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2篇)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一、校內車輛由學校總務處管理、由校長排程。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排程,保持通訊聯絡,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效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後,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這一管理制度可能還存在不當之處,望同仁們指教!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用車要有計劃性、科學性,杜絕浪費,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作用。

  二、堅持用車審批制度。需要用車者,要至少提前半天將用車計劃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籌安排車輛。如遇緊急情況,可及時與辦公室聯絡、排程車輛。

  三、優先保障各局長公務用車,如有兩人以上需到市教育局開會、報材料等,在車輛可排程情況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車輛,出發歸來後要到辦公室登出用車。城區內原則上不派車。

  四、非工作用車、外單位用車或個人用車須經局長批准。

  五、駕駛員要按照規定時間值班,保障局機關事務性工作正常開展。駕駛員出車要做到安全正點,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因工作失誤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扣發全年安全獎,臨時工辭退,正式工停開一年。

  六、駕駛員要自覺加強車輛維修與維護,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排除小故障不進維修廠,大故障根據不同車輛型號,報經局長審批後,由辦公室和駕駛員統籌安排維修。

  七、下午下班後出發歸來,車輛要入庫存放,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八、嚴禁駕駛員私自駕車外出,如擅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當事人負責,臨時工辭退,正式工調離。

  九、堅持用油登記制度。車輛加油由駕駛員和辦公室人員相互簽字、登記,辦公室每月統計各車輛行駛里程數、用油數、車輛維修及車輛過橋等費用,向局長辦公會彙報並張榜公佈。

  十、本辦法自1月1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用車範圍:主任、付主任、科長下鄉或到外地開會、機關幹部、職工的直系親屬病重或婚、喪、嫁、娶。其它情況一般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必須用車者,須經領導批准後予以安排。

  2、司機出車要經主任或辦公室批准。辦公室要建立出車臺賬,司機出車歸來後,要將所到地點和行駛里程如實彙報,做到一天一登記。出遠門當天回不來的,回來後次日向主管車輛的辦公室主任彙報。不經批准,司機不準私自出車或開車回家。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已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私自出車司機的責任。

  3、司機出車要憑辦公室開據的加油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要一單一清,嚴禁無單加油,凡不經批准加油的,辦公室不補加油單。辦公室要每月5號前把購油和每輛車的用油及行車程報主任、付主任各一份,並在機關內部公佈。

  4、因工作需要用車者,必須頭一天向辦公室掛號,要說明用車原因和所到單位,事前沒有說明的,不能再到其它地方。

  5、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要提前寫出修預算交辦公室,報經領導批准後,與財務科共同到維修單位接洽修理,以現金形式及時結清。司機要按預算,把替換下來的舊件交辦公室。每輛車的維修開支每月公佈一次。

  6、加強車輛養護工作,司機要保證行車安全,保持車內外清潔,車內不準吸菸。出車時嚴禁用酒,發現出車用酒和車內吸菸及衛生問題,要提出批評並對司機和當事人處20元罰款。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了確保校區的正常秩序和學校及教職工車輛的順利通行,防止校區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對進入我校的車輛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門衛二十四小時派保安值班,保障車輛進出暢通。

  二、學校車輛(包括教職工及其家屬私人車輛)憑出入證隨時可進出校門。

  三、家長車輛只有在開學報到或放假等學生集中到校、離校時間以及每週星期五下午五點以後等時間內可以進入校區,其他時間一律禁止進入校區。

  四、到校進行公務往來或探親訪友的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區,如確有需要,須相關部門或教職工向保安人員打招呼,經同意並經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入校。

  五、上級領導到校車輛,經登記後,在學校有關領導或部門統一引導下可進入校區。

  六、各種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在保衛科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進入校區。

  七、嚴禁計程車任何時候進入校區。(除本校教職工看病、購重物等特殊情況外)

  八、凡准許入校的車輛均要減速慢行,限每小時五公里以下。嚴禁鳴喇叭和亂停亂放。要服從管理,停放有序……

  九、嚴禁在校區內無證駕駛或練習駕駛機動車。

  十、嚴禁在校門內外通道上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校門的暢通。

  以上規定,自頒定之日起實行,希望全體師生、家長、來賓遵守。對無理取鬧者,保安人員有權進行處理,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車輛由站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除值班車輛外,車輛管理軟體單位業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與使用相對固定的原則進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領導亦按此規定相應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車輛加油,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油本,油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對每輛車加油情況進行登記,司機每次加油完畢,及時將油本交回。

  3、車輛維修由單位確定修車點,修車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後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得在指定維修點以外地方進行修理。

  4、無特殊情況車輛應嚴格實行專人駕駛,車輛管理軟體晚上及節假日車輛應於單位院內停放,特殊情況需要出車的應報主管領導同意。

  5、站各科室及養護公司週末及節假日需出車的,由用車科室主管領導向辦公室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辦公室主管領導根據情況進行安排。

  6、司機作為特殊崗位,應服從單位節假日出車安排,車輛管理軟體有事外出須向領導請假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司機對自己持有的車輛資料應妥善保管。

  8、司機應加強服務意識,經常保持車輛乾淨、整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駛。

  9、違反本制度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0、遇有重大活動及特殊情況所有車輛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

  11、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有起重車輛的企業,應當建立和健全關於起重車輛的維修保養、定期檢驗、安全規程和交接班等制度,並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保養

  2、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起重車輛進行登記,詳細記載每臺起重機的規格、效能等有關技術資料,以及歷次技術檢驗、大修理、改變起重機的重要效能和重大事故的情況,以備查考。

  3、機動起重機一般應由專職的司機駕駛,並且指定一定的人員負責掛鉤和指揮工作。起重機司機和負責掛鉤指揮人員,必須視覺、聽覺正常,經過專門訓練,並經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合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

  4、禁止起重機械超負荷執行。

  5、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掛著的重物加工。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時停留,在特殊發問下,如需暫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透過。起重機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6、起重機司機、掛鉤工人和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裝置和吊具,以保證安全執行,在進行檢修、工人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執行,如系電動起重機應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後,司機應當將起重機安全穩妥地停放在規定的地方,方可離開。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為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機動車駕駛員指局內在職的機動車駕駛員、聘用駕駛員和因工作需要暫時在駕駛崗位上的非專職駕駛員。

  第三條局人秘股負責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局效能辦配合監督檢查。

  第二章機動車的使用、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局內所有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車輛由各用車單位具體負責管理,在局辦公車輛不足情況下,局人秘股有權統一排程。各單位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使用、維護、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車輛執行外出審批登記制度。因工作需要出縣的車輛到局人秘股登記,由局分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報局人秘股備案。禁止未經局長批准的車輛私自出縣區。

  第六條未經領導批准,禁止私自用車。

  第七條車輛的保養應堅持“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堅持例保、預檢預修制度,消除故障隱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車輛的執行質量;車輛要及時清洗,保持內外乾淨。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鎮機關車輛使用實行分口負責、統一管理,分管領導對車輛的使用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嚴禁司機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正常工作日司機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有事履行請假手續並報黨政辦。無出車任務時,所有司機不得遠離,等候工作安排。

  四、車輛實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財政所統一購買。具體標準為:現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蘭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務車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車輛需要保養與維修的,主管領導報書記、鎮長同意後,由財政稅具體負責實施。車輛出差在外地維修的,由用車領導按規定程式辦理。

  六、節假日期間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司機要隨叫隨到,不準出現脫崗、誤崗現象。

  七、車輛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時回鎮大院停放保管,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八、因公出車發生事故,按照交警部門劃分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單位負責賠償;私自出車造成事故,由駕車司機負責全額賠償。車輛轉借給他人駕駛造成事故的,由借車司機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所有進出校園的車輛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2、我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已錄入車牌識別系統,請在校門減速帶和道閘前緩慢行駛,以便系統識別。

  3、本單位正式職工車輛通行時間為長期。外聘人員和為我校服務的其他人員通行時間為一學期。通行時間到期,繼續為我校服務的人員,經使用部門同意,攜帶聘用合同和行駛證影印件、部門證明到安保處辦理車輛通行手續。

  4、進出校門車輛需按照“一車一杆”的要求減速行駛,因跟車闖杆,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失由駕駛人自行負責;因駕駛人原因造成裝置損壞時,由駕駛人照價賠付。

  5、行人請從人行道通行,嚴禁行人從機動車道通行,避免因道閘杆起降或人車混行,對行人造成傷害。

  6、外來車輛和未經允許進入的其他車輛,應停放到南門外停車場,如車輛確需進入時,按照《神木職業技術學院會客訪客制度》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校園車輛管理規定,將車輛停放到停車位上,不得違反規定亂停亂放。不聽勸阻者,安保處可做鎖車處理。經批評教育後予以放行。

  7、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遵守30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否則學校保安人員有權糾正和制止,校園內發生肇事的車輛,保衛人員有權限制其車輛駛離,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攜帶大宗物品、行李出校門時,須經物品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經安保處核實確認或由本校教職工陪送,並予以登記,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9、建築施工單位的車輛和後勤保障車輛出入校門時,需在安保處辦理通行手續並按規定接受檢查和管理。在校園內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亂停亂放和亂鳴喇叭。

  10、發生緊急或特殊情況限制車輛通行。

  11、本制度由安保處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由一名中層幹部(政教處處主任)具體負責。

  2.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稽核、編排工作,協助公交公司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費的收繳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4.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並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做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5.學校行政定時跟車,每週不少於2次。要關心校車工作,瞭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並將乘車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公交公司。

  6.學校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7.學校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考評,每月一次,考核結果列入學生綜合評定。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並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員。

  8.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絡,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垃圾清運實行“專車專人,定時計量”的原則:運輸車輛全部採用專門購置的垃圾吊臂車配備專門的封閉垃圾箱;配備專業駕駛員;運輸車每天早晨6時(冬季7時)開始清運,確保9:00結束;對每個運輸垃圾數量統一計量,作為半年及年終考核依據。

  2、拉運人員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駕駛員行為規範駕駛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每天出車前必須檢修車輛,要保證安全操作清運,如有特殊情況發生,要及時停運,在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領導另作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3、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密閉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臺式車要用篷布遮蓋嚴實,運輸過程中嚴謹揚撒、洩漏。

  4、在清運過程中,吊臂車只能運輸生活垃圾,嚴禁用於建築垃圾、醫療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裝清運。

  5、車廂內清運後不得有殘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汙水箱。收車後,車輛要停放整齊,車體乾淨衛生,無異味。

  6、必須愛護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臺等環衛設施,愛護清運車輛,不得野蠻清運,惡意損壞設施及車輛。

  7、為保護清運人員的健康,清運人員在工作時要有必要的勞保用品。

  8、清運工作人員違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50元的經濟處罰或待崗檢查,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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