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資訊通報制度

學校資訊通報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資訊通報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資訊通報制度1

  1、家長如發現孩子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家長有責任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師多加關心和幫助;如根據醫囑孩子的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家長應當以書面說明告知學校,並根據醫囑(需區級以上醫院證明)辦理休學手續並安排治療、休養。

  2、班主任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有身體、心理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或違紀行為等問題,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告知情況,必須家校共同採取恰當的措施予以幫助。

  3、班主任每天晨會課、午會課時按點名冊清點學生人數,如遇學生非正常缺席(即無事假、病假情況但無故缺席者;中途擅自離校者),班主任應立即與其家長聯絡,調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後,需向年級組長彙報情況;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則年級組長需及時向政教處及分管領導彙報情況,做好後續教育工作。

  4、學校如有重大活動、節假日安排或需家長配合進行的工作,會發放相關的《告家長書》通知家長,家長應在仔細閱讀《告家長書》後填妥回執交回班主任,並配合學校做好工作。

學校資訊通報制度2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生出勤資訊通報

  1、學校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晨檢工作,並及時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根據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透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告家長通知書等方式,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

  3、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並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4、班主任要嚴格學校規定的學生考勤制度,督促並認真檢查相關班幹部填寫班級日誌和相關情況統計,班幹部若發現有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在如實填寫班級日誌的同時,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或班主任發現上述情況時,班主任要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如果聯絡不上,或事態嚴重,必須向政教處報告。

  5、如學生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暫時聯絡不上,可採取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絡等方式,並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

  5、如學生24小時無故不到校,各班應立即上報政教處,由政教處幫助聯絡。

  二、學生事故資訊通報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注意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症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首例發病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症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處理情況等。

  5、報告的資訊必須是真實記錄,經確認可公開發表的資訊,公佈事實時間、數字必須準確;事故原因要根據學校所掌握的資訊公佈;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學校領導要向區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6、刑事事件由保衛處與當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後,及時處理。如實向家長闡述事故經過,確係校方責任不相互推卸。

  7、公佈的受傷情況以醫院診斷結果為準,傷殘等級以司法鑑定部門為準。

  8、不清楚的事實,待有關方面調查後再公佈;涉及學生及家庭隱私的',必須依法予以保護。做好傷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三、學生身體資訊通報

  1、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相關學生安全的資訊,在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發現要及時告知政教處,政教處要做好這些學生的安全資訊記錄和相關調查,並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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