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的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1、文明施工,規範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範及各小區的規範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後,工長先行驗收並及時整理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後並出具書面檔案,鑑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後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並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乾淨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於公司形象和資訊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菸,嚴禁帶小孩及閒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鬥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牆。

  11、對於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後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並鑑寫工程移交單,並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

  室內裝修、辦公室裝修、寫字樓裝修、廠房裝修、酒店裝修、店鋪裝修、舊房翻新裝修、別墅裝修、家庭裝飾設計、深圳裝飾、深圳設計、裝飾公司、裝修公司、裝飾設計公司、深圳蒙恩思裝飾設計。

  為保障住宅區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根據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對本住宅區房屋裝修的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裝修申報程式】

  1、住戶裝修住宅,必須提前7天向物業公司申報,填寫《住宅裝修申請表》,如實填報裝修專案、範圍、標準、時間、詳細的施工圖和提供施工隊伍名稱、營業執照、資質等級、法人代表的有效證件、施工負責人的有效證件(影印件)等,送物業公司審批。

  2、審批通過後與物業公司簽訂《xx名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3、按照《xx名居房屋裝修預交押金和收取綜合服務費的標準》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後,經物業公司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問題,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和罰款,多退少補;完工半年內,如發現上述問題,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5、工程驗收合格後,物業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為管理服務費,包括施工隊伍的管理、裝修人員出入證、施工許可證等。

  6、住戶裝修申請時必須繳清所有費用方可辦理裝修手續。

  【裝修範圍】

  1、不擅自改變房屋的柱、梁、版、承重牆、屋面防水隔熱層,上下水管道、電路等;

  2、屋面面積只許鑿毛,地面裝修材料不準用超重材料,地面裝修材料厚度不得超過50毫米;

  3、不得封閉陽臺、平臺或改變陽臺、平臺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變原有外門窗的規格、形狀以及外牆面的裝飾;

  5、空調室外分體機必須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打洞時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以防外牆破損,並保證空調架必須按規定進行粉刷;

  6、不隨意改動有線光纖線路、網路線路,並留好檢測口;

  7、禁止改動煤氣管道,若確需改動必須到市煤氣公司營業所申請,由煤氣公司負責改動;

  【裝修施工管理】

  1、裝修時間必須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長裝修時間,以免影響他人的休息,只有無噪音的工作經過向物業公司申請批准後方可按規定延長。

  2、裝修垃圾應該及時的清運,按物業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

  3、如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供電增容等,還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施工人員必須在物業公司保衛部根據相關規定備案登記,辦理出入證。

  5、非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裝修應出據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委託書或相關書面證明;

  【違章裝修處罰】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停水、停電。

  5、賠償經濟損失。

  6、視情節扣除管理押金。

  7、根據省、市、區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以上幾種處罰可同時進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困難,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經區政府批准設立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為分散金融風險,確保擔保資金安全執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是銅官山區政府出資設立並隸屬於區政府,實行自主經營、企業化管理、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區擔保中心屬非金融機構,不得從事金融業務。

  第三條擔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會性為基本準則,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化操作相結合、支援發展與防範風險相結合、開展擔保與提高信用相結合的原則開展擔保業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為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為的監督管理,防範擔保風險,區政府設立由區財政局(國資委)、經濟發展委員會、審計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監察局、統計局、國有資產運營中心、協議銀行及相關單位組成的銅官山區中小企業擔保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作為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的監督管理機構。設主任1名,成員若干名,主任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兼任。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第五條管委會負責對擔保中心的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批准、修改擔保中心章程、擔保中心會員章程和擔保資金運作實施細則;

  (二)審議決定擔保中心的經營方針和發展計劃;

  (三)審議批准擔保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經營目標及對擔保中心的考核、監督、規範擔保資金的運作行為;

  (四)審議批准擔保中心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策方案;

  (五)審查擔保中心呆壞帳核銷和增減資金規模;

  (六)隨時監察擔保資金的運作情況;

  (七)決定擔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擔保中心在管委會領導下開展擔保業務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七條擔保中心根據業務經營和管理的需要,設立若干業務部,各部負責人由擔保中心總經理提名,報管委會批准後聘任。

  第八條擔保中心屬於行政事業編制的人員執行政府規定的工資標準,其他聘用人員工資實行風險工資制。其工資福利標準,由管委會提出意見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對擔保中心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勵,由管委會負責,辦法另行制訂。

  第三章擔保業務

  第九條擔保物件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區經濟結構調整方向、產品適銷對路、技術含量高、有發展前景、有利於增加就業機會和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

  第十條申請信用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稅收入庫級次在銅官山區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較高的資信等級;

  (三)被擔保專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資源、環境保護要求,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有較好的財務核算基礎;

  (五)工業企業需連續經營壹年以上,非工業企業需連續經營貳年以上,特殊情況由管委會審定;

  (六)在協議銀行開立帳戶;

  (七)區擔保中心認為必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擔保種類主要為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擔保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第十二條擔保規模:協議銀行按照協議比例配備貸款(按擔保資金額擴大倍數以內),單筆擔保金額原則上在200萬元以下。

  第十三條擔保中心為企業提供擔保,被擔保企業應向擔保中心支付擔保費。收費控制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收費標準為:擔保期限在6個月以內收取擔保資金數額的0、5%;6—12個月,擔保額在50萬元以下的收取1.3%,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擔保中心應建立健全嚴格的擔保操作管理責任制,從內部控制風險。開展擔保業務應確保資金安全運營,控制減少損失,將當年代償總額控制在資本金的5%以內,實際賠償總額控制在資本金的3%以內;超過控制界限,必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條建立限額審批制度。單筆擔保額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專案,由擔保中心評審通過後報管委會主任審批;10萬元-30萬元(含30萬元)的專案,由管委會會議集體稽核批准;30萬元以上或特殊的擔保專案,經管委會研究提出意見後報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准。

  第十六條為有效分散風險,擔保中心在與協作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時,對擔保資金實際損失,應按協作合同約定分擔。

  第十七條實施反擔保措施。被擔保企業在擔保中心申請擔保時,應當以其合法、有效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擔保,按合同額提供等額的反擔保。不得重複抵押。

  第十八條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擔保中心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逐步從經營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分別用於衝抵擔保發生的經營虧損、代償支出和彌補擔保呆壞帳損失。風險準備金的具體計提比例由管委會確定。

  第十九條區國資委、經發委、財政局等部門應對擔保資金的投向和運營加強引導和監督。擔保中心應建立審、保、償、監相互獨立,相互制衡的執行機制。當被擔保人出現信用惡化訊號時,擔保中心應加強與協作銀行的合作,及時採取防範措施。擔保中心履行代償義務後,協議銀行協助擔保公司追償債務。

  第二十條協議貸款銀行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作為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監督借款企業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協議貸款銀行如不履行主債權人義務,擔保中心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證責任的要求。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管委會負責對擔保中心績效考核評價和擔保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擔保中心各項擔保業務的運作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報告區政府。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擔保中心經費開支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由擔保中心總經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會主任審批,擔保中心不得人為分拆單。購置大件物品(達政府採購標準的)需經管委會主任同意進行政府採購。購置房產及車輛的,需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條區財政局應切實履行對擔保中心的財務監管職責,制定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措施。擔保中心應建立並完善與擔保業務相適應的財務制度,按規定要求向管委會和區財政局報送報表。

  第二十四條擔保資金存入協議銀行,實行專戶管理。擔保資金嚴禁向企業或專案直接投資。

  第二十五條對擔保資金、負債、收益、費用等專案實行規範管理。擔保中心經營利潤按照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的分配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擔保中心經營業務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若與有關法律法規不盡一致,或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擔保中心按照本辦法制定具體操作規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3

  裝修裝飾公司工程部經理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工程部經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二、服從總公司領導,努力提高自身,積極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三、努力加強團隊建設,積極配合其它各部門開展工作。

  四、認真做好各裝飾工程的施工組織計劃,做好裝飾專案經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組排程,確保施工正常進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裝飾工程內控的監控,認真參加合同報價評審,確保工程利潤的實現。

  六、工程部經理負責工藝規範的調整,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

  七、負責對工程管理人員的考核及提成的稽核。

  八、、督促所屬部門按規定程式,規範要求進行運作。

  九、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優良率稽核、獎懲的實施及下達整改指令。

  十、負責所屬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業務指導,並做好所屬人員的績效考評工作。

  十一、負責對設計師工藝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對所屬人員的崗位調整,人員招收和辭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合理化建議,並配合行政部門做好人力資源儲備工作。

  十三、負責處理重大客戶投訴與客戶交流等相關事宜。

  十四、按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十五、工程部經理負責每週召開一次工程部例會。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4

  現在大多數物業公司對保安隊伍的建設感到非常頭痛,比如大家常說的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人員流動頻繁、招聘困難、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低、不服從管理等問題,嚴重的還有監守自盜的現象。但在物業管理企業,保安在物業管理中的地位是別人無法替代的,除了肩負著物業轄區內秩序維護的重任外還是公司對外形象宣傳的一面旗幟,起到形象展示的作用,而且保安隊伍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品牌信譽。

  那麼如何做好保安隊伍的建設呢,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保安隊伍管理:

  一、嚴格控制招聘環節

  嚴把保安招聘關,招聘前要先制定出招聘條件,這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人員的選才很重要,對於保安崗位的重要性從公司領導就要端正認識態度。招聘人員要明白應聘人員做保安的目的,預防很多人跳板式的工作方式,這樣即使招聘來也不會做太久,也做不好。另外儘量去招聘沒有做過保安的人員,最好是剛畢業的學生,這樣便於管理,因為保安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可以用這樣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古、靈、精、怪,意思就是說第一年的保安比較古板,第二年的保安比較靈活,第三年的保安就成精了,第四年的保安就成怪了。所以保安工作時間長對企業未必有好處,雖然不是絕對的,但的確有它的道理。

  二、做好崗前和崗中培訓

  管理者必須堅持對青年員工進行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幫助青年員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各種消極因素的影響;堅持對青年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盡職盡責、愛崗敬業精神,增強青年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自豪感,進而把青年員工謀求個體發展的努力整合成為實現企業發展的驅動能量。教育培訓要以提高業務水平、專業素質和自身修養,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人為目標。在保安招聘來後崗前培訓很重要,如果有條件的話一定要獨立培訓。在崗前培訓中一定要講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當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開始就講管理制度,那麼很大一部分人也會被嚇跑了,感覺管理太嚴。在崗前培訓中開始要著重於軍事訓練,因為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紀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實在不行那麼只能從這一環節淘汰掉,另外要加強管理專業化和物業管理基礎知識的培訓,讓大家瞭解物業管理並對物業行業前景看好,對於崗中培訓同時要加強,在每週都要定期培訓,其中主要包括軍事、體能、消防、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等,要安排合理時間進行反覆培訓,並結合現場管理情況定製出培訓計劃,有計劃一定要施行。

  三、巧用管理技巧

  在保安隊伍中管理技巧很重要,要講究方法,在生活中要真心關心我們的每位員工,有困難要馬上解決,在工作中要嚴格要求每個員工。打個比方,有一個員工違反了紀律,那麼做為保安隊長肯定要對違規人員做出處罰,那麼這時候就要按兩條路線走,給被處罰的員工處罰後就不能不處理了,要在私下再找這名隊員談一下心,問為什麼違反,有什麼想法,對處罰結果如何認識,並給其講處罰的目的,當然我們都知道處罰的目的是為了整個團隊的建設,不是說對那一個人而言。

  四、重視他們,要讓他們感覺到受到重視

  管理處上下員工都要相互關心,在隊員有生活問題或有工作情緒的情況下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和溝通,這時候管理員要起到作用,要做好溝通,不能單靠保安主管,特別是女管理員、管理處主任也要定期不定期地與員工溝通,不要給員工高高在上的感覺,要重視他們,對員工講他們的重要性,對他們的工作成績要給予肯定,這樣員工才會更加努力的去工作,有時候加工資不是最好的辦法,特別是保安人員,他們更想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尤其是領導的認可。

  五、讓其生活感到充實

  對於保安工作,做久了都會感覺到無聊,特別是下班後,如果這時候管理不善的話很容易使保安隊伍紀律渙散,這是因為保安隊伍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輕小夥子,即使有退伍軍人也會因社會環境而變化。加之處於結交朋友談情說愛階段。那麼在這樣的關鍵時刻,除了要經常灌輸安全重要性和崗位重要性外還要提高員工的業餘生活,讓其感覺生活每天都排的滿滿的,比如培訓、訓練、娛樂專案比賽等,這樣的話他們感覺既有部隊的生活又有社會的樂趣,既能統一管理又能增加保安隊伍整體團隊的凝聚力、戰鬥力。

  六、要有好的薪酬體制

  物業公司除有好的體制和規範完整的規章制度外,要想保安隊伍綜合素質高,服務理念強,就必須做好保安薪酬評估計劃。在當今的社會里,經濟是大家關心的問題,那麼要招聘好的保安就得在薪水方面讓他感覺到比周邊同行企業要高,他們就會感到自己能進入這樣的企業而自豪,就會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物業公司在薪酬計劃評估方面做到位,薪酬體制完善,保安的流動率就會下降,人員的素質就會提高,服務理念就會加強。這個問題比較現實,但確實管用。

  七、人員著重培養,選拔人才

  除了以上管理措施,企業還要有完善的人才選拔機制,給員工能看到自己的前途,形成良性迴圈,說實話沒有一個保安願意一輩子做保安,都感覺只是在吃青春飯,要給員工希望,讓員工感覺到自己的努力是有回報的,這樣才能形成一個積極向上的團隊,才能建設好保安隊伍。

  因此,加強保安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學習,不斷完善管理模式。不管是什麼樣的物業管理公司,要加強保安團隊的建設,如能做到上述幾點,那麼,物業公司的保安形象、公司品牌就得到了展示,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也就隨之而來。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5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

  2、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經濟效益,精心理財,開源節流,滿足業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5、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7、重視人才,合理使用幹部,按照德、勤、能、績定期進行考核。

  8、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公司彙報工作及經營收支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9、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10、經常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理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經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計劃的制訂和落實工作。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5、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分管理工作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6、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7、經濟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職能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領導下,全面實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組織各項工作的開展。

  3、負責配合辦公室進行本部門員工的招聘。

  4、負責制定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各項工作,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

  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方針、政策,全面負責負責管理處的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落實獎懲制度;

  2、安排和調整本部門人員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並組織編寫管理報告和各種通知、公函;

  3、負責傳達公司檔案、通知及會議精神;

  4、檢查監督本轄區工程維修、保安清衛人員以及管理員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按《員工手冊》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掌握各業主情況,檢查督促各責任區管理的實際操作;

  6、隨時掌握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交納情況,及時做好物業管理費催交的組織工作,並組織解決好有關投訴,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7、抓好本部門的組織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會議,研究擬定下一步工作計劃;

  8、加強各班的團結合作,樹立整體思想,密切與其他部門的聯絡,互相溝通、協調;

  9、認真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任務。

  內勤員崗位職責

  內勤員在管理處主任統一安排下,負責文件資料的儲存和管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

  1、按照物業服務的需要,編制採購計劃,並實施採購;

  2、對倉庫物資和其他物資進行管理,建立物資臺帳;

  3、協助主任組織開展社群文化服務;

  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負責管理轄區內業主檔案和物業檔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遺失、損壞;

  6、負責本部門各類通知、公函、報告的收發;

  7、負責接聽服務電話,屬於業主投訴及報修的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轉交處理,對於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彙報;

  8、熟悉各種收費程式,負責接待上門的交費的業主,並做好收費記錄;

  9、熱情接待來訪的業主及其他人士,對他們的諮詢事項給予熱情、周到的答覆和解釋;

  10、完成本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員崗位職責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1、熟悉掌握物業轄區業主和物業的基本情況;

  2、建立收費臺帳,掌握收費動態,及時收取、催交各項應收費用;

  3、負責辦理業主入住、遷出手續,監督管理裝修事務;

  4、負責巡視物業使用情況,以及保安、清潔、維修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對外包服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與業主溝通、回訪,有效處理業主的投訴。

  文員崗位職責

  1、負責部門的檔案撰寫、整理工作;

  2、負責員工考勤、收發傳達檔案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處的各類來文;

  3、負責辦理各類外來人員的出入證件;

  4、協助主任組織由管理處發起的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5、接待來訪的業主,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意見,予以解釋解答,並將詳細內容記錄在案;

  6、負責做好檔案、記錄、卡的管理工作,並保證檔案完整、齊全、保密;

  7、向各業主發出書面繳交各項費用的通知書;

  8、透過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工作;

  9、負責組織業主意見徵詢活動和社群文化活動;

  出納崗位職責

  1、清點彙總部門交來的款項;

  2、稽核原始憑證是否完整;

  3、發放工資、獎金,支付符合手續的費用;

  4、處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

  5、填制記帳憑證,交會計記帳;

  6、正確使用發票,保證現金和銀行支票使用安全。

  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著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說服、教育住戶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保安隊隊長崗位職責

  保安隊長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保安隊的各項管理工作。

  1、瞭解和掌握保安隊的情況,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條例,抓好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對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工作全面實施管理;

  2、主持保安業務工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重點是《員工手冊》及保安相關規定的落實情況,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形體儀表訓練,認真做好培養和業務訓練,提高全體隊員的整體素質。;

  3、經常定期不定期檢查保安隊員的工作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做好全體隊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為下屬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養所屬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有關保安方面的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7、完成公司交辦的收費等其它工作任務。

  (三)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保安班長在保安隊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保安隊日常事務的實施工作。

  1、負責組織當班的保安工作,監督和指導認真做好執勤工作,及時糾正和登記違紀違章現象;

  2、檢查本班人員的著裝儀容、內務衛生,保管好配備的通訊器材、保安設施、自衛武器等物品;

  3、負責填寫《值班記錄》,登記本班獎罰情況,檢查各巡邏點情況;

  4、按照保安部(隊)制定的培訓計劃搞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班務會,經常對隊員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崗位培訓,提高本人和全班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及時解決當班時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5、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請示彙報工作,與轄區業主搞好關係;

  6、熟悉在緊急情況下本班的組織指揮,處理好一般性的治安事件和業主的投訴,落實安全措施,預防各種事故,工作中有處理不當的事應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7、團結本班人員,堅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和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8、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任務。

  (四)保安員崗位職責

  1、門崗

  ①熟悉物業轄區的概況、平面佈局及樓幢分佈情況;

  ②保持威嚴可敬的儀表儀容,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

  ③負責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管理工作,對住戶裝修人員及裝修物品的出入進行管理,制止閒雜人員隨意進入物業轄區;

  ④負責做好對機動車輛的出入管理和收費工作。

  ⑤熟悉保安設施裝置的操作規程及報警設施的使用方法;

  ⑥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生和交接班工作。

  ⑦負責回答解決住戶及來訪人員提出屬於本崗職責內的問題;

  ⑧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2、巡邏崗

  ①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實行24巡視巡邏制度,嚴格執行佇列行走標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個人道德風範;

  ②樹立強烈的責任感,全面做好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收費、以及住戶求援、報警等工作,確保物業轄區治安安全,秩序井然;

  ③熟知本人責任區域內住戶情況,瞭解物業轄區內其它區域房屋的地形以及各條通道的佈局,做到勤巡邏、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④熟悉物業轄區消防設施的配置,並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防火自救知識;

  ⑤巡查公共裝置設施使用和公共衛生保潔情況,發現設施受損及時上報,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⑥加強對物業轄區的機動車輛管理,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⑦積極參加職業道德和業務、消防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消防員(保安員兼)崗位職責

  1、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認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掌握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積極做好防火宣傳和教育,建立消防值班和消防設施臺帳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一旦發現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3、物業轄區一旦發生火警,全體員工必須全力投入搶險工作,履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不得臨陣藉故逃避;

  4、發生火警事故時,迅速報告有關領導,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警,組織人員搶救險情,組織住戶撤離危險地帶,並做好妥善安排,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嚴防趁火打劫撈取不義之財,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

  5、加強轄區內動用明火的控制和管理。

  監控值班員崗位職責

  1、嚴密監視保安物件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或不安全跡象,及時通知值班保安處理,並及時透過對講機或電話向隊長報告,且隨時彙報變動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2、熟悉所管理裝置的效能、操作程式,能獨立進行操作,並能進行簡單的維修;

  3、出現異常情況時,堅持、確認、彙報,並做好情況記錄;

  4、負責裝置的日常巡視、情況記錄;

  5、保持機房乾淨、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

  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決定,服從管理、遵守紀律,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2、熟悉物業轄區內樓宇的樓幢號、單元、戶數和房屋結構、水施、電施等管線走向;

  3、嚴格遵守服務內容與服務標準,及時受理業主提出的各種報修;

  4、積極為業主提供多項便民服務,並做到服務周到、熱情、規範,無投訴;

  5、工作時間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確保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6、工作完畢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服務過程須請業主簽字認可;

  7、愛護工具,杜絕浪費,按規定領用工具和維修材料。

  8、負責對共用部位設施的巡視和保養。

  9、按月做好報修、維修記錄的彙總和材料採購的計劃編制。

  清衛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尊重領導,服從分配,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3、上崗佩戴好工作證,穿戴好服裝,並保持整潔;

  4、文明服務,作風廉潔,拾金不昧;

  5、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對物業轄區進行清潔衛生打掃,維護物業轄區的良好的衛生環境秩序;

  6、及時清洗公共部位的亂塗、亂畫、亂張貼的廣告、標語等;

  7、對保潔範圍內物業的異常情況及時行保安員或管理員彙報;

  8、對亂扔廢棄物的現象應予以制止,並及時清除;

  9、妥善使用並保管好清掃、保潔的工具,做到勤儉節約、以舊換新,對無故損壞的酌情賠償。

  綠化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服從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工作時佩戴好上崗證;

  3、綠化養護操作場地及道路兩旁整潔有序,無危及車輛、行人的現象;

  4、對住戶說話和勸阻有損綠化的行為要溫和有禮;

  5、正確並熟練操作使用園林器械,妥善保管好綠化工具設施、農藥、化肥及其他用品,嚴格使用化肥和農藥;

  6、花草樹木及時澆水,防止過旱和過澇;

  7、對花草樹木定期培土、施肥、除雜草和除病蟲害,對新栽的花草樹木要及時修剪、補苗、澆水,保證成活率達90%以上;

  8、熟悉物業轄區內的綠化概況,充分利用綠地面積,合理佈局、種植花草、樹木;

  9、對工作過程中發現的物業轄區的異常情況及時向保安或管理員彙報。

  第二部分公共制度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戶)反饋的每一資訊,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託、迴避,應將業主(住戶)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後轉告相應部門。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戶)關於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某某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並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迴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彙報並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覆,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戶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儘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託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覆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並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複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6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範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三)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於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優秀的規章制度透過合理的設定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後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鬥。

  (五)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二、單位應如何制定規章制度

  在企業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規章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是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重要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認識比較混亂,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無所適從。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被逐漸放大,對以後的企業行政管理留下嚴重隱患。為了增強企業對規章制度制定的認識,特撰此文,僅供交流探討與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法律規定及實務操作狀況。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對規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規定,但是很不明確,具體條文如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究竟應怎樣“依法建立”規章制度,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導致了在企業的行政運作過程中,規章制度完全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進行簡單宣傳後馬上實施。

  為了彌補《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14號)》的相關內容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透過民主程式制度的規定製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依據這條規定,企業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民主制定、不違法、向勞動者公示。“民主程式”是什麼程式?對此還是沒有一種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

  在審判實踐中,只要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法,並向勞動者公示,其效力都會得到認可。

  (二)《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及解釋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透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釋:我們可以比較《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除了個別標點外,是完全一致的。《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解釋,補充了規章制度透過和修改的程式,並強調了用人單位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對《勞動法》的補充和完善。該條規定很明確,但是“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仍然沒有相關規定。

  (三)規章制度透過實務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過以下兩個程式才能透過:

  1、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工會討論不予認可);

  2、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制度最終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會或職工代表雙方均出席);

  實施以上兩個程式要解決以下問題:職工代表的產生、會議過程的記錄。

  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勞動法規強調的是規章制度的民主透過,所以應由勞動者推舉產生。產生的方式可以參照我國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方式進行。對於一些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可以採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如先選舉班組的代表,再班組代表推舉出部門代表,由部門代表組成職工代表大會。採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可以降低職工代表大會的人數,提高規章制度的透過效率。

  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程式1)以及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最終方案(程式2)的過程一定要有會議記錄,並要求與會人員或參與協商人員的簽名確認。

  規章制度通過後,用人單位還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式。公示和告知程式是很重要的環節,一個經過了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式,仍然不能作為用工管理的依據。注意,規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實踐中可以透過培訓、張貼、向員工發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儲存向員工公示或告知的證據。培訓要有培訓記錄、張貼要取得張貼的記錄,向員工發放要有員工的簽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員工發放規章制度並要求員工簽收。

  (四)規章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規章制度要簡明。

  對於勞動關係的管理,勞動法規中其實也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規來執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寫進規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規章制度過於繁雜。

  2、內容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的規定主要強調了規章制度透過的民主程式,但是透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同樣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不但不能約束員工,員工還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五)、廣東省的操作實踐

  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出的《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式,但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式的,原則上不能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從該條可以看出,該《指導意見》在事實上變通了《勞動合同法》的硬性規定,降低了企業用工管理的難度。使規章制度的審判實踐又回到了只要不違法、向員工公示或告知之後就能得到認可的狀況。雖然該意見還強調了“勞動者沒有異議”的前提條件,但是發生爭議時,如果勞動者主張有異議,需要由勞動者提供證據,這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很大難度的。

  廣東省的《指導意見》在很大程度上變通了法律的規定,是平衡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產物。該《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有新規定的,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指導意見終歸是指導意見,僅僅是一種審判實踐中的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出臺,還應按新的規則來處理。

  本律師的觀點是,暫時沒有條件嚴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規章制度透過程式的,可以先做到規章制度不違法、並向員工公示或告知後實施。有條件的還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透過民主程式制定。因為政策穩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實行的政策發生變化,肯定會對企業管理造成很大的衝擊。嚴格按照法律來實施的管理,從來都是可以“以不變應萬變”的。

  三、公司規章制度模板

  公司規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7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員工簽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且應當將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即公司修改處罰條例的內容,必須經過前述的民主程式和公示告知程式。

  如果規章制度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民主、公示程式已經履行完畢,那麼即使員工不願意簽署,也不影響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將員工簽收作為向員工告知規章制度的一種方法,如果員工拒絕簽收,那麼用人單位應當透過其他方法使員工知悉。

  二、公司規章制度怎樣制定才合法有效

  1、規章制度的內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其中有關勞動基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及員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不得低於法定最低標準。在實務中最常見的就是,很多用人單位規定,入職不滿三個月的不能辭職。這樣的規定與法律相沖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勞動者辭職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規定,上班玩手機超過5分鐘的即可辭退。辭退員工是一項嚴肅的事情,必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才能辭退員工,僅玩手機5分鐘就辭退員工,明顯這一規定失去合理性。

  2、確定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履行協商的程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透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規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對於這種內容可能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單位說了算,否則這樣制度的規章制度可能會嚴重侵害勞動者利益,讓雙方的利益嚴重失衡。因此,就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同工會、勞動者或勞動者代表進行協商,這是一個民主的程式。

  3、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向勞動者公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實務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關鍵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證據。例如,勞動者入職時,讓勞動者仔細閱讀規章制度,然後讓勞動者在相同版本的規章制度頁面簽字,並保留好;或者組織學習規章制度的內容,儲存好學習的簽到表、時間、記錄、考核規章制度的試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點,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過,目前在實務中,有的規章制度制定,沒有第二項程式。但是,只要規章制度內容不違法,並且合理的,又向勞動者進行送達和公示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或仲裁委也會認可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

  1、明確目標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為了提高效率和範範風險,跟這兩個目標無關的事宜都無需制定制度或規定流程,如前述一個小公司為桶裝水制定一個制度除了裝點門面和浪費精力無他好處。

  2、梳理公司各條線業務流程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都有其最簡便、規範和完整的業務流程(注意簡便和完整的矛盾統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業務流程,最重要的莫過於人、財、物的管理,業務流程也圍繞幾個方面展開,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資金的流轉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業務流程的過程就是發現風險節點的過程,要找到可能發生風險的關節點;例如,人員招聘最易出現的風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工傷保險是否生效,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雙倍工資差額補償的損失和員工剛上班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卻發生工傷的損失;資金流轉上在公司資金的領取環節最易出現風險;商品物料的轉移上,在交接環節可能出現交貨卻未取得合規的貨物交收的書面憑證,如此等等,需要公司從自身業務實際出發去深入挖掘和發現風險點。

  3、完善業務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完善業務流程,例如招聘環節要經過幾個部門的審批,並經逐項確認合同是否訂立,保險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項;在公司資金管理上,應當做到收支分離,財務管理與現金管理的分離,賬與實的管理分離;在商品物料流轉上要求業務人員按規範取得收貨憑證。

  4、根據確定完善的業務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說流程是枝幹,制度則是充實枝幹的枝葉。在流程完善的基礎上,需要對流程的執行做出具體的規定,例如,新員工招聘流程是面試—簽約—入職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應的員工招聘制度明確面試的具體要求、職能部門或負責人員,簽訂合同的時間選擇、書面合同的審批、簽約後合同的管理、簽約後在什麼條件下員工可以入職,例如對於危險性較高的行業應當規定在工傷保險生效後入職,避免無保險覆蓋的風險。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永續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業務操作實際流程發生變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基礎的變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xx發展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依據公司章程,參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xx控股集團印發的《xx控股集團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規定(試行)》,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勞動、管理等各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稽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第四條 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二)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三)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公司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和創新;

  (四)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和遺漏;

  (五)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第五條 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崗位;

  (四)實際性: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

  (五)穩定性:能在一定範圍內穩定適用一定時間;

  (六)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第二章 規章制度建設組織管理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和總經理辦公會分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規章制度的稽核、批准、修訂和廢止權。

  第七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是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三)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組織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五)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稽核;

  (六)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文字稽核等工作;

  (七)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八)負責規章制度的編號、保管、存檔工作;

  (九)聯絡律師進行規章制度的法律稽核。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與董事會的銜接,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公司章程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規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會審議的建議。

  (二)將需要審議的規章制度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三章 制度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

  第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的整體制訂規劃,整體規劃每年滾動調整。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第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稽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或修訂年度計劃。 第十二條 公司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可臨時提議並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將某些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計劃。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條 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做出專門說明。 第十四條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綜合管理部協助。

  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送相關部門、控股公司徵求意見。涉及員工利益的,還需徵求員工代表意見。被徵求意見部門或個人應認真填寫《xx發展規章制度徵求意見表》(見附件一);

  (五)彙總意見,修改草案,填寫《xx發展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二);

  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二)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三)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許可權。

  (四)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五)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六)支援性檔案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援性檔案、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七)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

  (八)制度的實行時間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條 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提出意見。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意見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

  第五章 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規章制度草案經起草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一),經起草部門負責人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將草案及審批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查。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一)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二)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範;

  (三)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四)提交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法律稽核。

  第二十二條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綜合管理部報本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並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下發實行,須董事會審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會秘書負責報送董事會審批後下發實行。

  第二十三條 以xx發展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管理規範,由本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第二十四條 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檔案。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檔案為正式檔案,正式檔案如需修訂則按照修訂與廢止的相關程式辦理。

  第二十五條 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釋出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六章 修訂與廢止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與綜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第二十八條 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填寫《xx發展規章制度修改、廢止建議表》(見附件三)交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 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擬)定部門提出,綜合管理部稽核,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實施的規章制度,其修訂和廢止報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一) 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二) 規定事項區域性已不適用的。

  (三) 規章制度的區域性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四) 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五) 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第三十一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一) 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四) 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範圍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認定。

  第三十三條 每年一季度,由綜合管理部對上年度公佈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並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條 各控股子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xx發展制定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子公司認為制度條款不適用於本公司的,應於制度頒佈日兩週之內向xx發展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說明,並將解決方案上報備案。綜合管理部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需董事會審批的由董事會秘書協調審批。

  第三十五條 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四。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xx發展綜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總經理辦公會批准透過之日起實施。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9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2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2下午2:00—5:30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由專人統一考,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後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透過電話徵得部門負責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說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考勤應當準確無誤,不得塗改。月終彙總後張榜公佈並依據考勤計算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日工資百分之十。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2、曠工按工資發放制度處理。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職盡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閒聊,上網閒聊、玩遊戲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下班要關閉門窗、辦公電腦,切斷電源。

  四、休假規定:

  正式員工全年休假(含法定節假日、公司統一安排休息)70天,公司在節假日等情況下統一安排休息40天,剩餘30天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每月可申請休息三天,如工作忙未能休息,可在工作不忙的時候合併申請休息,七十天之內的休假只扣技能工資(日工資),超過七十天要扣技能工資、滿勤獎勵工資、年終獎等。

  五、加班規定

  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質量,努力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交給的各項任務,如果非主觀原因影響任務完成,為了公司大局和整體利益需要加班時,無論公司安排或個人要求均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室主任簽字、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計算加班工資。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 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由局內統一購買,並建立臺帳,登記配發。局技術人員負責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 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使用。

  第三條 涉密移動儲存介質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並經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四條 嚴禁將涉密移動儲存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條 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複製其儲存的國家秘密資訊。如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燬。

  第六條 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不得儲存任何涉密資訊。

  第七條 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不得連線涉密計算機。

  第八條 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要及時上交局辦公室,由技術人員對要報廢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進行進一步確認,並與領取時的型別、電子(產品)序列號、編號等進行核對,填寫銷燬登記表,經單位領導批准後,送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銷燬。

  第九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銷燬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

  3、各種電器,機械裝置要訂立、明示操作規程。

  4、職工應遵守安全法規、崗位安全規定、操作規程,特殊崗位應配備勞保用品,並正確使用。

  5、增強防火、防盜、防汛意識,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6、下班前要認真檢查並關閉門窗、電器電源等,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單位及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7、如發現有形跡可疑或有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門或相關部門。

  8、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

  9、嚴格執行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切實保證使用機械裝置、用電、用火、用氣等安全。

  10、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人員和車輛安全。

  11、發生事故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並及時施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1

  為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專案部的工作執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物件: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案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光: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透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稽核,稽核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稽核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資料: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狀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狀況進行登記考核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職責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2

  工作制度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愛國、愛行業、愛公司、愛崗位、恪守職業道德,工作盡職盡責。

  3、忠於職守,努力工作,遵守紀律,服從各級領導指揮和調配。

  4、上班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證及頭花。辦公室員工去駐場辦事須穿工作服。

  5、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6、員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須持院方證明。

  7、請假需經主管領導批准,請假二天以上的,需經公司領導批准。

  8、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保證安全生產,文明作業、服務,努力提高業務能力,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9、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10、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杜絕有損公司聲譽和利益的舉止言行。

  11、工作人員若須外出,必須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記錄。

  12、尊重領導、講究禮節,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13、接聽客戶電話要講普通話,接聽電話應禮貌、熱情,使用禮貌規範用語。

  14、辦公室必須保持乾淨、整潔,每天由工作人員打掃、整理辦公用具和物品。

  15、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學習的,必須做滿兩年。(如兩年之內不想做了,未滿服務期而離職的須自付學習期間所有費用)。

  16、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完成工作交接後經批准後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獎懲制度

  試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無工資)

  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一、獎勵

  1、經公司質檢部檢查,各駐場(4人以上)每月評選1名優秀員工,公司給予10元獎勵。

  優秀員工評選條件:當月無罰款;服從分配,工作主動積極,認真出色;有團隊合作精神,集體榮譽感強。

  2、工作認真負責、細緻、勤勞、能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受到客戶口頭表揚者獎20元,受到客戶書面表揚者獎50元。

  3、參加公司會議、集體活動無請假、無遲到,每人獎勵100元。

  4、年度優秀員工獎:入職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標準,每人獎勵100元。

  5、年度優秀主管獎:從事主管崗位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主管評選標準,每人獎勵200元。

  6、突出貢獻獎:受到甲方領導高度表揚,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每人獎勵100元。

  7、拾金不昧獎:對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50元。

  8、服從公司一切工作安排,控制物料開支,節約費用有明顯成效者獎10元。

  9、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者獎20元。

  10、為保護國家財產及客戶財產,見義勇為者。(表現特殊,重獎)

  二、懲罰

  1、員工上班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場地。凡發現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15分鐘者,每次扣5元;

  2、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半小時至2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3、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2小時以上者扣1天工資;

  4、上班時間若有急事離開,需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條。在公司抽查中,以請假條為準,否則視為當天請假,扣除當天工資。主管或領班請假必須電話告知公司,經公司同意後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5、班長、員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須提前1天向駐場主管請示,批准後方可休息,主管請假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准,三天以上需跟公司總經理請示,普通員工請假向部門負責人請示,超過兩天的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准後方可休息。不允許臨時帶口信,違者作曠工處理。超過兩天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必須出示相關醫生證明。

  6、主管請假、必須提前1天將各區域工作提前安排好,同時告知甲方負責人。員工因不服從分配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達三天者作除名處理。

  7、車站、辦公樓駐場當月請假超過1天,全年總計調休達10次(含10次)取消年度先進個人評選資格。

  8、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經批評教育未改正者扣2天工資,半年內達2次者作除名處理。

  9、上班時間不允許幹私活,一經發現,處20元/人罰款,並取消個人年度先進員工參評資格;駐場內員工幹私活,除對員工進行處罰外,駐場負責人也受到相應處罰(該負責人在現場並參與罰款50元/次;該負責人在現場未參與未制止罰款30元/次;該負責人未在現場罰款20元/次)。

  10、員工上崗時一律穿工作服,衣服應整潔乾淨,違者每次扣5元。

  11、員工上崗時一律佩戴工作牌,違者每次扣5元。

  12、上崗時間一律不允許穿高跟鞋或拖鞋,違者每次扣5元。

  13、上崗時間不能在工作的地方吃東西、抽菸、休息、閒聊,違者每次扣5元。

  14、上班時間不能披頭散髮,長頭髮的應將頭髮盤起,短頭髮的應整齊乾淨,違者每次扣5元。

  15、凡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循“顧客至上、服務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決不允許與客戶發生爭吵(不管對方是對是錯),發現1次罰款20元,一年中達到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16、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一切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者,公司和駐場領導有權作罰款或辭退決定。

  17、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本人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而造成公司被考核扣分、罰款的由違紀員工自行承擔,由公司從其工資中扣除。

  18、凡本公司員工在職期間,必須愛護公物及勞動工具,如有損壞,視情予以賠償。

  19、主管和員工請假,主管應如實反映給公司負責人,如未如實反映,被公司發現,主管則扣罰雙倍工資。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視窗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稽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公司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專案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公司產品開啟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公司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公司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閒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菸的倉庫等地隨便吸菸的。

  亂丟菸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後龍頭不關的。

  未經批准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並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裝置的。

  非本裝置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裝置的。

  在本公司範圍內幹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菸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剷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裝置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佔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裝置、工具、上班幹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六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法予以解僱,對於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公司、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手冊"各條規定自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企業管理和員工行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本企業和全體勞動合同制員工。勞務派遣員工參照本規章制度執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

  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等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依法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

  會保險費、保障員工的休息休假和安全衛生保護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勞動用工管理、工資獎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二章招聘錄用

  第五條招聘錄用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企業根據崗位需求,確定擬招聘員工的錄用條件、數量等,透過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洽談會、當地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六條企業在招錄員工時,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員工不因民族、種族、地域、性別、年齡、宗教信仰、身體狀況、婚姻狀況、生育等狀況不同而受歧視。

  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軍人、未成年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應聘者必須符合法定就業年齡(年滿16週歲),具備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

  第八條應聘者應當向企業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健康狀況、工作經歷、知識技能、是否與原用人單位有競業限制約定、是否已經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等基本情況。

  第九條企業決定錄用的應聘者應當提交下列檔案(其中,證件原件經核對無異議後返還員工,留存由該員工簽字的影印件):

  (一)《員工入職登記表》;

  (二)最終學歷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明;

  (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上崗證書等);

  (四)居民身份證;

  (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報告書》或《失業證》(應屆畢業人員提供報到證、派遣證及其他證明);

  (六)企業指定的其他檔案。

  第十條企業對員工的個人資訊予以保密。除依法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未經員工同意,不公開或者利用員工個人資訊。

  第十一條企業不扣押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其他證件,不要求員

  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5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要樹立“使用者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寵物主,精心診療,確保診療質量。

  2、理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公司的經營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總經理的領導。

  3、工進公司必須經過董事長批准,要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後與公方簽訂合同。

  4、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公司裡打私人電話,不準在作業區閒談,不準在作業區內會客。

  5、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誌,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未經允許帶客戶寵物外出,不準上班時間做私活。出診要履行手續,否則發生事故責任個人承擔。

  6、接待是企業的視窗,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診療專案確定要準確,療程要合理和準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寵物出入院要手續完善。嚴禁以診療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工具裝置管理,建立工具裝置檔案。由診療和美容組使用的裝置工具要辦理手續,責任到人,定期維修保養。員工要愛護公物,對於工具裝置、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屬個人責任的丟失,要視情況予以賠償。

  8、嚴格履行工作程式,診療美容物品缺乏時要及時上報,上報時要寫缺少物品明細單,採購人員要及時採購,市內採購要在1天內完成,市外3—5天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採購價格要合理,不能高於市場價格。

  9、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領發物品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物品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服務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診療和服務質量管理制度,把好診療和服務質量關,努力提高診療治癒率。工人要嚴格按診療程式操作,對於違反程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衛生。作業區的衛生要劃片定點落實到班組,作業區要保持乾淨整潔,經常打掃,不準地上有垃圾等,醫療廢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員工要模範遵守國家法規法紀,嚴禁在廠內及宿舍內賭博。

  13、各條除註明罰款比例外,其他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在5~200元處罰,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要予以辭退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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