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
為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2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後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於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佈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准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後方可領取,並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資料,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3
企業依法制訂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立法”,是企業規範運作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當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
但實踐中我們仍很遺憾地看到大量企業並未對此予以充分的重視,他們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了。其實不然,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能針對某個單位具體情況,相對比較概括、原則,而企業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需要的是更準確詳盡、可直接運作的規範。
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運作平穩、流暢、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燃,使企業不戰而屈人之兵,不得不戰時則也可使企業盡作有準備之戰,勝券在握。
為方便職工生活,規範就餐次序,防止自助餐券流失,減少生活福利成本,根據xxx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助餐券納入職工福利成本,正式職工原則上每人每月發放十張,只限本人中午免費使用,不得轉讓、出售。本人額外需要部分到物業管理公司按成本價簽名購買。
二、不發放自助餐券的範圍:
1、內退、離退休人員。
1、物業管理公司隨餐廳服務人員就餐的管理人員。
2、休產假的人員。
3、休病假、事假超過半個月以上的人員。
4、外出學習、培訓半個月以上的人員。
5、在工地發放生活補助費的人員。
三、自助餐券的印製、管理、發放、出售等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並建立獨立的帳目明細和嚴格的登記管理制度。職工福利部分由政工科負責組織落實。
商貿公司管理規章制度4
(一)有關零用金之設定劃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財務部負責各單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總務組負責設定零用金管理人員,儘可能由原有辦理總務人員兼辦,必要時再行研討設定專人辦理。
(二)零用金額暫定,工地每月經常保持5萬元,將來視實際狀況或減或增,再行研辦。
(三)零用金借支程式如下:
1、各單位零星費用開支,如需預備現金,應填具零用金借(還)款通知單,交零用金管理人員,即憑單支給現金。
2、零用金之暫支,不得超過1000元,特別事故者應由企業部經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經手人應予一星期內取得正式發票或收據加蓋經手人與主管之費用章後,交零用金管理人衝轉借支,如超過一星期尚未辦理衝轉手續時得將該款轉入經手人私人借支戶,並於當月發薪時一次扣還。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業程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應設立零用金帳戶,並編制收支日報送呈經理核閱。
2、零用金每星期應將收到之發票或收據,編制零用支出傳票結報一次,送交財務部。
3、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出傳票後,應於當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總額與週轉。
4、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付傳票,補足零用金後,如發現所附單據有疑問,可直接通知各部經手人辦理補正手續,如經手人延擱不辦得照有關規定辦理。
5、零用金帳戶應逐月清結。
(五)零用金應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據,存財務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六)本細則經奉準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