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並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稽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佔、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佔,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櫃或獨立迴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定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洩漏、擴散的地點,設定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並與生產裝置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准,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准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菸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製專用容器內,並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後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裝置、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制度行。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通則

  第一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庫記憶體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裝置。

  第七條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絡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裝置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菸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並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各油庫的建築及裝置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透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裝置和黃沙,並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應儘量避免搬運發放。

  第二十四條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油類倉庫抽菸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並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倉庫的電氣裝置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裝置。

  第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牴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三條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五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菸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物件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鑽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裝置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汙及時清理乾淨,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裝置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訊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並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後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效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效能,熟知檢修維護裝置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瞭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引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裝置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絡裝置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裝置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後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裝置、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4、裝置執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裝置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裝置、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絡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後簽發作業票後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行動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後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線處包紮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裝置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裝置,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裝置、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裝置、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作業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菸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裝置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目標

  第四條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並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後留下影印件備查。

  第四章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後;

  2、重複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禦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採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並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並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採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裝置、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專案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裝置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後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發生事故後,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範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後,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並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後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第二十七條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後疲勞上班,發現後責令離崗休息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第三十一條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專案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公司所屬各專案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日試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5

  1、各生產崗位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缺失的,對車間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項;違規操作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崗直至辭退。

  2、各車間部門要健全安全責任制,裝置安全落實到人。

  3、各車間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危險區域必須設定明顯的標誌及護攔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標誌或安全防護設施,每項罰款50—200元。

  5、勞保用品要按規定要求佩戴,違者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人次。

  6、保衛科加強出入人員車輛登記檢查,加強巡邏,確保廠區安全,因保衛工作不力,出現盜竊等安全責任事故,保衛科承擔賠償責任。

  7、各部門要加強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檢查,門窗及時落鎖,做好交接班安全檢查,因內部管理不當導致公司財物丟失,相關部門照價賠償。

  8、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相關部門、人員要做好現場應急處理,並及時上報,對處理不當或隱瞞不報、推諉責任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100元直至辭退處理。

  9、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相關部門和人員,評優一票否決。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總則

  透過加強公司計算機系統、辦公網路、伺服器系統的管理,保證網路系統安全執行,保證公司機密檔案的資訊保安,保障伺服器、資料庫的安全執行。加強計算機辦公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把各部門相關工作做好。

  第二條 範圍

  1、計算機網路系統由計算機硬體裝置、軟體及客戶機的網路系統配置組成。

  2、軟體包括:伺服器作業系統、資料庫及應用軟體、有關專業的網路應用軟體等。

  3、客戶機的網路系統配置包括客戶機在網路上的名稱,IP地址分配,使用者登陸名稱、使用者密碼、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統軟體是指:作業系統(如WINDOWS XP、WINDOWS7等)軟體。

  5、平臺軟體是指:鼎捷ERP、辦公用軟體(如OFFICE 2003)等平臺軟體。

  6、專業軟體是指:設計工作中使用的繪圖軟體(如Photoshop等)。

  第三條 職責

  1、資訊中心部門為網路安全執行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計算機網路系統、計算機系統、資料庫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2、負責系統軟體的調研、採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3、網路管理人員負責計算機網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平臺系統的安全執行;伺服器安全執行和資料備份;Internet對外介面安全以及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各種軟體的使用者密碼及許可權管理協助各部門進行資料備份和資料歸檔。

  4、網路管理人員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商業機密。

  5、員工執行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必須由網路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掌握。

  第三條管理辦法

  I、公司電腦使用管理制度

  1、從事計算機網路資訊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資訊保安教育。

  2、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體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行政部,在徵得公司領導同意後,由網路資訊管理員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定的程式進行。

  (1)電腦的開、關機應按按正常程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費用由該部門負責;

  (2)電腦軟體的安裝與刪除應在公司管理員的許可下進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允許擅自增添或刪除電腦硬碟內的資料程式;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週及時進行防毒軟體的升級, 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隨身碟,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遊戲、聽音樂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內容

  6、電腦發生故障應儘快通知IT管理員及時解決,不允許私自開啟電腦主機箱操作。

  7、電腦操作員要愛護電腦並注意保持電腦清潔衛生,並在正確關機並完全關掉電源後,方可下班離開。

  8、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但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批評教育;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上述規定並使工作或財產蒙受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9、為檔案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檔案儲存在系統活動分割槽內如:C盤、我的文件、桌面等;請將本人的重要檔案存放在硬碟其它非活動分割槽(如:D、E、F)。(儲存前用防毒軟體檢察無病毒警告後才可)。並定期清理本人相關檔案目錄,及時把一些過期的、無用的檔案刪除,以免佔用硬碟空間。

  10、所有電腦必須設定登陸密碼,一般不要使用預設的administrator作為登陸使用者名稱,密碼必須自身保管,嚴禁告訴他人,計算機名與登陸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個人、單位相關資訊的名稱。

  II、網路系統維護

  1、系統管理員每週定時對託管的網路伺服器進行巡視,並對公司區域網內部伺服器進行檢查,如:財務伺服器。

  2、對於系統和網路出現的異常現象網路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制定處理方案,採取積極措施。針對當時沒有解決的問題或重要的問題應將問題描述、分析原因、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3、定時對伺服器資料進行備份。

  4、維護伺服器,監控外來訪問和對外訪問情況,如有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5、制定伺服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時下載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伺服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使用者帳號申請/登出

  1、新員工(或外借人員)需使用計算機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由網路部門負責分配計算機、和登入公司網路的使用者名稱及密碼。如需使用財務軟體需向財務主管申請,由網路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軟體客戶端的安裝除錯。

  2、員工離職應將本人所使用的計算機名、IP地址、使用者名稱、登入密碼、平臺軟體資訊以書面形式記錄,經網路管理人員將該記錄登記備案。網路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計算機中的公司資料資訊備份,方可對該離職人員儲存在公司伺服器中所有的資料刪除。

  IV、資料備份管理

  伺服器資料備份,應對資料庫進行自動實時備份,並每週應至少做一次手工備份,並在備份伺服器中進行邏輯備份的驗證工作,經過驗證的邏輯備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裝置中。個人電腦的備份統一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可申請行動硬碟、資訊光碟等儲存介質進行安全備份。

  第四條 計算機/電腦維修

  1、計算機出現重大故障,須填寫《計算機維修單》,並交IT管理員進行維修。

  2、IT管理員對《計算機維修單》存檔,便於查詢各電腦使用情況。

  3、須外出維修,須報分管領導審批。須採購配件,按採購管理流程執行。

  第五條 公司資訊保安管理(暫定)

  1、公司機密檔案(由資訊中心定義)外發第三方時,需經由上級主管審批通過後,方可外發,並登記備案備查;

  2、員工外帶膝上型電腦時,須報請主管同意,並登記備案,以便保護筆記本中資料的安全。

  3、機密檔案列印時須登記備案;

  4、控制USB儲存複製,工作需要複製時通知資訊中心開放埠。

  第六條 違規操作賠償標準

  1、違規操作者:沒有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和責任人賠償工作時間誤工費50-100元。

  2、違規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追塑當事人和責任人相應經濟賠償。

  第六條 附則

  1、本制度由資訊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處在執行中修改並公佈。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7

  規範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穩定的辦公環境。

  1、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與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

  2、人事行政部歸口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各部門及各門店負責人為部門直接治安負責人。對所管範圍的治安消防負全面領導責任。

  3、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積極配合開展工作:

  1、防火、防盜、防劫、防破壞、防詐騙、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據、單據必須入保險櫃,現金原則上不過夜存放;2000元以上必須存入銀行。

  3、下班最後離開工作現場的員工,必須做好電、門及窗戶的檢查。

  4、倉庫主管每週必須2次以上對倉庫的門窗、貨梯等地方進行常規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發現事故苗頭、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遇緊急情況直接報警,同時報告上級負責人。

  6、倉庫重地嚴禁外人進入;公事或工作聯絡必須倉庫主管同意後方可進入。

  7、具體處罰內容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8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訊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訊號和施工訊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稽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稽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最佳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 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 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 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 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並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 駕駛員應服從排程,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 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 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 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 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②不準轉借、塗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⑥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⑦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閒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 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並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 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 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4)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 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後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檔案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佈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五)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並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洩漏時,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洩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洩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彙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9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

  (2)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

  (3)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貨運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並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召開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問題。

  (6)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2、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工作管理規章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組織並實施對貨物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和落實整改。

  (4)組織開展運輸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經驗,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對貨物運輸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並定期進行安全考核。

  (6)組織對貨物運輸工作的安全檢查,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7)負責有關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範,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檢視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佔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透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佔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睏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透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後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並設定警告標誌,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線,緊固情況,重點檢檢視拉向杆、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執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後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執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執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並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執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專案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後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專案,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專案。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執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籤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汽車貨運運輸規劃》等有關貨物運輸車法規,嚴格執行《汽車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等貨物運輸標準。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掌握貨物運輸注意事項應急處理辦法和貨物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瞭解貨物的物理、化學特性。

  4、妥善保管好並能正確日常維護工作,執行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修理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0

  為加強對公司所屬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總體目標的實現,特製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認真學習國家電力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規程、制度及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考核辦法,並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出適合於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貫徹ohsms18000標準後,各種安全臺賬和記錄作為作業檔案全部進入電腦,安全基礎管理實現程式化、標準化、規範化。

  二、具體要求

  1、各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要到位,親自組織落實上級

  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檔案、親自宣傳貫徹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親自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專題會、親自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

  2、分公司必須有專職的安監部門或安監人員,安監人員要持證上崗。

  3、堅持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則,編制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按《管規》規定需要填寫安全作業票的專案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嚴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安全規程要求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5、錄用分包工程隊伍時,確保建委的安全資格證和勞動部門的安全資格認可證齊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對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監部報出本單位上月安全事故月報表。

  7、各分公司發生事故時,一定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並在事故發生當日電話報告公司安監部,在事故發生一週之內將事故發生的經過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公司安監部,不得隱瞞事故。

  8、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班組每週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並做好記錄。

  9、每月組織召開由專職安全員、技術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

  10、制定安全獎懲制度,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的罰款要做為安全獎勵經費,由分公司安監部門或專職安監員掌握使用。

  11、每年終要向公司安監部報送安全工作總結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12、堅持開展班組班前會及班後會和週五安全日活動。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鏈等工器具,應按規定進行安全檢驗,並做好記錄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辦法。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各項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公司辦公室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2.事業部、職能部設立安全領導小組,部長為本部門生產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領導者,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事業部、職能部下屬各車間、班組、辦公室設立安全員,承擔具體安全工作。

  二、社會治安

  1.各部部長和負責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社會治安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和擾亂社會治安的情況發生。

  2.各級組織要教育員工崇尚科學,自覺抵制非法邪教組織及其歪理邪說的影響,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種腐朽思想的影響。

  3.各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要加強安全防範,下班關好門窗,謹防盜竊和破壞活動,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嚴禁打架鬥毆,損壞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產

  1.車間安全

  1).車間安全生產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管理規劃部,各事業部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和保障部門。各車間、班組必須設立安全員,並制定安全員崗位職責。

  2).員工在生產中必須執行有關生產管理規定和崗位工作要求,正確操作裝置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3).各部門對生產裝置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裝置故障執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產裝置和有毒有害化學藥品、高壓氣體、放射性元素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5).勞動保護、保健及用品的管理執行公司勞動保護管理規定。

  6).各部可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條例並監督實施。

  2.庫房安全

  1).庫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規劃部負責。

  2).庫房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庫房管理制度》,嚴格出入庫手續,對貴重物資要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物資和財產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存放和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

  3.辦公區安全

  1).各事業部、職能部對本部辦公區的安全負責。辦公區的安全管理應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各部門安全員要定期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

  2).發現裝置故障後要及時修理或報告有關部門,嚴禁裝置故障執行,以免問題擴大或引發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電,嚴禁動用明火和超負荷用電,以消除事故隱患。

  4).未經公司安全委員會同意,辦公區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必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否則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5).要害部門及重要崗位要加強安全保衛,對現金、檔案和貴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鎖具及安全報警系統,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4.檔案資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檔案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辦公室;質量體系檔案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質量辦公室;財務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財務金融部;已歸檔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資料室,未歸檔的技術檔案、資料由各部門管理。

  2).各部門應按有關保密制度及檔案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檔案資料,對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檔案資料的收發、批閱、借閱、移交、銷燬等環節要健全登記制度,並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式,不得隨意處理或丟失。

  3).屬公司智慧財產權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軟體、圖紙資料等必須由公司資料室嚴格管理,嚴防侵權和洩密。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洩露。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程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5.計算機網路安全

  1).公司網路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研發部網路中心。

  2).計算機網路安全執行公司頒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網路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

  3).嚴禁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計算機網路給國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6.車輛交通安全

  1).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歸屬冶金自動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員會管理,每個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規定,服從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管理。

  3).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管理執行公司頒發的《車輛管理辦法》和公司辦公室的管理規定。

  7.物品出門管理

  1).公司物品出門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辦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門(包括裝置發貨)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門證,並主動接受冶金自動化研究院門衛的檢查。未經批准,任何人嚴禁將公物帶離公司。

  3).各部門處理廢舊物品時,也必須持有公司的出門證。

  4).公司辦公室委託各事業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本部門持物出門證。其他部門的持物出門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對外發貨須持有公司市場營銷部的發貨通知單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門手續。

  四、防火及安全用電

  1.防火和安全用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用電裝置及電路,發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修理人員及時維修,以免釀成事故。

  2.電氣裝置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並在電源處懸掛斷電檢修標誌,嚴禁帶電操作。凡生產中的帶電除錯和實驗工序要劃定作業安全區域,帶電作業區及帶電裝置要設立明確的警示標誌,以免發生危險。

  3.未經許可,辦公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如確實需要使用,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以免發生事故。

  4.辦公及工作場所使用的用電裝置要有專人管理,下班時務必關斷電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修理電路及用電裝置須有電工上崗證,無證人員不得修理電路及電氣裝置,更不得修理高壓電路和裝置,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6.使用電、氣焊裝置要有上崗證,嚴禁無證操作,以免發生火災。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必須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確保安全,鋪架臨時線路須由電工負責,並經部門安全員檢查,確保安全。

  7.不得在貼有禁菸標誌的車間及辦公區等禁菸場所內吸菸和使用明火,在非禁菸區吸菸時不得亂扔菸頭,以免發生火災。

  8.位於各部門責任區的滅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門安全員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可靠,嚴禁隨意移動。發現失效、丟失等立即向公司辦公室通報,以便及時處理,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辦公區各樓層及生產車間要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嚴禁亂放雜物堵塞通道、樓梯和門口影響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車間和辦公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應執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各部綜合辦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批准,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生產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執行國家有關放射性物品管理規定,嚴禁隨意存放、使用。其移動和使用要透過公司辦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門申報,相應產品的銷售要透過有關部門的審批。

  3.公司貴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確保安全,並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要落實到責任人並要有嚴格的管理手續,發生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各部門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現金的管理要執行公司的《現金管理規定》。否則一旦發生損失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事故處理及處罰

  1.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生事故應立即逐級上報,並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酌情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救治傷者,保全裝置,保護事故現場等候處理。嚴禁隱瞞事故、拖延上報或破壞現場。否則將對有關當事人嚴厲處罰。

  2.屬於員工工傷事故,需辦理工傷手續的,事故部門應在24小時內透過公司辦公室向勞動部門申報,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診斷、鑑定材料。因部門申報延誤造成辦理手續困難或經濟損失的,由發生事故部門承擔責任。

  3.事故處理及善後工作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4.對於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5.公司可根據事故損失的輕重及責任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處罰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罰款、記過、撤職、解除勞動關係等。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正職經理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2組織建立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制訂本單位安全管理細則,並有權修訂和廢除細則中的條款,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定安全獎懲辦法。

  1.3經常對下層領導、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撥給安全措施經費,對改革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音、治理塵毒危害負責。

  1.5每2-3年必須申辦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2.各級技術負責人

  2.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對本單位生產中的一切技術問題負安全責任。

  2.2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時,將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的各個環節中,並檢查執行情況。

  2.3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新產品的設計、開發、組織可行性分析,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從技術上負責。

  2.4經常對所主管的職能部門及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並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方面提出防範措施並落實。

  2.6按規定定期同正職領導申辦技術總負責人的認可證。

  3.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3.1對所領導的生產班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

  3.2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所管的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措施符合要求負責。

  3.3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生產技術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4領導所管班組搞好安全活動日,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查執行情況。

  3.5開工前對所有的施工機具及手動電動工具等裝置設施、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開工作業。

  3.6開工後要經常指導、檢查、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檢查機電裝置、各種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是否處於良好狀態,遇有事故隱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時消除。

  3.7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指揮,遇有緊急情況不得離開崗位,積極採取措施,並立即上報,對危及安全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8協助專案部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做到每項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要有複查情況記錄。

  4.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4.1認真遵守安全規程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對本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4.2督促本組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3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會。

  4.4對新調入工人做好現場安全教育。

  4.5經常檢查所管人員及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及時上報。

  4.6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工地安全員職責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工地人員和新上崗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經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3負責督促和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和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情況。

  5.4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本工地設施、裝置進行安全檢查。

  5.5及時發現事故隱患,與工地負責人一道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協助工地負責人組織安全活動,制訂或修訂安全制度。

  5.7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帶頭執行安全法規。

  5.8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標語及各種禁令標誌保持完好無損。

  5.10積極開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建立安全文明工地活動。

  5.11及時報告工傷事故,做好事故調查和安全檢查原始記錄。

  6.職工的安全職責

  6.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衛生設施。

  6.2認真學習安全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在生產中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

  6.3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揮有權拒絕執行,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檢舉控告。

  6.4認真學習並做到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個不準。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③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種電動機械裝置,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啟用

  ⑤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⑥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①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準高空拋物

  ③不準在提籃內乘人

  ④不準坐扶手欄杆和臥睡在腳手架上

  ⑤不準酒後上班

  ⑥不準玩火、燒火和打鬧嘻玩

  ⑦不準賭力、賭食

  ⑧不準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準帶小孩進入現場

  ⑩不準隨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二、裝飾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發第393號》及《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本條例。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企業和專案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專案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應掛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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