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通用11篇)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1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

  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2

  安全重於泰山,為了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從而使全校師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水家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於未然。

  二、責任及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並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幹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季節,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黴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生方面的協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為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儘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範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徹底地排除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由校領導牽頭,對學校內外所有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大排查,該學校解決的學校解決,該老師解決的老師解決,該社群和群眾解決的就讓社群和群眾解決,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時、徹底、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3

  1、電視演播室是學校的重要宣傳基地,為學校教學、宣傳教育工作服務。傳播、直播自制節目必須事先訂立計劃,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

  2、宣傳、教育內容要講政治、講文明,要和黨中央的方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室,不準在工作室內吸菸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技術要求的工作程式啟用各種機器裝置,嚴防人為損壞裝置。

  5、工作人員應隨手關窗鎖門,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有關裝置應存放在保險櫃裡。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4

  為進一步理順、完善陸宅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普陀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精神,對學校建設工程專案的勘探、設計、施工合同、材料或有關裝置採購合同、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實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檔。制定本辦法。

  一、訂立經濟合同的基本原則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2、遵守國家、市、區、局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

  二、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

  1、標的(專案內容、範圍等)

  2、數量和質量及驗收標準。

  3、價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約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賠償方式。

  6、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人簽字及蓋章。

  7、特殊合同需經相關部門備案或見證有效。

  三、合同的簽訂程式

  1、設計、勘察等專案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經辦、預決算財務室協辦、主任簽定。

  2、材料裝置採購合同。由專案負責人經辦,預決算財務室協辦、主任簽訂。

  3、施工總包合同、監理合同由專案負責人經辦、預決算財務室協辦、主任簽定。

  四、合同的發放範圍

  根據工作需要,由經辦人發放到相關部門和人員

  五、合同的管理責任

  1、正式合同簽訂後,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並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妥善保管。

  2、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專案負責人、預決算人員應認真檢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規定實施,並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報告合同履行情況。由於經辦人未按規定範圍及時傳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工程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洩露合同機密。由於洩密而造成損失,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工作管理,有效地發揮值周領導的主觀能動作用,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的執行機制和秩序,發揮調控、指揮、監督的效能,特制定本職責。

  一、校級領導實行輪流值周制,凡當週的值周校領導負責當週學校日常工作,做好接待上級檢查和維護日常正常工作的運轉。

  二、負責督促值日干部和教師按時到崗,工作不折不扣到位。

  三、負責處理當週偶發事件和外圍協調工作。

  四、負責抽查教師考勤工作。

  五、負責流動紅旗頒授工作。

  六、做好一週工作小結,督促校務日誌記載。

  七、中午、晚上放學時間,值日教師督促學生關好門窗全部離校後,教師方能離校。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6

  為了搞好學校值日工作,明確責任,發揮值日教師的作用,為學校領導的決策和計劃實施提供第一手材料,為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為師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職責。

  一、負責督促值日生按時到崗到位。

  二、負責管理好學校校紀、校風、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須由一名值日教師帶領導部分值日生對學生環境衛生進行檢查,並記載。

  四、負責教師的考勤並及時公佈考勤情況。

  五、負責每日兩次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對整隊情況進行記載。

  六、每天早操放學、集合時間(或特殊情況學校偶爾集合)值日老師要按指定的樓道口負責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工作。平時上下課時也要維護好樓道口秩序。

  七、值日教師課間活動時間要到室外巡視,負責安全、紀律、環衛等工作。

  八、協助值日領導處理當日偶發事件和日常瑣事。

  九、值日老師到崗時間為:上午、中午提前40分鐘到校,放學推遲20分鐘後離校。

  十、中午、晚上放學時間,值日教師督促學生關好門窗全部離校校後,教師方能離校。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7

  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是青少年兒童獲得全面、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學校廣大教職員工必須以對國家、民族高度負責的精神,重視對少年兒童的保護,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財務和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保護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必須對學校的安全工作實防監督管理。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採取人員防範、物質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辦法,防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校園校舍安全

  第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治保組織,保衛室要加大力度,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未經學校批准,不得允許外單位和校外人員在校園開展活動。

  第五條,學校應當按照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不允許在校門前和附近擺攤設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準開設網咖和歌舞廳。

  第六條,學校要定期對校舍實施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教育局報告並進行安全鑑定。被鑑定之後,按要求,該維修的就維修,該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該拆除就馬上拆除。

  第七條,校園圍牆及校舍的樓梯、樓道、欄杆、扶手、臺階、門窗等建築物和設施必須安全牢固,符合規範。

  第八條,學校教學樓、教工宿舍的走廓、樓道、廁所以及學生經常活動的其它場所,要安裝照明裝置,並保證裝置完好。

  第九條,學校建設專案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法律法規要求,由依法取得相應等級資質證書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進行勘測、設計、施工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建設專案的設計和建築結構必須科學合理,滿足學校安全需要。建設專案在開工前,必須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施工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施工期間,禁止師生進入施工區。建設專案必須經過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第三章設施裝置安全

  第十條,學校的一切設施、裝置必須安全可靠。所有教學儀器裝置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禁使用不安全的設施裝置。實驗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須與一般實驗物品分開儲存,並按有關規定專室專人儲存保管。學生在實驗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時,必須在教師正確指導下,按規範操作。

  第十一條,校園內的電線必須安裝規範,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運轉正常。對違章、年久失修、超載的電線,要進行拆除、更換。

  第十二條,教室、實驗室、圖書室、計算室、會議室、食堂、樓梯梯道、廁所等師生活動場所的電器裝置,應安裝規範,做到無裸露的電線、無破損的開關和插座。

  第四章飲食衛生安全

  第十三條,學校必須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做好各項衛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防止傳染病生髮、流行。

  第十四條,學校應設定醫務室,配備保健教師。食堂工作人員和小賣部售貨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檢,嚴禁有傳染病的人員上崗。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必須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購買保鮮、消毒裝置。操作間、物品保管室、食物儲藏室應當分離,實行專人管理。食堂餐具應當定期消毒。嚴禁作何有害藥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裝進入食堂。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採購人員要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嚴禁向無了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訂購集體用餐食品,嚴禁購進過期、變質食物、食品。

  第十八條,食堂工作人員應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學生用餐,不得出售過期、變質的食物、食品。在無保鮮的情況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條,學校小賣部必須有衛生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採購和出售食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嚴禁購進和銷售過期、變質的食物、食品,嚴禁購進和銷售“三無”食品。

  第五章校內活動安全

  第二十條,學校在校內內項活動的開展,要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紀律,防止發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條,學生課外活動,應當由教師負責組織和管理,嚴禁學生在不安全的場所活動,嚴禁學生使用不安全的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建立課間、課後教師值勤制度,引導學生在課間上下樓道時有序出入,放學時分批離開教室、學校,避免擁擠。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加強對藝術節、體育節等大型活動和體育訓練課的組織,做到安全、有序,對一些可能發生傷害事故運動專案,必須有切實可行的保護性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動安全

  第二十四條,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周密的安排,嚴格的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第二十五條,學校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實行安全責任制。班級活動由班主任帶隊,年級活動由校級領導帶隊,全校性活動由校長帶隊。

  第二十六條,學校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乘坐的車輛,要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進和安全檢查,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車輛,嚴禁車輛超載、超速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協。不得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認真執行《消防法》,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明確專人管理,並定期組織檢驗、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當保障校舍疏散通道,嚴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雜物。

  第三十條,嚴禁在校園生產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第八章安全教育與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應與學校簽訂學年度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當按規定設定保衛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關鍵部位的管理責任。門房要安排專門管理人員。

  第三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經常組織學生學習安全知識,廣泛宣傳《中小學安全須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條,學校要學生教育遵紀守法,不逗趕打鬧,不攜帶刀具器械上學。不尋釁滋事,不打架鬥毆,嚴防傷亡事故發生。要抓好學生的教育,強化日常行為規範訓練,確保學生犯罪率為零。

  第三十五條,學校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教職工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教職工辱罵和諷刺學生。

  第三十六條,學校要定期對學校安全狀況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要督促分管的領導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第三十七條,學校要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在8小時內上報學校,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學校如實上報縣教育局。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八條,學樣應當定期表彰獎勵安全工作先進班主任、先進個人。

  第三十九條,教職工忽視學生安全、對待學生態度簡單、粗暴的,給予批評教育;對拒不接受批評教育、不聽勸告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因翫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辭聘、開除。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當年不能評先,不得晉絨及,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四十一條,班主任老師不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或撞自組織學生參加與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發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師的責任,並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8

  學校是我家,人人都來愛護她。任何人不得破壞,必須養成“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習慣為管好用好學校公物,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管理育人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公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老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愛護的榜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塗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平臺裝置制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後值日生要關鎖窗門、切斷電源。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陽光少年,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財產管理員開學前發放場/室使用情況記錄本,每學期場/室負責人負責記錄、核對一次。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老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切斷電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老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老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立寫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後勤核實後登出。如因借用老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老師負責賠償。

  十、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時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後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後勤處開具證明,然後到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填寫《請求維修通知單》交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按南湖小學獎懲條例執行處理。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9

  1、學校總務處重要職責是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建立財產分類帳和總帳。

  2、凡是購進或調進資產、儀器、音體美器材等都記入固定資產清冊,建立借用制度和賠償制度,每學年末總務處根據財產變動情況進行一次核對調整。

  3、注意檢查維修、延長財產使用期限。總務部門要有高度責任心,對學校財產應一清二楚,對損壞事故應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損壞財產應及時組織維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財產、物品實行分級管理、教室內財產由班主任管理,辦公室財產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管理,少先隊財產由大隊輔導員管理,圖書、教具、體育、音樂、美術、勞技室、實驗室、實驗儀器室、計算機、語音室、總控室、電教室、多媒體、檔案室、教師資料室、儀器和日常物品由學校確定人員專人負責管理。

  5、做好財產交接手續,開學初,各任科教師清點所接財產新舊和數量情況後保管使用,學期結束後,各任科教師交回相關財產,各室財產清點後上報總務處備案。

  6、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廣播、黑板報等進行檢查評比,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愛護公物的行為,加強學生愛護學校財物的責任感、提高愛護公共財物的自覺性。做到平時有人保管,壞了有人報告,毀了有人賠償,丟了有人查詢。

  7、身教勝過言教,教師首先要作學生表率。

  (1)、離校要關好門、窗、電燈、吊扇、飲水機。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運。

  (3)、節約用水用電,提倡“節約為榮,浪費為恥。”風格。

  8、校產管理小組要定期對各部門財產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

  附一:財產賠償制度。

  1、教師在失職情況下,損壞遺失物品。根據新舊質量酌情賠償。

  2、學生在違紀情況下,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3、公物被竊應弄清責任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

  附二:財產領、借制度。

  1、學校公物由總務處統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職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需暫借用學校財物,須辦借領手續。

  3、領用消耗辦公品,必須向保管員辦理登記手續。

  4、借用教學用具、儀器、掛圖、參考資料向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為提高利用率,用後必須及時歸還。管理員對還物品要檢查驗收,如有損壞必須查明原因,酌情處理。

  5、因參加各項活動需要服裝、物品等,必須三天前與保管員聯絡(除特殊情況外)以便準備所需物品。

  6、學校各類校產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備有書面借據報總務處批准,並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10

  依據教育局轉發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體質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加強學生的體質鍛鍊,弘揚體育文化精神,讓孩子擁有更加健康的體魄,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我校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實施體制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學校落實每天大課間體育活動和兩次眼保健操,遵循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求,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小學一、二年級每週4節,小學三至六年級每週3節。陽光體育大課間活動每天統一安排不少於30分鐘,組織開展好“兩操”活動。

  2.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著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

  3.組織體育教師多學習,突破技能教授的重難點。讓學生樂學,紮紮實實地上好每一節課,指導學生規範做好眼保健操,定期給學生講解愛眼護眼相關知識。

  4.體育課中多開設足球,籃球,羽毛球,花樣跳繩等體育特色技能課,指導學生掌握1--2項體育技能。多引導學生多進行乒乓球,羽毛球,跳繩,跑步的運動,緩解用眼疲勞。

  5.教師要引導學生在體育活動中克服困難,量力而行,鍛鍊與訓練時要注意運動安全,運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以免造成運動損傷。

  6.每學期適當開展親子體育鍛煉活動,營造愉悅的家庭氛圍,讓溫馨教育走進每個家庭。

  7.學校開展武術、繪畫、鋼琴、古箏、書法、舞蹈等社團課,豐富學生的課外活動專案,從德智體美勞各方面提高學生自我綜合能力。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篇11

  作業是檢測教師教與學生學習效果的中介,是師生之間交流的工具,是教師常規教學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質量管理,規範對學生作業的管理,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科組和年級組統籌,科學控制作業總量,嚴格落實“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隨堂作業在校內完成”的要求;

  2、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

  3、將作業設計納入校本教研工作內容,指導教師從作業設計理念、作業內容的型別、作業批改與反饋、作業書寫與數量等維度引導教師開展作業實踐探索,力求系統設計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要求、覆蓋德智體美勞各學科全面育人的基礎性作業;

  4、鼓勵教師根據學生學習的不同程度分層次佈置作業,佈置彈性作業、注重設計個性化作業,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以適應不同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5、堅決克服機械的、無效的作業,杜絕重複性的、懲罰性的作業,加強作業批改、反饋、講解、答疑等工作。

  6、嚴禁教師在微信群、QQ群內佈置作業,嚴禁教師使用教學APP軟體佈置家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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