內容依次檢查,因為這些巡檢內容是我們的前輩工作經驗地總結,是發現事故隱患的有效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否則就叫“掛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強員工的責任心培養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技術水平

  現在很多單位新大專院校畢業生都是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培訓工作是一項枯燥無味反覆性的工作,隨著社會的飛越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因此,強化員工的培訓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更能給新畢業學生一個更好的發展舞臺。一個技術水平較低的員工,既使你責任心很強,但發現問題後,你也不能及時準確地去處理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就會導致延誤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最終給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訓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儘快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是緊迫的。培訓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採用內培,也可採用外培,還可採用師徒之間傳、幫、代等,讓新大學院校畢業生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現在主動學習的人少了,被動學習的人多了,培訓效果的好與壞關鍵在領導,你的工作抓得細、抓得實,他就學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訓工作決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培訓,堅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礎

  既然人的因素在實際生產中始終起主導作用,那我們應該相信,透過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讓安全始終穿插在生產現場,始終強調安全對正常生產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決,堅決杜絕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發生。

  有資料顯示,在有人為責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責任人心存僥倖,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確,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踐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裝置受損,重則人身傷亡,如果每個安全責任人能夠樹立“只有滿分”的思想,100%嚴格按安全規程辦事;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細節;措施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許許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強監督,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血鑄成,不能用血來驗證。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避免習慣性違章。在我們身邊發生習慣性違章,就說明我們的管理者對日常工作監管力度不夠,頭腦中存在著麻痺思想,平時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時安全次要的思想在作怪。因此,在制度的執行上我們一定要堅持“重視一伸手,杜絕誤操作”、“嚴把八道關,追求零失誤”及“三鐵”反“三違”的工作理念。我們專案部自去年組建以來由於能夠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程,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以安全工作比較平穩,有力地促進了施工生產。

  6、細節是關鍵

  我記得鄧小平同志故居長聯的開篇兩句就是:小事宏觀,大事微觀;成事縱橫觀,敗事主客觀。這是我們做好任何一項工作的基本原則。透過一些“小事”往往可以反映出事物的整體水平,而做“大事”也需要從每一項具體的“小事”做起;要想使我們的每一項工作活動成功,必須從縱橫兩個方面進行系統的策劃與實施,對於失敗的原因,則要實事求是的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查詢原因。尤其我們水電施工行業,是屬高危行業,不安因素多,施工條件差,“小事”釀成大禍的教訓,屢見不鮮。

  事實上,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太多的小缺陷引起的,而且有時缺陷雖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國挑戰者號太空梭失事的原因在於一塊不起眼的塑膠泡沫存在質量問題;美國太空3號快到月球卻不能登上去,只好無奈返回,只是因為一節30元錢的小電池壞了,耗資數億元的航天計劃因而失敗。在我們的實際生產活動中同樣如此,一個錯誤的動作、錯誤的訊號,一時馬虎造成不該出現的缺漏,一個心存僥倖的想法,都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所以,我們要牢固樹立“一百減一等於零”的安全觀念,在一百項工作中,即使九十九項工作做好了,只要有一項沒有完全做好,都有可能造成整個的失敗。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用鐵一般的規程去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是保證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所在。

  二、抓好裝置的管理工作

  1、加強裝置的隱患治理工作

  裝置是生產、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執行的正常與否將直接影響裝置的安全生產,因此,對裝置的隱患治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水利水電建設單位,各種大型裝置的健康工作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就需要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好地維護它、保養它,用保證裝置安全執行來確保安全生產。水電施工環境差,作業強度高,連續施工時間長,加之中標單價偏低,裝置陳舊老化,更新速度慢,維護不夠,因此這些裝置存在許多缺點,這就要求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巡檢工作中要做到,精心檢查、準確判斷,查詢事故隱患的根源,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影響安全生產。

  2、採用先進技術,實現裝置本質安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一批技術先進的、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誕生。在水電生產中,使用本質安全型的裝置對安全生產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即可以減輕員工的勞動強度,還可以確保安全生產,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技術水平較高的員工也難以避免常規電氣裝置不發生影響安全生產的故障因素,這是由常規電氣裝置效能所決定的,只有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才能很容易讓員工實現這一願望。所以在生產、生活中大量採用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是時代的要求、安全的需要、員工的願望,我們水利水電建設者、管理者要重視此項工作。

  3、加強精心操作,反違章指揮

  大型機械和特種裝置要精心操作,堅持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特別要反對超負荷執行,維護和檢修是保障大型機械和特種裝置正常、健康工作的重要環節,回顧水電施工,由於裝置操作原因或由於裝置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任何一個工程都曾經發生過,損失是慘重的,教訓是深刻的。因此,應堅持日常維護、檢修制度,把物的不安全狀態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因人的不安全行為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因機械裝置的缺陷引發的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4

  □ 總則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

  (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本公司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準則,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本公司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裝置應經常檢查。下班時並應檢查處理後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裝置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裝置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二十)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並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並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鐘應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電話總機應優先接通火警電話。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檔案或貴重物品。

  4.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視窗逃生。

  □ 竊盜防範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檔案,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之櫥櫃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守衛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二十八)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私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應先取具公司規定之物品攜出證件,保衛人員憑證查驗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於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後關閉門窗,並確實下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後,應保護現場,報有關單位偵察。

  □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釋出颱風警報後,守衛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颱風動向的廣播轉知總經理、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颱風接近本地區前,採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範裝置,亦應裝上。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之電源或煤氣。

  3.重要檔案及物品放置於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應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應緊急修繕。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藥品及乾糧。

  (三十四)強烈颱風襲擊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2.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密戒備。

  3.重要檔案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4.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衝及之處,應採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六)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應急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應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與身體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應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

  (四十五)玻璃、洋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

  (四十六)不得穿著鬆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機器。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於工具箱中,工具箱應儘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於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並應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其駕駛員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公司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駕車,亦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機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瞭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隨時告知其屬下工作人員。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關,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關。開主開關時須預先與關係者聯絡。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後行之。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未先確認死線前不可進行作業。

  □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檢點有無異狀,無異狀時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客的准許,並聽取說明後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後行之。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時應轉動停止後行之,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

  (六十)如無必要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於壓力計、溫度計及其他計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並在其規定的示度範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作業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襲的防護

  (六十四)關於空襲的防護,應嚴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六十五)本辦法所稱空襲避難,係指釋出緊急警報後,或突然遭受空襲時,人員、車輛、重要檔案所應採取的避難行動。

  (六十六)實施避離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1.關閉門戶,熄滅爐灶煙火,關閉自來水龍頭。

  2.應接受服勤人員的指導,不得在街巷之間、防空壕洞前或戶外徘徊觀望。

  3.敵機臨空投彈時,應躺伏地上,緊靠牆基,將頭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著力於地,並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張開,以防爆炸及震動的傷害。

  4.守衛及接線員注意警報音響,或攜帶半導體收音機,收聽廣播訊息。

  5.凡參加消防隊組織的人員,應依照規定執行勤務。

  (六十七)緊急警報釋出後,人員行動準則如下:

  1.公司的人員,應立刻攜帶重要檔案、帳冊、財務等進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堅固建築物底層,實施避難。

  2.工廠人員,攜帶重要檔案、帳冊、財務等應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實施掩蔽。

  (六十八)緊急警報釋出後,車輛(包括甲、乙種車輛)行動準則如下:

  1.在市區內行駛中的車輛,應就近向馬路兩旁疏開停放,但在幹道向郊外行駛中的車輛,得繼續駛往郊外疏散。

  2.在市區停放的車輛,應一律禁止行駛。

  3.在郊區的車輛,不得進入市區,就近疏開掩蔽。

  (六十九)緊急警報釋出後,消防人員應立即出動,駛往指定地點,分別執行下列各項任務:

  1.維持秩序。

  2.指揮人車避離掩蔽。

  3.保護公司安全。

  (七十)夜間聽到警報,守衛人員立即熄滅一切燈火,嚴禁露光。

  (七十一)本準則經呈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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