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精選5篇)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精選5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1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資訊。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闢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腳踏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佇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2

  1、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分析會,分析學生交通活動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進行記錄。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不少於2課時,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3、將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作為每學期組織活動、少先隊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做好活動記錄。

  4、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網路電視、學習園地、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徵文、漫畫、演講賽、文藝演出、安全小報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並按規定進行活動登記。

  5、建立同學生家長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制度,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家長會內容。

  6、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宣傳骨幹及小警察培訓制度,每學期集中培訓不少於1次,並組織開展校園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檢查活動,參加社會公益宣傳活動,並進行登記。

  7、建立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及交通安全資訊反饋制度,及時把本學校交通安全情況反饋到教育局、交警大隊,以便於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活動。

  8、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掌握情況調查制度,保證交通安全知識在學生中的普及率達到100%。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3

  開展建立“交通安全學校”,就是在中小學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培養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並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千家萬戶。它是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保障全市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為了更好的完成建立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學校”建立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學校、交警大隊、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學校開學、放假前,各中隊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今年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

  3、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室。制度、宣傳掛圖等上牆,並備有交通安全學習材料向師生開放。

  4、制定領導機構、職責和交通安全公約。

  5、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欄,經常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常識、事故分析等;

  6、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面職責和注意事項,並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與老師、學生年度評優掛鉤;

  7、營造建立“交通安全學校”的良好氛圍,請交警大隊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切實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併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並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路、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絡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為;要將校內腳踏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透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度5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腳踏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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