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各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第十四條: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條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並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各集團應建立幹部安全生產聯絡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絡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範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許可權,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燬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許可權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詢設施裝置、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並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第三十一條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係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係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係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並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並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對公司外部的資訊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工程、裝置儀器:

  1、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效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裝置。

  8、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裝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裝置、電梯的安全:

  1、簽訂起重裝置、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新購的起重裝置、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裝置、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3、起重裝置、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裝置、電梯使用合格證。

  4、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裝置、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裝置、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負責管理起重裝置、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裝置、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執行。

  6、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裝置、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起重裝置、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裝置、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起重裝置、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週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於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兩次。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於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於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3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4、負責本隊(室)的定額考核工作,協助隊(室)長定生產經營任務。

  5、負責裝置執行消耗統計,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報表。

  6、認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4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裝置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裝置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裝置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裝置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裝置;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膠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裝置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開啟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裝置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裝置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裝置、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開啟;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除錯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除錯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裝置及裝置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執行該裝置。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執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線。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裡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裝置。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裝置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裝置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線。

  5、凡用於連線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2)。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線,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控。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控。

  8、不要用溼手觸控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梁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梁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梁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樑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梁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梁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5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6

  一、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

  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四無”,即無責任事故、無火災事故、無職工違法犯罪、無經濟損失事故。

  二、收費站安全管理內容:

  收費站安全管理按照區域劃分可以分為收費現場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三個方面內容:

  1、收費現場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防搶、防雷電、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內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搶、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用電管理、食物衛生、職工外出、外來人員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黃、賭、毒”的禁止,以及公務車的管理等內容。

  三、收費站安全管理辦法:

  要搞好收費站的安全管理問題,其實就是要解決如何對收費所的物和人實施有效管理的問題。對收費站的安全管理我們應該採取“人防為主、物防為輔”的八字方針,具體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報、觀看重安全事故錄影等形式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檔案和各級安議精神,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營造一個“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2、經常性對職工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活動,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收費現場突發性事件及其預案的瞭解和掌握,防搶、防火的基本常識等內容。透過培訓和學習,可以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3、對收費站各種安全設施,如防盜門、防盜網、防盜鎖、煤氣安全閥、應急燈、滅火器、保險櫃、電工房等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各種安全設施的效能和使用情況,做好安全設施的保管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4、經常性組織人員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事故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工作要嚴格、細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論小,都要及時找出原因,及時進行整改,及時對當事人、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或嚴肅處理;

  5、加對收費站重點人或物的管理。對收費站個別職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現象,要引起高度重視,對這些職工,要採取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去向,瞭解情況,並採取相應的管理辦法;

  6、建立收費站安全管理檔案。

  對於如何搞好收費站安全管理這個話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採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費站的實際情況不同而異,然而不論採取什麼樣的方法,我們的管理目標卻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確保收費站的一方平安。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7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範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誌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籤或公開徵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透過正式途徑徵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於規章制度頒佈後的貫徹落實。

  3)稽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稽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稽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域性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釋出。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採用固定的方式進行釋出,如紅標頭檔案形式、內部辦公網等;釋出的範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並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佈的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資訊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並應公佈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並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並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並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紮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配置安全設施,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效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僱傭合法資質的車輛,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紮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乾淨,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並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線處要採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菸和隨意丟棄菸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線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於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於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後、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新增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後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鬆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鬆開油門後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菸,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鬆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並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後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後採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於5公分,伐區內高於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後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於1.7米的死枝清理乾淨,確保樹幹光滑。

  第六章採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採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採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採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裝置,保證防護裝置質量,堅固適用。採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於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採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並繫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採種。採用機械裝置採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採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採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採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並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9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資料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職責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資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景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與經濟職責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專案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專案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資料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資料。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專案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資料。

  四、發放有關檔案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檔案、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光。例會時光、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0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專案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理解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資料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專案部進行二級教育(專案級)。資料有:本工程專案特點、裝置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資料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異常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專案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資料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檔案。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景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光、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職責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一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職責。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職責。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職責。

  6、非上班時光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我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職責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人和職責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職責。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班組若找不出職責人,則職責班組承擔50%的經濟職責。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一天一次的場地清理,堅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職責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職責制(要職責到人)和裝置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職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職責班組100-500元。

  2、認真  六、職責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職責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職責。(職責分4種:直接職責、主要職責、重要職責和領導職責。)

  1、認定負直接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職責。

  2、認定負主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3、認定負重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職責。

  4、認定負領導職責的,相關職責人承擔20%以下經濟職責。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職責的,相關職責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職責。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資訊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禮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禮貌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專案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專案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築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並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並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專案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並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專案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專案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迴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定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定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定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並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並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並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併,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援、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並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落實防範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稽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並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複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效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並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並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並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裝置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並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專案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專案、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並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並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後,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並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援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專案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幹;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裝置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後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誌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籤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專案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並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後,專案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佈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佈置,並按要求設定“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範,制定專案的有關規定並採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並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並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牆及建築牆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並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並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裝置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並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採取安全措施,拆除範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並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誌;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範圍內的地面採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訊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裝置,如捲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裝置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並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裝置,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杆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裝置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專案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徵求安全部門意見後,經專案技術負責人簽發後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專案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專案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並履行交底的籤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並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定,用電裝置要採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築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範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裝置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並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並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並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專案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專案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應每月由專案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並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專案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並做好事故善後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後,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牴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專案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件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彙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5

  一、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領導公司各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並總體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各項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3、總體負責領導公司員工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

  4、領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車輛、裝置設施。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組織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並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單位各部門做好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責任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各項制度規章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

  7、領導公司做好獎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得到落實。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稽核。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按照規定時間,督促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主持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項會議資料。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跟蹤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對重大隱患及安全員上報的各類隱患整改不落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做出具體處理意見。

  5、做好承上啟下、科室、車輛之間的互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確定應獎勵的先進崗位和個人。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責任人會議,聽取和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隱患。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經理安排的其他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

  三、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6、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7、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8、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9、負責人員、車輛、裝置、培訓、演練、車輛執行等安全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10、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1、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2、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相關部門行車手續的辦理。建立駕駛員檔案,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及車輛年檢工作。

  6、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7、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8、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9、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10、負責人員、車輛、裝置、培訓、演練、車輛執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門要求的企業各內業和安全檔案的規範檔案工作。

  11、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2、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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