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0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於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週利用業餘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路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週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彙報課、研究課、示範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定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範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於研習態度;善於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鑽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穫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檔案。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儲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3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透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除錯、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除錯費用。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4

  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階)、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階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佈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 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採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 職責與審批許可權

  第五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許可權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釋出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範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佈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釋出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範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釋出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範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鑑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 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許可權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階)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專案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 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 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定標準。

  第十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影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檔案。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檔案。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裝置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影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 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定、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鑑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5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6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 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 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 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 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 分配標準:

  1、 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 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 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 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 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透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 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 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7

  學校實行獨立財務制度並專門開設銀行帳戶進行獨立核算,開戶行是南京銀行健康路支行,帳號是xxxxxxxxxx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定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會計室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專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專案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辦公室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會計室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會計室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8

  辦公室是學校的行政辦事機構,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及對外聯絡工作。其職責是:

  1、組織起草學校綜合報告,擬定有關行政管理方面的計劃、規劃、總結、通知等;組織擬定全校性規章制度,釋出有關行政事務的通告。

  2、組織安排學校辦公會議,並做好記錄。

  3、根據審批許可權開具證明信函與介紹信函。

  4、對外聯絡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管理文書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6、各種辦公用品及教學器材的購置與維護,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檢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工作和衛生工作的組織檢查,保證學校的安全與整潔。

  8、完成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9

  親愛的學員,歡迎走入英傑教育的課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能夠使您順利的.完成學習課程,我們除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外,還要實行嚴格的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傑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請您學習期間嚴格遵守《學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課堂要求及安全紀律須知

  1、學生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菸,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護教室設施裝置,如故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安排,堅持做好課前準備和學習用品。積極完成教師

  佈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教師上課時,要認真聽教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謙虛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譁、聊天、走動、不嬉戲打鬧並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簡訊、玩遊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裡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教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次日交於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於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告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並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學生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

  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絡,由學校安排教師將學生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學生都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實後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准後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學生,請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說明情況。

  5、凡因特殊情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教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及時與班主任聯絡,我們全體教職員工願意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評,並認真聆聽你們的建議,儘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學生紀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傑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二、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三、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次日交於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第二章細則

  上課紀律條例細則:

  1、遲到1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嚴重遲到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

  者,按曠課一次處理。

  2、上課前沒有及時備好繪畫工具,並在大家已經動筆開始上課時影響畫室安靜者,按遲到一次處理。

  3、上課時大聲喧譁、聊天、走動等並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簡訊、玩遊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裡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

  4、在上課時間有外出上網咖,逛街,談戀愛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5、無故裝病曠課一天以上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6、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一天以上或夜不歸宿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三天以上或夜不歸宿多次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7、不尊敬老師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8、同學間打架、鬥毆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9、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吃飯、吃零食等(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要保持畫室衛生。

  10、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吸菸(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

  11、每天放學後值日生必須按照畫室要求按時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罰值日一週;

  12、學生必須愛惜畫室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加倍賠償;

  13、個人畫具按規定擺放整齊,作業、習作當日取走,否則按垃圾處理;

  14、畫室窗臺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垃圾處理;

  15、學生不準隨便帶走畫室物品、範畫,一經發現,按盜竊論處。

  ○京滬培訓中心教師管理:

  第一章總則

  為人師表;尊重學生;耐心教學;嚴格管理;制訂計劃。

  第二章細則

  1、要認真解答每一位學生的每一次提問。

  2、要細心觀察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學習情緒。

  3、要針對不同學生的基礎和程度進行有針對性的有效教學。

  4、要經常關心學生的課下生活和課下時間安排。

  5、要為學生制訂適合於學生本身的課下學習計劃。

  6、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風格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進步。

  7、保證每天為每一位學生都講解到;保證每天為一半以上的學生修改畫面。

  8、保證一週內能夠做兩次完整的現場繪畫演示(指定主教教師)。

  9、保證畫室內安靜;保證畫室內紀律(每月培訓中心要組織紀律評比)。

  10、保證認真驗收當日學生的課下作業。

  ○教師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教師必需保證上課時間、上課精力和上課質量。

  第二章細則

  第一條培訓中心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一休息,週二至週日上班。

  第二條教師在6月至次年3月實行每天10小時工作制;3月至6月實行每天9小時工作制。

  第三條教師每天出勤實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別為7:55;12:55;17:25。每次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發現舞弊代替打卡者,將對雙方做出每人罰款500元的處罰處理。

  第四條教師每天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應在上課前5分鐘到教室組織學生上課,否則算遲到。教師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者扣工資5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者扣工資10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者扣除當日工資的50%+100元。

  第五條教師曠課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當日工資+200元。

  第六條1、請事假者必須報請上級批准,批准後方能給假。請事假者根據請假時間按小時工資進行扣除,每月的請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天即20個小時。

  2、請病假者按每日工資的50%進行扣除。

  ○教師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對於工作成績突出的教師將予以重獎;對於工作懈怠的教師將予以重罰。

  第二章細則

  獎勵條例:

  第一條一週內主教教師除正常的做兩次繪畫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繪畫演示獎勵100元(每週主教教師最多做三次繪畫演示)。

  第二條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學生佔培訓中心總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00元;8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50元;10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200元。

  第三條每月的班級紀律評比中第一名的班級教師各獎勵1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50元。(每月11日組織紀律評比)。

  第四條培訓中心年終要評選3名優秀教師(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獎。

  獎金為:主教教師—10000元人民幣;班主任教師—7000元人民幣;助教教師—5000元人民幣。

  評選參考標準:

  1、年度本班專業考試過線成績。

  2、每月本班學生的投票鑑定。

  3、平日教學成績。

  4、培訓中心負責人評定。

  5、考勤記錄。

  6、獎懲記錄。

  違紀條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個積分,每次按違紀條例不同扣除相應的積分,當積分扣完後按20元/分扣除當月工資實施罰款。

  第一條畫室中每不安靜一次,本班教師各扣1分。

  第二條畫室內衛生十分惡劣,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三條上課前教具沒有備好,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四條教師在上課期間長時間發手機資訊、打電話扣3分。

  教師業務檔案管理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歷年任課工作量,教學態度(總結、評語),教學水平(評估材料),教學效果(學生成績),業務進修情況,學術科研成果(教材,論文)等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是教學管理重要檔案之一。1、教師業務檔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師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務處存檔。2、每學期結束後,教師按要求上交各種材料,填報教學科研成果、著作、論文,會同教務處的各種評價,檢查結果等裝入教師業務檔案。3、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專人歸檔管理,檢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管理員不得洩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4、凡經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中所記載的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

  京滬培訓教具管理

  教具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總務處控制總數量。教務處進行統籌管理,具體辦法是:

  1、教師所用教具必須填寫教具借用記錄,每學期開學時領取,本學期註明借用及歸還日期。

  2、教具用完後應按時歸還,以免影響其他教師使用。歸還時管理人員應當檢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損壞應填寫“教具損壞單”,說明損壞原因,酌情處理。

  3、按計劃購置教具,分類編號上架,貴重教具應同相關教研組長或教師共同驗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時通知有關教研組長或教師,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電器線路的示教版,應定期通電檢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應分科陳列在專用櫃內,做好防塵,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工作。

  7、掛圖應按學科,順序編號。

  8、管理員應與各個教研組密切聯絡及對編制教具維修計劃,並且報教務處審批實施。

  9、管理員應保管好教具說明書和合格證,便於配購備件和維修件。

  10、管理員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窗櫃乾淨和教具光潔。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0

  一、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援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透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群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透過靈活多樣、群眾樂於接受的方式,樹立忠於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